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人值守的柜式换电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9643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人值守的柜式换电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柜式换电系统,特别涉及一种无人值守的柜式换电系统。



背景技术:

石油资源的日益减少、大气环境的污染严重,人们越来越重视电动车的发展。电动车的使用,能改善环境,减少大气的负担的同时分担石油资源的压力。在目前市场上,现有的电动车充电设备为充电桩形式,功能单一,技术落后,制作成本高,使用频率低下,且长期占用空间资源,无法拓展使用,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无人值守的柜式换电系统。

本使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无人值守的柜式换电系统,该柜式换电系统包括柜体、影像模块、操作模块、充电模块、通讯模块、中央控制板和后台服务器,所述影像模块、操作模块和充电模块自上往下设于所述柜体的前端,所述充电模块包括若干并排排列的充电仓,该充电仓内两侧对称设有向上倾斜的导轨,于该充电仓内两侧的底端设有呈阶梯状的固定槽,于该充电仓内两侧的顶端设有滑槽,该充电仓设有仓门,于该仓门的正上方对应设有指示灯,所述中央控制器设于该柜体内部,所述通讯模块设于中央控制板上,所述影像模块、操作模块、充电模块、通讯模块均通过控制总线与该中央控制板连接、并受其控制,该中央控制板通过无线网络与所述后台服务器连接。

所述影像模块包括显示屏和面板,该面板为黑灰色钢化玻璃,所述显示屏位于该黑灰色钢化玻璃的中央。

所述操作模块依次包括操作说明提示、主控面板提示灯和读取区,该读取区包括手机APP二维码和IC卡感应区。

所述充电仓还包括电控锁,该电控锁位于充电仓顶端的正中央并通过控制总线与所述中央控制板连接。

所述充电仓的数量为16个。

所述显示屏大小为21.5寸。

所述指示灯为圆柱灯管。

所述主控面板提示灯包括红灯、绿灯、蓝灯和橙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功能多样化,采用了换电柜的设计取代了充电桩,电动车能更加灵活的换取电池,并且能改善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长期占用空间资源的问题,相对于充电桩,换电柜换电所消耗的时间短,操作简单,不需要长时间的等待,还可以通过手机软件寻找满电电池,大大节省用户时间,提高效率及利用率。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柜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充电仓内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模块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无人值守的柜式换电系统,该柜式换电系统包括柜体1、影像模块、操作模块、充电模块、通讯模块、中央控制板和后台服务器,所述影像模块、操作模块和充电模块自上往下设于所述柜体1的前端,所述充电模块包括若干并排排列的充电仓2,该充电仓2内两侧对称设有向上倾斜的导轨3,于该充电仓2内两侧的底端设有呈阶梯状的固定槽4,于该充电仓2内两侧的顶端设有滑槽5,该充电仓2设有仓门6,于该仓门6的正上方对应设有指示灯7,所述中央控制器设于该柜体1内部,所述通讯模块设于中央控制板上,所述影像模块、操作模块、充电模块、通讯模块均通过控制总线与该中央控制板连接、并受其控制,该中央控制板通过无线网络与所述后台服务器连接。

所述影像模块包括显示屏8和面板,该面板为黑灰色钢化玻璃9,所述显示屏8位于该黑灰色钢化玻璃9的中央,该影像模块用于随机播放多媒体视频,可通过显示屏8进行互联网广告投放,创造附属价值。

所述操作模块依次包括操作说明提示10、主控面板提示灯11和读取区12,该读取区12包括手机APP二维码和IC卡感应区。

所述充电仓2还包括电控锁13,该电控锁13位于充电仓2顶端的正中央并通过控制总线与所述中央控制板连接。

所述充电仓2的数量为16个。

所述显示屏8大小为21.5寸。

所述指示灯7为圆柱灯管。

所述主控面板提示灯11包括红灯、绿灯、蓝灯和橙灯。

通过手机APP二维码及IC卡刷卡确认信息后,柜体1弹开一个空仓的仓门6,将待充电电池插入空的充电仓2并关闭仓门6后,柜体1既打开一个具有满电电池的充电仓2的仓门6,用户提取满电电池,关闭仓门6,完成操作。用户提取满电电池插入新能源电动车后,即可马上开走,再也无需等待长时间的充电过程,还能有效解决电动车长期行驶过程中电量不足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功能多样化,采用了换电柜的设计取代了充电桩,电动车能更加灵活的换取电池,并且能改善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长期占用空间资源的问题,相对于充电桩,换电柜换电所消耗的时间短,操作简单,不需要长时间的等待,还可以通过手机软件寻找满电电池,大大节省用户时间,提高效率及利用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故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之形状、构造及原理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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