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指示功能遥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14422发布日期:2019-02-19 18:51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指示功能遥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器遥控领域,特别是一种带指示功能遥控装置。



背景技术:

红外线具有低成本、方案成熟的优点。目前市场上很多电器、玩具设计都使用红外线遥控,为了控制不同的电器,红外线采用编码加密的方式来传输数据,由于增加编解码的电路,在成本上会有提升。

由于红外线是属于不可见光,用户感受不到红外线发射的具体位置。同时由于红外线有一定的发射角度,在发射出去的时候扩散型的。当用户在定向红外线发射的时候会比较难控制。在需要精确控制的时候会有一定的局限性。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具有引导式的红外线发射装置。一方面可以让用户清晰的知道红外线被发射的到达的位置,同时也确保红外线发射的位置准确。由于成本低廉,可以广泛应用于需要红外线定位发射的设备装置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带指示功能遥控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带指示功能遥控装置,包括一个引导腔体,引导腔体内设有凸镜、红外线发射器和发射电路,发射电路为红外线发射器提供载波驱动,并设有电池组为发射电路供电,设有开关用于控制通断电,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发光二级管,所述的凸镜设在引导腔体前端,红外线发射器设在引导腔体中部,发光二级管设在引导腔体尾部,所述的引导腔体中部设有镂空的固定圈,红外线发射器固定在固定圈上,所述发光二级管的光线穿过固定圈并与红外线发射器光线一起传递到凸镜镜面,且由凸镜聚焦后形成两条聚合的平行直线,其中一条为可见光,另一条为不可见光。

所述发光二级管采用红色或蓝色或绿色等不同的光线。

所述发光二级管的灯头规格采用直径3mm或5mm。

所述凸镜采用透明的PS或PVC或亚克力或玻璃材料制作。

所述引导腔体材料包括纸或ABS或PS或塑胶材料,固定圈在引导腔体中部,发光二级固定在引导腔体尾部。

所述发射电路为红外线发射二极管提供38KHZ载波驱动。

通过本装置,红外线发射器在发射电路的驱动下发射红外线信号,引导腔体和凸镜主要功能是把红外线发射器和发光二极管进行聚焦,一方面控制红外线发射的目标位置,另一方面也控制了发光二极管发出的光也是在聚焦的位置。引导用户通过发光二级管发出的光,能感知到红外线发射到的地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固定圈正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引导腔体侧面剖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光线反射原理图;

图中,1凸镜;2红外线发射器;3固定圈;4发光二极管;5引导腔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图3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引导式、具有明确方向性的红外线发射装置。包括:发光二极管4、凸镜1、红外线发射器2、固定圈3、引导腔体5、电池组以及发射电路。

发光二极管4,可采用红色、蓝色、绿色等不同的光线,规格采用直径3mm或5mm甚至更大,组装时候需要和引导腔体5配合即可。主要功能为发光引导使用。

凸镜1,可采用PS、PVC、亚克力等透明材料制作,甚至玻璃也可以,主要功能是把平行光线进行聚焦的功能。

红外线发射器2,就是能发射红外线的二极管,主要功能是用于发射红外线。

固定圈3,功能是固定红外线发射器2,同时又能通过发光二极管4发出的光。

引导腔体5,可以由纸、ABS、PS等塑胶材料制作,目的是固定发光二极管4、固定圈3、红外线发射器2以及凸镜1。

发射电路,在电池组提供能源的基础下,为红外线发射二极管提供38KHZ载波驱动。

电池组,为红外线发射器2和发光二极管4提供能源。

平凸镜1的一面为凸镜1;另一面为平面或微凸,和引导腔体5聚焦位置有关。

参见图1,固定圈3,一般为圆形或方形,外部与引导腔体5配合固定使用,中间圆形孔为固定红外线发射器2。固定圈3外形不影响使用。

参加图2,整个引导腔体5剖面图,从左到右依次为:凸镜1、红外线发射器2、固定圈3、发光二极管4。

参见图3,用户在按住开关后,电池组通过开关向发光二极管4提供电源,此时发光二极管4被点亮。同时电池组为发射电路提供电源,发射电路驱动红外线发射器2,发射出不可见光的红外线。

参考图3,发光二极管4发出的光线透过固定圈3,发射电路为红外线发射二极管提供38KHZ载波驱动,发射电路为现有技术,经过平凸镜1形成聚焦,引导用户可以清晰看到可见光线;同时红外线发射器2的不可见光也通过平凸镜1发射到可见光线处。这样既可以控制外线的发射的最终位置,同时也让用户清晰的感受到红外线发射的位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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