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电机多合一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00812阅读:12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居产品控制技术领域,尤其是窗帘智能控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电子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对于家用电器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窗帘作为家中重要一部分,在家中起着隔音、遮光、挡尘等作用,但是天气变化无常,如何更加方便快捷的控制窗帘已经成为当代热点。现代的窗帘已经日益朝自动化、智能化发展中。目前窗帘的发展不仅仅是手动,已经有很多采用红外遥控器、光控遥控器、蓝牙等来操作,使用起来也方便。窗帘控制是智能家居的核心功能之一,无论是卷帘还是开合帘,控制原理都是通过控制电动窗帘电机的正反转实现。但现有窗帘控制在操作性能方面还是存在不足,通常能实现开和关的控制,对于开合程度、开合速度等控制还是不能达到使用者的要求,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窗帘电机多合一控制装置,即可通过遥控控制,也可对窗帘实现开合程度、开合速度等控制,结构简单,组合使用简便。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窗帘电机多合一控制装置,该装置具有窗帘电机及依附在窗帘电机端头上的电机控制器,该电机控制器内至少设有红外遥控模组,该红外遥控模组配合遥控器控制窗帘电机;以及在电机控制器上具有活动接入的APP智能卡,该APP智能卡联合主机、云端及移动终端控制窗帘电机,实现在线调控。

上述方案中,所述APP智能卡经过wifi 或zigbee协议连接主机。

上述方案中,所述APP智能卡通过USB接口连接电机控制器。

上述方案中,所述APP智能卡内含有MT7688AN芯片、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随机存储器RAM和固化在只读存储器ROM中的卡内操作系统COS。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内外结合,实现窗帘电机多合一控制, 增加使用性。

2、既可通过遥控控制窗帘电机工作,满足一般开或关需求;同时还可利用无线网络通过移动终端在线对窗帘实现开合程度、开合速度及位置等设定控制,符合当代智能化生活要求。

3、APP智能卡通过USB接口快速插拔使用,结构简单,组合使用简便。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其一实施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其一实施例示意图,本实用新型有关一种窗帘电机多合一控制装置,该装置具有窗帘电机1及依附在窗帘电机端头上的电机控制器2,该电机控制器2内至少设有红外遥控模组,该红外遥控模组配合遥控器3控制窗帘电机1。以及在电机控制器2上具有活动接入的APP智能卡4,该APP智能卡4联合主机5、云端6及移动终端7控制窗帘电机1,实现在线调控。内外结合,实现窗帘电机多合一控制, 增加使用性。既可通过遥控控制窗帘电机工作,满足一般开或关需求;同时还可利用无线网络通过移动终端在线对窗帘实现开合程度、开合速度及位置等设定控制,符合当代智能化生活要求。

电机控制器2中可采用RS485 、CAN总线或KNX总线通信,也可组合实现同时具有两种及以上通信接口,具有多路继电器接线柱,每一路为公共端与常开端,即相当于一个普通开关;每路控制电路全部做光电隔离处理,确保控制板的稳定性与可靠性;系统具有标准的串口通信接口,通过串口控制板可实现对窗帘电机1的开关控制,同时能监控各个继电器所接电器的工作状态。红外遥控模组可实现红外遥控信号接收和转发、干接点输入等功能,达到遥控器3对窗帘电机1的控制。

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APP智能卡4经过wifi 或zigbee协议连接主机5,主机5通过网络连接云端6,云端6再通过网络连接移动终端7;移动终端7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等,实现在线人机界面操作控制窗帘电机1工作。通过活动接入的APP智能卡4,电机控制器2与无线网络很好地对接;通过设置移动终端7可以实现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对电机控制器2进行控制,进而实现对窗帘电机1的操控。APP软件包括运行在平板电脑上的软件、手机客户端(android、ios 系统)、服务器配置软件构成。本实施例的APP智能卡4内含有MT7688AN芯片、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随机存储器RAM和固化在只读存储器ROM中的卡内操作系统COS,满足远程通信控制。达到利用无线网络通过移动终端在线对窗帘实现开合程度、开合速度及位置等设定控制,符合当代智能化生活要求。

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APP智能卡4是通过USB接口连接电机控制器2,实现快速插拔使用,结构简单,组合使用简便。插上即可实现远程在线调控,取下替换及升级维护也方便,极大提升窗帘电机智能控制使用性。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所述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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