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9707991阅读:来源:国知局
该横向分屏区域在一直向左滑动的过程中,可循环显示QPIA123这七个子区域。
[0116]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将超出的子区域拼接到超出的屏幕边缘的对端子区域的相邻位置,使得通过分屏区域的滑动可将用户所需的区域滑动至用户容易操作的位置,从而提尚了对移动终端进彳丁操控的便捷性及尚效性。
[0117]进一步地,基于上述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的第一实施例,上述滑动模式可包括横向滑动和竖向滑动,该实施例中上述步骤S20可包括:当所述滑动模式为横向滑动时,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左或向右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一行分屏区域向左或向右滑动指定距离;
[0118]具体地,当用户滑动模式为横向滑动时,其对应的方向为左右方向,此时用户只能向左或向右滑动横向分屏区域,竖向的分屏区域不能滑动。移动终端可通过预置的压力传感器实时检测横向方向上是否存在触点滑动,若侦测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左或向右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判断该触点的位置处于哪个子区域,获取该触点所在移动终端屏幕预置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该子区域所在的一行分屏区域向左或向右滑动指定距离。该指定距离与预设距离与上述提到的一致,滑动后可对当前显示状态进行保存。
[0119]以下进行举例说明,如图5所示,假设用户将移动终端屏幕设定为4*4子区域,针对在滑动之前EFGH这四个子区域按顺序形成一个横条的分屏区域,该分屏区域可左右滑动。如图6所示,当用户通过手指或触笔按压该分屏区域中的F子区域位置,向右滑动一个子区域的距离时,EFGH—致向右移动,并将超出屏幕边缘的Η子区域与对端E子区域进行拼接,得到HEFG分屏区域。
[0120]当所述滑动模式为竖向滑动时,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上或向下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一列分屏区域向上或向下滑动指定距离。
[0121]具体地,当用户滑动模式为竖向滑动时,其对应的方向为上下方向,此时用户只能向上或向下滑动竖向分屏区域,而横向的分屏区域不能滑动。移动终端可通过预置的压力传感器实时检测竖向方向上是否存在触点滑动,若侦测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上或向下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判断该触点的位置处于哪个子区域,获取该触点所在移动终端屏幕预置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该子区域所在的一列分屏区域向上或向下滑动指定距离。该指定距离与预设距离与上述提到的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而灵活设置,滑动后可对当前显示状态进行保存。
[0122]以下进行举例说明,如图7所示,假设用户将移动终端屏幕设定为4*4子区域,针对在滑动之前ABCD这四个子区域按顺序形成一个竖条的分屏区域,该分屏区域可上下滑动。如图8所示,当用户通过手指或触笔按压该分屏区域中的A子区域位置,向下滑动一个子区域的距离时,ABCD—致向下移动,并将超出屏幕边缘的D子区域与对端A子区域进行拼接,得到DABC分屏区域。
[0123]本实施例通过横向或竖向滑动调节屏幕显示区域的位置,可将用户所需的区域滑动至用户容易操作的位置,例如使属于同一行的APP滑动到自己容易操作的地方,解决大屏手机难以全屏操控的问题,提升对大屏移动终端使用的简易及高效性。
[0124]进一步地,基于上述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的第一实施例,该实施例中上述步骤S10之后可包括:根据接收到的用户指令开启音乐功能,并确定相应的乐曲,以使在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分屏区域滑动时伴随着所述乐曲。
[0125]本实施例中,可设置在触点带动分屏区域滑动的过程中伴随有趣音乐。具体地,用户可根据个人喜好,在指定的设置界面开启音乐功能,以及在乐曲列表中选择自己喜欢的乐曲,当然,用户也可以通过指定的设置按键开启音乐功能。当用户不需要在触点滑动时伴随乐曲,则可将音乐功能关闭。
[0126]需要说明的是,可以设置分屏区域在所有方向的滑动均伴随同一乐曲,也可以设置分屏区域在不同的方向滑动时,分别对应不同的乐曲,即当分屏区域在向左滑动时伴随着乐曲1,当分屏区域在向右滑动时伴随着乐曲2,当分屏区域在向上滑动时伴随着乐曲3,当分屏区域在向下滑动时伴随着乐曲4。
[0127]本实施例通过设置触点在带动分屏区域滑动的过程中伴随着乐曲,使用户在操作移动终端时增添了情趣,提高了用户体验。
[0128]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0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月艮务器,空调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0129]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包括: 开启模块,用于在移动终端的屏幕区域滑动功能开启后,根据接收到的用户指令确定滑动模式; 操控模块,用于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根据所述滑动模式滑动的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所述移动终端屏幕预置的子区域,根据所述触点的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分屏区域滑动指定距离。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还包括: 拼接模块,用于当所述子区域超出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边缘时,将所述子区域拼接到超出的所述屏幕边缘的对端子区域的相邻位置。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模式包括横向滑动和竖向滑动,所述操控模块包括: 横向操控单元,用于当所述滑动模式为横向滑动时,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左或向右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一行分屏区域向左或向右滑动指定距离; 竖向操控单元,用于当所述滑动模式为竖向滑动时,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上或向下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一列分屏区域向上或向下滑动指定距离。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还包括: 划分模块,用于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划分为多个子区域,并将同在一行或一列的子区域设置为同一分屏区域。5.—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6.一种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移动终端的屏幕区域滑动功能开启后,根据接收到的用户指令确定滑动模式; 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根据所述滑动模式滑动的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所述移动终端屏幕预置的子区域,根据所述触点的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分屏区域滑动指定距离。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根据所述滑动模式滑动的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所述移动终端屏幕预置的子区域,根据所述触点的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分屏区域滑动指定距离之后包括: 当所述子区域超出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边缘时,将所述子区域拼接到超出的所述屏幕边缘的对端子区域的相邻位置。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模式包括横向滑动和竖向滑动,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根据所述滑动模式滑动的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所述移动终端屏幕预置的子区域,根据所述触点的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分屏区域滑动指定距离包括: 当所述滑动模式为横向滑动时,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左或向右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一行分屏区域向左或向右滑动指定距离; 当所述滑动模式为竖向滑动时,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向上或向下滑动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的子区域,并根据触点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一列分屏区域向上或向下滑动指定距离。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执行所有步骤之前包括: 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划分为多个子区域,并将同在一行或一列的子区域设置为同一分屏区域。10.如权利要求6-9中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移动终端的屏幕区域滑动功能开启后,根据接收到的用户指令确定滑动模式之后包括: 根据接收到的用户指令开启音乐功能,并确定相应的乐曲,以使在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分屏区域滑动时伴随着所述乐曲。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操控方法,包括:在移动终端的屏幕区域滑动功能开启后,根据接收到的用户指令确定滑动模式;若侦测到所述移动终端屏幕上的触点根据所述滑动模式滑动的距离大于或等于预设距离,则获取所述触点所在所述移动终端屏幕预置的子区域,根据所述触点的滑动轨迹将所述子区域所在的分屏区域滑动指定距离。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的操控装置及移动终端。本发明提高了对移动终端进行操控的便捷性及高效性。
【IPC分类】G06F3/0488
【公开号】CN105468284
【申请号】CN201510827162
【发明人】薛沛
【申请人】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6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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