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功能安防测试工具。
背景技术:
电子围栏和红外对射是电力系统中的两种重要设备,现在电子围栏中的导线短接来检测电子围栏能否正常报警、测试红外对线是否正常报警均通过不同的测试工具进行测试,从而造成测试工具功能比较单一,实用性能差,生产成本高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多功能安防测试工具,解决现有测试工具功能单一造成的成本高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多功能安防测试工具,包括绝缘操作杆和铝片,绝缘操作杆包括主杆体和连接杆,连接杆的一端设置在主杆体上,铝片可拆卸连接在连接杆的另一端,铝片的一端具有光滑表面,铝片依靠光滑表面挡住红外对射之间的红外光束用来测试红外对射是否正常报警,铝片的另一端设有导线短接的短路凸条,铝片依靠凸条将电子围栏的导线短接用来测试电子围栏能否正常报警。
优选的,主杆体呈中空结构设置。
优选的,主杆体的顶端设有内螺纹孔,连接杆的一端设有与内螺纹孔配合的外螺纹。
优选的,连接杆的另一端上设有放置铝片的插槽,且铝片通过螺栓组件锁紧在插槽内。
优选的,短路凸条与铝片呈一体式结构设置。
优选的,铝片呈梯形或长方形或圆形设置。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1.通过铝片上的光滑表面来挡住红外对射之间的红外光束用来测试红外对射是否正常报警,并通过铝片上的短路凸条实现电子围栏的短接来测试电子围栏能否正常报警,从而实现了铝片能实现两种设备的测试,提高了整体的实用性能,节约了成本;
2.将测试工具设置成铝片和绝缘操作杆,也可以将整体的测试工具用作一种保安防护工具,当遇到有暴徒闯入时,保安人员可以利用该工具威慑、阻挡闯入人员;
3.将绝缘操作杆设置成主杆体和连接杆,能根据不同的测试人员调整绝缘操作杆的高度,使其适应不同的使用者;
4.将铝片在连接杆上设置成可拆卸连接,能快速的实现铝片的安装、更换及清理;
5.将主杆体设置成中空结构,有利于连接杆的收纳,且能减少绝缘操作杆整体的重量,有利于测试人员握取;
6.通过外螺纹和内螺纹孔实现连接杆和主杆体的连接,提高了连接杆与主杆体连接的可靠性,避免连接杆的晃动及脱落;
7.通过螺栓组件实现铝片锁紧在连接杆的插槽内,能保证铝片安装时受到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上的双重作用力,避免了铝片的松动,提高了测试的准确率;
8.将短路凸条和铝片呈一体式结构设置,能提高整个铝片的强度,减少铝片的损坏,且铝片能根据试验需求设置不同的形状,保证对红外对射之间的红外光线进行完美挡住,提高测试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安防测试工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I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多功能安防测试工具,包括绝缘操作杆1和铝片2,绝缘操作杆1包括主杆体11和连接杆12,操作时,能根据不同的测试人员调整绝缘操作杆的高度,连接杆12的一端设置在主杆体11上,铝片2可拆卸连接在连接杆12的另一端,铝片依靠与连接杆的可拆卸连接,能快速的实现铝片的安装、更换及清理,铝片2的一端具有光滑表面20,铝片2依靠光滑表面20挡住红外对射之间的红外光束用来测试红外对射是否正常报警,铝片2的另一端设有导线短接的短路凸条21,铝片2依靠凸条将电子围栏的导线短接用来测试电子围栏能否正常报警,且使用时,通过铝片上的光滑表面来挡住红外对射之间的红外光束用来测试红外对射是否正常报警,并通过铝片上的短路凸条实现电子围栏的短接来测试电子围栏能否正常报警,从而实现了铝片能实现两种设备的测试,提高了整体的实用性能,节约了成本,当遇到有暴徒闯入时,也可以将整体的测试工具用作一种保安防护工具,保安人员可以利用该工具威慑、阻挡闯入人员。
主杆体11呈中空结构设置,有利于连接杆的收纳,且能减少绝缘操作杆整体的重量,有利于测试人员握取,主杆体11的顶端设有内螺纹孔,连接杆12的一端设有与内螺纹孔配合的外螺纹,提高了连接杆与主杆体连接的可靠性,避免连接杆的晃动及脱落。
连接杆12的另一端上设有放置铝片2的插槽13,且铝片2通过螺栓组件14锁紧在插槽内,能保证铝片安装时受到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上的双重作用力,避免了铝片的松动,提高了测试的准确率;且本实施例为了更换的实现铝片插接在插槽13内,在插槽13上设置圆弧倒角15,短路凸条21与铝片2呈一体式结构设置,能提高整个铝片的强度,减少铝片的损坏,铝片2呈梯形或长方形或圆形设置,且铝片能根据试验需求设置不同的形状,保证对红外对射之间的红外光线进行完美挡住,提高测试效率,本实施例中优选铝片呈梯形设置,且铝片的上底边宽度为10~15cm,且铝片的上底边宽度为15~20cm,且铝片的高度为30~50cm。
除上述优选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有其他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改变和变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