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96507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楼自救仪,特别与其放线部份的报警结构 有关。
背景技术
现代都市中,很多居民会生活、工作或娱乐在高楼大厦里,因某 种原因万一巧碰终生难遇的火灾,没有一种很得力的可独立自救逃生 的工具,其后果不可设想,有很多火灾,都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
社会上现有的高楼逃生方式有很多,比如斜绳滑降逃生,是用一 根长绳子一头拴在有险情的楼上,绳子的另一头拴在下方一个受力点
上或用汽车拉着形成一个斜坡度;又比如用绳子拉吊篮放降逃生;还 有用气垫包垫地让遇险人员跳楼逃生……以上这些逃生方式都要依 赖别人,并要在火灾中召集人员或等消防人员后续赶来才能组织实 施。另外,还有一些需要遇险人员自己手动控制滑绳装置下滑速度的 快慢,有些需要遇险人员往楼顶奔,因为在楼顶上开设了消防安全道 口,到了楼顶等于到了室外,浓烟熏不到,再使用专门的高楼逃生装 置,从消防道口上悬空垂直下滑,人顺着绳索慢速下滑。
但是,现有技术中的高楼自救仪在放绳时都不能报警, 一方面无 法警示在低处的人群及时疏散,避免高空降落伤及低处人群,安全性 较低,另一方面也无法避免不法分子盗用高楼自救仪,因此,现有高楼自救仪确实存在改进必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且防盗的高楼自救仪的报 警装置。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包括击铃块和警铃,击铃块固定在转动 轴上,警铃安装在高楼自救仪壳体上,转动轴由缠绕钢丝绳的钢丝轮 传动,转动轴带动击铃块敲击警铃,起到警铃作用。
上述报警装置中增加一个击铃座,击铃块固定在击铃座上,击铃 座固定在转动轴上。
上述警铃安装在高楼自救仪壳体的罩体上。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运用于高楼自救仪上, 当逃生人员下滑时,靠自身重力拉动钢丝绳,由钢丝绳带动钢丝轮转 动,使转动轴随之转动,再通过转动轴带动击铃块敲击警铃发出响声, 起到警铃作用, 一方面,令低处的人群听到警铃后能及时疏散,避免 高空降落伤及低处人群,安全性高,另一方面,若不法分子盗用高楼 自救仪,警铃声还会起到警示、防盗的作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运用于高楼自救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 2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揭示了一种 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7,包括击铃块72和警铃73。
击铃块72固定在转动轴8上,此实施例将击铃块72通过击铃座 71间接固定在转动轴8上,具体是将击铃块72固定在击铃座71上, 将击铃座71固定在转动轴8上。
警铃73安装在高楼自救仪壳体2的罩体9上。
转动轴8由缠绕钢丝绳10的钢丝轮3传动。具体是钢丝绳10缠 绕在带内齿轮31的钢丝轮3上,钢丝绳10的一头伸出壳体2外且与 钢钩12相连;钢丝轮3的内齿轮31传动于齿轮增速机构4 (此实施 例由三个齿轮41、 42、 43组成),齿轮增速机构4的末级齿轮41传 动于转动轴8。转动轴8带动击铃块72可间歇敲击警铃73。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运用于各种高楼自救仪上,高楼自救仪可 直接背负在身上使用。当灾难降临时,先从该自救仪内拉出一小段钢 丝绳IO,通过其上的钢钩12,将其一端固定在房间内,然后背起此 高楼自救仪从阳台或窗户往外逃,逃生人员在下滑过程中,靠自身重 力由钢丝绳10拉动带内齿轮31的钢丝轮3转动,带内齿轮31带动 齿轮增速机构4,把动力传递给转动轴8,转动轴8带动击铃块72敲 击警铃73发出响声,起到警铃作用。此装置一方面,令低处的人群 听到警铃声后能及时疏散,避免高空降落伤及低处人群,安全性高, 另一方面,若不法分子盗用高楼自救仪,警铃声还会起到警示、防盗 的作用。
权利要求1、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击铃块和警铃,击铃块固定在转动轴上,警铃安装在高楼自救仪壳体上,转动轴由缠绕钢丝绳的钢丝轮传动,转动轴带动击铃块敲击警铃。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上 述报警装置中增加一个击铃座,击铃块固定在击铃座上,击铃座固定 在转动轴上。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其特征在于上 述警铃安装在高楼自救仪壳体的罩体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高楼自救仪的报警装置,包括击铃块和警铃,击铃块固定在转动轴上,警铃安装在高楼自救仪壳体上,转动轴由缠绕钢丝绳的钢丝轮传动,转动轴带动击铃块敲击警铃,起到警铃作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运用于高楼自救仪上,使用时,一方面,令低处的人群听到警铃后能及时疏散,避免高空降落伤及低处人群,安全性高,另一方面,若不法分子盗用高楼自救仪,警铃声还会起到警示、防盗的作用。
文档编号G08B3/00GK201239445SQ20082010299
公开日2009年5月20日 申请日期2008年7月7日 优先权日2008年7月7日
发明者许志龙 申请人:福建特瑞达高楼自救仪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