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装置、审批系统以及审批方法_3

文档序号:9810954阅读:来源:国知局
所涉及的审批装置中使用了用户ID的情况下的处理的细节。
[0108]以上,关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审批装置的处理流程进行了说明。
[0109]变形例3:冒充防止处理
[0110]接着,对于在图像形成装置2或者图像形成装置4上增加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2’或者4’中的处理的细节,进行说明。
[0111](冒充防止的原理)
[0112]首先,对于冒充防止功能的原理进行说明。图9是用于说明冒充防止功能的原理的图。
[0113]如图的左侧所示,显示部36a的画面上或者便携式设备50的画面上显示圆形标志。并且,将该圆形标志在画面上从A位置移动到B的位置。
[0114]向用户指示使眼睛追逐移动的圆形标志。在该情况下,如图的右侧所示,用户的视线(黑眼珠)从右上方向移动到左下方向。
[0115]脸识别部31a通过检测该视线的移动,能够确认为了拍摄而站在拍摄部的前面的审批人是本人,并不是他人使用照片等而进行冒充的。
[0116](图像形成装置2’中处理的流程)
[0117]接着,对于具有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2’中的处理流程进行说明。
[0118]图10是用于说明具有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2’中的处理流程的流程图。
[0119]首先,控制部31从审批人那里获取应当审批的文档(步骤Sll)。
[0120]接着,控制部31控制拍摄部40,并拍摄审批人的脸(步骤S12)。
[0121]接着,脸识别部31a判断能否从被拍摄到的图像中识别脸(步骤S13)。
[0122]在不能识别脸的情况下(步骤S13的N),脸识别部31a使处理返回到步骤S12。
[0123]在能够识别脸的情况下(步骤S13的Y),脸识别部31a按照上述的原理,进行冒充的核查(步骤S14)。
[0124]接着,脸识别部31a基于冒充核查的结果,判断拍摄部40要拍摄的人是否为照片等或者是否为冒充(步骤S15)。
[0125]在被判断为冒充的情况下(步骤S15的Y),脸识别部31a使处理返回到步骤S12。
[0126]在被判断为不是冒充的情况下(步骤S15的N),脸识别部31a进行被存储在存储部39中的脸图像DB39a内的数据与被拍摄并识别的脸图像数据之间的匹配(步骤S16)。
[0127]在不存在一致的脸图像数据的情况下(步骤S17的N),脸识别部31a使处理返回到步骤S12。
[0128]在存在一致的脸图像数据的情况下(步骤S17的Y),审批部31b进行文档的审批。此后,审批部31b向编辑部31c指示,在文档上标记电子印记或者电子签名(步骤S20)。
[0129]以上是具有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2’中的处理流程。
[0130](图像形成装置4’中的处理的流程)
[0131]接着,对于具有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4’中的处理流程进行说明。
[0132]图11是用于说明具有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4’中的处理流程的流程图。
[0133]首先,作为审批人的用户登录到图像形成装置4’(步骤S10)。
[0134]在该登录时,用户ID读取部41从用户持有的IC卡或者便携式设备50中获取用户的用户ID。
[0135]接着,控制部31从审批人那里获取应当审批的文档(步骤Sll)。
[0136]接着,控制部31控制拍摄部40,并拍摄审批人的脸(步骤S12)。
[0137]接着,脸识别部31a判断能否从被拍摄到的图像中识别脸(步骤S13)。
[0138]在不能识别脸的情况下(步骤S13的N),脸识别部31a使处理返回到步骤S12。
[0139]在能够识别脸的情况下(步骤S13的Y),脸识别部31a按照上述的原理进行冒充的核查(步骤S14)。
[0140]接着,脸识别部31a基于冒充核查的结果,判断拍摄部40要拍摄的人是否为照片等或者是否为冒充(步骤S15)。
[0141]在被判断为冒充的情况下(步骤S15的Y),脸识别部31a使处理返回到步骤S12。
[0142]在被判断为不是冒充的情况下(步骤S15的N),脸识别部31a从脸图像DB39a中提取与获取的用户ID绑定的脸图像数据(步骤S18)。
[0143]接着,脸识别部31a判断从拍摄的图像中得到的脸图像数据与从脸图像DB39a中提取到的脸图像数据是否一致(步骤S19)。
[0144]在脸图像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步骤S19的N),脸识别部31a使处理返回到步骤S12。
[0145]在脸图像数据一致的情况下(步骤S19的Y),审批部31b进行文档的审批。此后,审批部31b向编辑部31c指示,在文档上标记电子印记或者电子签名(步骤S20)。
[0146]以上是具有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4’中的处理流程。
[0147]以上,对于在添加了冒充防止功能的图像形成装置2’或者4’中的处理的细节进行了说明。
[0148]除此之外,本公开并不受限于上述的实施方式,在不脱离本公开的主旨的范围内显然可以进行各种变更。
【主权项】
1.一种审批装置,包括: 存储部,所述存储部存储脸图像数据库,在所述脸图像数据库中注册了能够成为审批文档的审批人的一个以上的用户的脸图像数据; 文档获取部,所述文档获取部获取所述文档; 拍摄部,所述拍摄部对审批所述文档的审批人的脸进行拍摄; 脸识别部,所述脸识别部对被拍摄到的所述审批人的脸图像进行解析,并使用解析结果来检索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脸图像数据库; 审批部,所述审批部基于所述检索的结果来审批所述文档;以及 编辑部,所述编辑部在被审批的所述文档上标记电子印记或者电子签名。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审批装置,其中, 所述脸图像数据库使所述脸图像数据与唯一识别各所述用户的用户标识符对应并进行注册, 所述审批装置还包括用户标识符获取部,所述用户标识符获取部获取所述审批人的所述用户标识符, 所述脸识别部对照所述脸图像数据和所述解析结果,所述脸图像数据是使用被获取到的所述用户标识符检索所述脸图像数据库而被获取的, 所述审批部基于所述对照结果来审批所述文档。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审批装置,其中, 所述编辑部在被审批的所述文档上标记所述审批人的脸图像。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审批装置,其中, 所述编辑部在被审批的所述文档上标记被进行了所述审批的日期和时间的信息以及地点的信息中的至少一者。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审批装置,还包括: 输出部,所述输出部在被审批的所述文档上标记电子印记或者电子签名之后,向所述审批人输出被标记了所述电子印记或者所述电子签名的所述文档。6.如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审批装置,还包括: 显示部,所述显示部能够在画面上显示标志, 所述脸识别部 向所述审批人发出指示以使其看到所述标志, 使所显示的所述标志在所述画面上移动, 使所述拍摄部拍摄由于所述标志的移动而引起的所述审批人的视线的移动, 并检测被拍摄到的所述审批人的视线的移动并且核查所述审批人是人。7.—种审批系统,包括: 审批装置以及便携式设备, 所述便携式设备包括: 拍摄部,所述拍摄部对审批文档的审批人的脸进行拍摄;以及 第一通信部,所述第一通信部将被拍摄到的所述审批人的脸图像发送到所述审批装置, 所述审批装置包括: 存储部,所述存储部存储脸图像数据库,在所述脸图像数据库中注册了能够成为所述审批人的一个以上的用户的脸图像数据; 文档获取部,所述文档获取部获取所述文档; 第二通信部,所述第二通信部接收所述审批人的脸图像; 脸识别部,所述脸识别部对被接收到的所述审批人的脸图像进行解析,并使用解析结果检索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脸图像数据库; 审批部,所述审批部基于所述检索的结果来审批所述文档;以及 编辑部,所述编辑部在被审批的所述文档上标记电子印记或者电子签名。8.—种审批方法,包括: 使脸图像数据库存储在存储部中,在所述脸图像数据库中注册了能够成为审批文档的审批人的一个以上的用户的脸图像数据; 通过文档获取部获取所述文档; 通过拍摄部对审批所述文档的审批人的脸进行拍摄; 通过脸识别部对被拍摄到的所述审批人的脸图像进行解析,并使用解析结果检索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脸图像数据库; 通过审批部基于所述检索的结果来审批所述文档;以及 通过编辑部在被审批的所述文档上标记电子印记或者电子签名。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审批装置、审批系统以及审批方法。本发明的审批装置包括:存储部,所述存储部存储脸图像数据库,在所述脸图像数据库中注册了能够成为文档的审批人的用户的脸图像数据;文档获取部,所述文档获取部获取所述文档;拍摄部,所述拍摄部对审批人的脸进行拍摄;脸识别部,所述脸识别部对被拍摄到的审批人的脸图像进行解析,并使用解析结果来检索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脸图像数据库;审批部,所述审批部基于所述检索的结果来审批文档;以及编辑部,所述编辑部在被审批的文档上标记电子印记或者电子签名。根据本发明,能够简单进行电子化文档的审批作业,能够适当进行审批人的本人确认。
【IPC分类】G06F21/32, G06F21/62, G06F21/64
【公开号】CN105574428
【申请号】CN201510727653
【发明人】守谷友里, 大岸良辅, 远藤航, 结城明
【申请人】京瓷办公信息系统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30日
【公告号】US20160127609
当前第3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