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4603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管控系统和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两者通过通信网络系统利用互联网方式建立联系;其中,所述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相互联系、实时联系、单向联系、相互实时联系、实时单向联系中的至少一种;

其中,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采集/获取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与行驶有关的数据信息对交通工具实现监管;所述的交通工具监管系统通过交通管控系统获取相关的通行信息和/或通行要求和/或通行指令,完成相关的通行活动;

其中,所述的与行驶有关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的相关信息、驾驶员的相关信息、驾驶员对交通工具执行涉及交通通行有关的操作信息和/或数据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交通工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的身份信息、交通工具行驶资格相关信息、交通工具的位置信息、交通工具行驶相关信息、事故相关信息、损坏和/或损耗相关信息、交通工具性能相关的信息、违规违法记录相关信息、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其他与交通通行有关的交通工具的相关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的身份信息、驾驶资格相关信息、驾驶记录相关信息、事故记录相关信息、违规违法记录相关信息、其他与交通通行有关的驾驶员相关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驾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交通工具的种类及其驾驶实际时长;

所述的驾驶员对交通工具执行涉及交通通行有关的操作信息和/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启闭的相关信息、交通工具行驶方向的相关信息、交通工具制动的相关信息、转向装置的相关信息、速度控制装置的相关信息、能量损耗控制装置的相关信息、灯光控制装置的相关信息、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的相关信息、控制模式装置的相关信息、反映交通工具位置变化的体感装置的相关信息、其他与行驶有关的装置的相关信息;其中,所述的控制模式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控制驾驶模式、无人控制驾驶模式、自动控制驾驶模式、远程控制驾驶模式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相关的通行信息和/或通行要求和/或通行指令包括但不限于:通行路径安排、通行规则、通行指引、其他与通用有关的信息和/或通行指令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通行路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通工具性能、根据驾驶员驾驶技术、根据交通工具驾驶模式、根据驾驶员出行目的、根据实时路况、其他适于通行路径安排中的至少一种方法;其中,所述的交通工具性能主要通过但不限于:交通工具的型号、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害评估、交通工具行驶情况的评估、交通工具的使用年限的计算、交通工具使用年限内的综合使用情况评估、其他反映交通工具性能的相关情况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的通行规则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各路段每条车道的通行方向、交通工具变向限制、交通工具号牌单双限制、交通工具行驶速度限制、交通工具是否允许停靠及停靠地点和停靠时间限制、交通工具变道条件限制、交通指示灯及其状态、各气象条件下通行限制、禁停区域、个别车道的多个路段的具体通行要求限定、其他通过规则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通行指引包括但不限于:指引通行车道、指引并线、指引超车、指引转弯区域、各地段的速度限制提示、陡坡/爬坡/湿滑路段的行驶速度的提示、其他涉及安全通行的指引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系统、存储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指挥系统、智能引导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供电系统;

其中,所述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存储系统连接,利用通信网络系统分别与交通指挥系统、智能引导系统、监控系统建立相互实时联系;

所述的通信网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卫星通信网络系统、移动通信网络系统、互联网通信网络系统、无线电通信网络系统、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其他适于本发明的通信网络系统中的至少一种;主要负责但不限于:交通管控系统内各系统间的相互通信联系、交通管控系统与交通工具监管系统间的通信联系、交通管控系统与其他相关接入设备和/或其他相关接入系统间的通信联系,通过有线和/或无线方式连接起来;其中,所述的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WiFi通信网络系统、蓝牙通信网络系统、红外通信网络系统、其他适于本发明的无线通信网络系统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供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电源系统和/或自备电源系统和/或备用电源;为交通管控系统中需要供电的设施和/或设备提供电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监控系统和智能引导系统中的监控系统;所述的交通指挥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指挥系统和智能引导系统中的交通指挥系统;

所述的交通指挥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存储系统对交通通行规则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动态和/或静态设定,交通管控系统根据监控系统后期采集的交通通行相关数据对交通指挥系统进行相关的优化设定;所述的交通指挥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存储系统、监控系统利用通信网络系统对交通指挥系统中的道路交通指挥系统和智能引导系统中的交通指挥系统实现同步、实时管控;

其中,所述的道路交通指挥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息显示装置、道路监控系统安装的设备、检测系统、电源、通信网络系统;其中,所述的交通信息显示装置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各车道的交通指示灯、通行状态及通行方向、最高速度限制和/或最低速度限制的动态和/或静态提示/警示、交通工具允许和/或限制转向行驶方向、双面显示交通通行情况、其他交通提醒和/或指挥类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智能引导系统中的监控系统通过交通管控系统将服务对象的虚拟模型引入智能引导系统中定位并建立相互实时联系显示其位置,根据其位置移动轨迹结合交通通行规则和/或道路标志线和/或其他参照物物进行相关的分辨、监控其通行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其中:所述的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行人、驾驶员、交通工具、交通警察、其他具备资格的单位/个人;所述的服务对象的虚拟模型通过服务对象向交通管控系统登记/取得连接资格时候获得的并与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绑定;所述的将服务对象的虚拟模型引入智能引导系统中定位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信信号定位、卫星定位、基站定位、其他通信信号定位、服务对象通过安装和/或携带反映“体感”变化装置的定位、交通工具通过通信网络系统连接智能引导系统上传反映其的操作及其精度变化的数据、其他适于本发明的定位方法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智能引导系统主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供电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中的其他系统连接利用虚拟/虚拟现实技术、逻辑控制技术、电子地图和/或GIS将现实交通环境及通行规则按比例引入虚拟交通环境中;

其中,所述的虚拟交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二维、三维、四维、其他适于本发明维度中的至少一种;显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景和/或虚拟和/或虚拟现实显示交通通行环境和/或通行活动;

所述的现实交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各路段每条车道及个别路段形状具体特征、每条车道的相关信息、十字路口及其相关信息、交通标志线及其相关信息、人行斑马线及其相关信息、过街天桥及其相关信息、车道限高情况及其相关信息、交通设施及其相关信息、桥梁及其相关信息、绿化带及其相关信息、道牙石位置及其相关信息、井盖及其相关信息、电线杆及其相关信息、水泥墩及其相关信息、灯杆及其相关信息、车道类型、停车场、具体停车位、洗手间、交通工具能源补给站、餐饮店、路面的坡/洼程度、服务对象的通行情况、其他与交通有关的设施/建筑物/其他物体;其中,所述的通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各路段每条车道的通行方向、车道受限方向、受限方向的禁用时段、车道受限车辆类型和受限车辆的禁用时间段、交通工具变向限制、交通工具允许转向行驶方向、交通工具号牌单双限制、交通工具行驶速度限制、交通工具是否允许停靠及停靠地点和停靠时间限制、交通工具变道条件限制、交通指示灯及其状态控制、各气象条件下通行限制、禁停区域、个别车道的多个路段的具体通行要求限定、对具体交通工具种类的限行、根据一周中的每一天交通出行特点设定的道路通行阈值、根据一天中各时段设定的道路通行阈值、根据应急事件等级及其后期处置设定的通行阈值、根据道路通行阈值和/或应急处置事件对交通工具行驶速度限制的控制、根据道路通行阈值和/或应急处置控制的车道通行方向和/或通行状态、收费路段及其相关信息提示、其他交通管控事项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应急处置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驾驶员发布的紧急请求、危化品泄露、紧急救援、自然灾害、其他应急事件中的至少一种;

其中,所述的驾驶员发布的紧急请求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故障、驾驶员身体不适、临时改变路线、如厕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的驾驶员发布的紧急请求主要通过交通工具监管系统利用通信网络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联系;所述的交通工具行驶速度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通行的最高速度限制和/或最低速度限制;所述的通行状态主要通过交通信号灯、车道空间内通行颜色、提示音和/或图像和/或箭头和/或其他指引标识、其他适于本发明的提示形式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2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及其操作系统、服务器管理软件、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件和/或可编程逻辑控制软件、交互系统、集控中心、显示装置、其他适于本发明所需的相关设备和/或组件;

其中,所述的交互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人机交互、多媒体交互、虚拟交互、其他适于本发明中的至少一种技术实现人机智能交互;

所述的集控中心作为交通管控系统的集中控制中心,通过自动和/或人工干预方式来实现管控;

所述的显示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平面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曲面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投影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3D裸眼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3D全息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其他适于本发明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监控系统和智能引导系统中的监控系统;两者与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通信网络系统有线和/或无线方式建立相互实时联系;其中,所述的道路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位置信息识别装置;其中,所述的传感器包括但不限于:图像传感器、扫描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激光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位移传感器、其他适于本发明的传感器和/或监测装置中的至少一种;与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通信网络系统有线和/或无线方式建立相互实时联系;

所述的位置信息识别装置与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包括但不限于:图像采集装置、速度采集装置、扫描传感器、通信信号采集装置、其他适于本发明的装置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3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还包括但不限于:认证系统、身份信息系统;

其中,所述的认证系统利用通信网络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与身份信息系统、存储系统连接;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提前设定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的认证方式、使用/接入交通管控系统的权限;其中:所述的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图像信息比对、声音信息比对、动态码比对、指纹信息比对、口令比对、密码比对、其他适于本发明的比对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的认证系统根据服务对象的认证请求,利用通信网络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向身份信息系统核实、比对该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通过认证的准予其连接交通管控系统;主要用于服务对象与交通管控系统利用通信网络成功建立相互实时联系前进行的相关信息认证/核对工作;所述的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驾驶员、交通工具;其中:所述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行人、交通警察、其他具备资格的人;所述的服务对象通过智能终端与交通管控系统建立联系;其中,所述的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车载终端、其他具备连接交通管控系统资格的智能终端设备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身份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提前将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录入身份信息系统,并与认证系统、存储系统连接设定服务对象使用/接入交通管控系统的权限;用于服务对象与交通管控系统利用通信网络成功建立相互实时联系前进行的相关信息认证/核对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存储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指挥系统、智能引导系统、校验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认证系统、评定系统建立相互联系;其中,所述的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录入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管控系统提前向有关部门获取的相关信息、服务对象主动录入的相关信息;

所述的身份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系统、电子驾照系统、交通工具身份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存储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指挥系统、智能引导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认证系统建立相互联系;其中,所述的个人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在线平台,将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图像信息/指纹信息/体貌特征信息、银行账户、与交通管控系统联网需要的其他相关信息录入进来,个人完成信息备案后,交通管控系统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核实及虚拟建模,并与其相关信息绑定,授予接入凭证;其中:所述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行人、交通警察、其他具备资格的人;个人通过智能设备利用通信网络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联网完成认证后接受其提供的交通方面的相关服务;

所述的电子驾照系统通过网络在线平台,将取得资格的驾驶员相关信息录入进来,与交通管控系统建立实时相互联系,供交通管控系统对驾驶员身份的识别/确认/比对/管控/驾驶时长计算;其中,所述的驾驶员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图像信息/指纹信息/体貌特征信息、取得的资格信息、联系电话、应急联系人、实际住址、银行账户;

驾驶员通过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与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联网登录电子驾照系统进行认证工作;其中,所述的电子驾照系统采用的登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密钥识别、口令识别、密码识别、密保识别、手机绑定识别、面部识别、声音识别、其他适于本发明识别中的至少一种方式;

所述的交通工具身份信息系统通过指定交通管理部门将合法的交通工具的相关信息整理、录入存储系统,并与交通管控系统建立相互实时联系;供交通管控系统对交通工具身份的识别、确认、比对、管控;其中,所述的交通工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尺寸、颜色、轴距、性能、车龄、类型、型号、配置、轮重、轴重、轴组重、总重、其它部件信息、标识信息、交易信息、所属单位/个人、责任人、保险情况。

5.根据权利要求1-4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还包括但不限于:校验系统、评定系统;

其中:所述的校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校验系统、智能引导系统中的校验系统、交通管控系统中的校验系统;主要通过连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完成校验工作;负责校验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系统内部间的相关联系、计算机网络系统分别与交通管控系统中其它系统间的相关联系、服务对象在现实通行环境和智能引导系统中的虚拟通行环境相关数据吻合度、交通管控系统与其接入服务对象的智能终端间的相关联系、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上传其部件数据与智能引导系统中反映的数据间的相关联系、其他需要校验的相关工作;

其中,所述的道路校验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和/或安装其他适于本发明的校验设备和/或校验软件连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对服务对象的相关通行信息和/或通行位置信息进行相关的采集、分析、计算、调整的校验工作;其中,所述的校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图像采集装置、通信信号搜索/获取/定位装置、扫描装置、校验软件、速度采集装置、其他适于本发明校验装置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智能引导系统中的校验系统利用相关校验软件对服务对象上传的相关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结合道路校验系统进行相关的校验、比对工作;

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中的校验系统主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结合校验软件对交通管控系统内部系统间的联系进行校验工作;

所述的评定系统主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利用通信网络系统与存储系统、监控系统、交通指挥系统、智能引导系统、校验系统、认证系统建立相互实时联系;对参与交通通行活动中的服务对象的有关通行行为进行相关的分类评定;其中,所述的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行人、驾驶员、交通工具;所述的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评定、对交通工具的性能评定、对行人过马路的通行行为评定、对其他交通工具的相关通行情况进行评定工作;其中,所述的对交通工具性能的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交通工具行驶情况的评估、对交通工具的使用年限的计算、对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损害的评估、对交通工具使用年限内的综合使用情况评估、其他对交通工具性能的评估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身份信息系统还与信用账户建立联系;其中,所述的信用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机构的账户、征信系统的账户、信用卡、其他适于本发明与信用有关的账户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5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监控系统还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与交通管控系统建立相互联系的交通工具的监控系统中的图像采集装置,对特定目标和/或监控“盲点”地区和/或指定区域进行的监控工作;

所述的监控系统对参与交通通行活动中的行人、交通工具、物体进行相关的监测工作,并将相关数据信息传递给交通管控系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分析、计算、比对、核实、定位、建模、处理的对应工作;如果交通通行环境出现智能引导系统中没有显示的对象,交通管控系统将对该对象虚拟模型显示进智能引导系统并进行相关的提示、处置工作;

所述的评定系统还与交通工具监管系统建立联系,对驾驶员驾驶交通工具的相关行为和/或交通工具的通行行为/性能进行相关的分类评定;

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对电子驾照系统进行唯一性设定和/或其他预防电子驾照被冒用和/或盗用的设定;

所述的评定系统还与信用平台建立联系,对服务对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定系统除向交通管控系统发送相应的报警和/或相关信息外,还将其评定结果计入对应的信用账户和/或绑定的银行账户;

计算机网络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通过对智能引导系统中两个以上交通工具和/或交通工具与行人的通行间隔距离做最小值的预警设定,并针对交通事故的程度进行相关应急预案的设定及准备;当两个以上交通工具间的距离小等于设定的最小通行间隔距离时,系统将自动对交通事故进行提示;交通管控系统根据提示作出相应的处置工作,根据两交通工具在交通管控系统中的显示位置、行驶轨迹结合交通工具监管系统发送的相关信息确定其是否有碰撞事故以及事故程度,并保留相关信息;当交通工具与行人之间发生碰撞的,该交通工具的交通工具监管系统自动向交通管控系统发送相关的信息和/或交通管控系统向该交通工具的交通工具监管系统采集相关的数据进行核查,交通管控系统对其展开相关的工作;

所述的将服务对象的虚拟模型引入智能引导系统中定位的方法还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校验系统对服务对象的的相关通行信息和/或通行位置信息进行相关的采集、分析、计算、调整。

7.根据权利要求1-6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与交通工具监管系统建立联系采集/获取相关信息对交通工具实现监管;

其中,所述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资格/身份的相关信息、交通工具的资格/身份的相关信息、涉及交通通行有关的操作信息和/或数据、交通工具实时位置信息;其中,所述的采集/获取驾驶员资格/身份的相关信息通过驾驶员利用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联网进行电子驾照认证完成;

所述的采集/获取交通工具的资格/身份的相关信息通过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联网利用其授权的接入许可和/或客户识别号码自动完成交通工具的相关认证;其中,所述的客户识别码具有唯一标识性,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身份识别码、交通管控系统颁发的接入许可和/或识别号码、绑定交通工具身份信息的通信网络识别码、其他适于本发明特点的号码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绑定交通工具身份信息的通信网络识别码包括但不限于: eSIM号码、软SIM号码、其他适于本发明的通信号码、虚拟通信工具识别码、嵌入式识别码中的至少一种;由交通相关监管部门核准授权;

所述的涉及交通通行有关的操作信息和/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启闭装置的相关信息、交通工具行驶方向的相关信息、交通工具制动装置的相关信息、转向装置的相关信息、速度控制装置的相关信息、能量损耗控制装置的相关信息、灯光控制装置的相关信息、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的相关信息、控制模式装置的相关信息、反映交通工具位置变化的体感装置的相关信息、其他与行驶有关的装置的相关信息;其中,所述的控制模式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控制驾驶模式、无人控制驾驶模式、自动控制驾驶模式、远程控制驾驶模式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采集/获取交通工具实时位置信息通过但不限于:对交通工具监管系统的通信网络信号进行位置定位、利用交通工具安装/携带反映其位置变化的体感装置定位、道路校验装置定位、利用交通工具的各控制部件/装置的相关操作数据定位、其他适于本发明定位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通信网络信号定位包括但不限于:卫星定位、基站定位、移动通信信号定位、互联网通信定位、无线电通信定位、无线通信定位、其他适于本发明通信定位中的至少一种。

8.根据权利要求1-7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根据评定系统对交通工具的性能和/或驾驶员的驾驶技能的评定结果结合给出但不限于:通行路线配给、通行路线的相关指引、与通行的有关限定中的至少一种;

其中,所述的通行路线的相关指引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通行车道的指引、通行状态指引、转向/并线/停靠指引、其他适于本发明的通行指引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与通行的有关限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行车道限定、通行速度的限定、转向/并线/停靠限定、其他适于本发明的通行限定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交通工具监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监控系统、供电系统;通过通信网络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建立联系;

其中,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及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体感反映装置、交互系统、显示装置、声音设备;

其中:所述的体感反映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各控制部件/装置、安装/携带反映位置变化的体感装置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各控制部件/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启闭装置、制动装置、转向控制装置、速度控制装置、能量损耗控制装置、灯光控制装置、安全保护装置、驾驶模式控制装置、其他与行驶有关的装置;其中:所述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但不限于:限速装置、防抱死制动装置、安全带、安全气囊启闭装置;

所述的交互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人机交互、多媒体交互、虚拟交互、其他适于本发明中的至少一种技术实现人机智能交互;

所述的显示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平面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曲面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投影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3D裸眼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3D全息显示及其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其他适于本发明配合显示方式使用的相关装置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通信网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通信模块、客户识别码、天线、交通工具用于通信的其他所需相关组件;通过供电系统与控制系统、声音设备连接;主要用于但不限于:交通工具部件间的通信联系、驾驶员与外界的通信联系、交通工具部件间与控制系统间相互的通信联系、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的通信联系中的至少一种;

其中,所述的通信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卫星通信模块、移动通信模块、互联网通信模块、无线电通信模块、无线通信模块、其他适于本发明的通信模块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的无线通信模块包括但不限于:WiFi通信模块、蓝牙通信模块、红外通信模块、其他适于本发明的无线通信模块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的客户识别码具有唯一标识性,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身份识别码、交通管控系统颁发的接入许可和/或识别号码、绑定交通工具身份信息的通信网络识别码、其他适于本发明特点的号码中的至少一种;其中,所述的绑定交通工具身份信息的通信网络识别码包括但不限于: eSIM号码、软SIM号码、其他适于本发明的通信号码、虚拟通信工具识别码、嵌入式识别码中的至少一种;由交通相关监管部门核准授权;

所述的服务对象中个人可以通过与交通管控系统联网获取相关的交通通行信息;其中,所述的交通通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交通工具的通行信息、目的地指引、过马路指引/申请;所述的过马路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没有斑马线的道路、没有过马路请求装置的道路。

9.根据权利要求1-8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提前对接收/采集/获取的与交通工具驾驶模式类别的有关信息/数据进行相关的设定,通过接收/采集/获取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传递的驾驶模式类别和/或操作的有关信息进行识别;根据其驾驶模式类别对其进行相关的路线配给及相关的通行管控;其中,所述的驾驶模式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驾驶、自动驾驶、半自动驾驶、远程驾驶;

所述的交通工具监管系统通过通信网络系统将驾驶员对交通工具执行涉及交通通行有关的操作信息和/或数据信息通过后台上传给交通管控系统;

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和/或交通工具监管系统分别/同时对关于登陆电子驾照系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启动时登录/自动登陆电子驾照系统的提醒及相关报警设置、交通工具停止/位置不移动的指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动登陆电子驾照系统的提醒及相关报警设置、驾驶员驾驶交通工具同时保持登录电子驾照系统的设置中的至少一种设置;

所述的存储系统由存放程序和数据的各种存储设备、控制部件及管理信息调度的设备/硬件和算法/软件所组成的系统;主要负责存储但不限于:交通管控系统需要存储的运行相关信息、交通工具相关信息、驾驶员相关信息、评定系统相关信息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交通事故相关信息、交通通行的相关信息中的至少一种;通过分类和/或多级层次存储相关信息;实时与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相互联系。

10.根据权利要求1-9项中任一项所述的智能交通全面实时指挥管控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交通工具监管系统还包括但不限于:校验系统;

其中,所述的校验系统为校验软件和/或校验装置;与控制系统连接;主要负责校验但不限于:控制系统与交通工具其它部件内部间的相关联系、控制系统与与监控系统间的相关联系、控制系统与通信网络系统间的联系、控制系统与智能引导系统的相关联系、控制系统与交通管控系统中其它系统间的相关联系、交通工具在现实环境和智能引导系统中的道路通行相关数据吻合度、交通工具智能终端上传其部件数据与智能引导系统中反映的数据间的相关联系、其他需要校验的相关工作;对于指定校验工作没有完成的或者没有通过校验的,校验系统将发出相关提示警报;

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还与相关单位的服务平台连接,服务对象通过交通管控系统与相应的服务平台连接;其中,所述的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停车场、餐饮娱乐、交通工具故障救援、医疗救援、消防救援、其他救援、能耗补给站、公共交通工具系统;

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与交通工具监管系统、保险公司在线平台联网,在线对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相关的处置工作;

交通工具的所有者和/或交通工具的相关执法部门和/或驾驶员和/或其他涉及交通工具的服务单位通过所述的客户识别码对交通工具和/或驾驶员进行相关的费用业务往来;其中,所述的相关的费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行收费、罚款缴费、预存款业务、事故赔偿、事故补偿、其他涉及费用的业务;

所述的交通管控系统和交通工具监管系统通过通信网络系统建立相互实时联系还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监管系统向交通管控系统发送与通行有关的申请/警报;

交通管控系统与交通工具监管系统间主要借助智能引导系统为平台联合交通管控系统中的其他系统利用通信网络系统建立实时相互联系;

交通管控系统与交通工具监管系统连接利用智能引导系统根据驾驶员的出行目的结合交通通行情况和/或有关限定对交通工具监管系统进行相关的通行路线的动态和/或静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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