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9616766阅读:531来源:国知局
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和方法
【专利说明】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和方法
[0001]相关专利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专利申请基于并要求于2014年8月25日提出的韩国专利申请N0.10-2014-0110950的优先权权益,该申请的全部内容引入本文作为参考。
技术领域
[0003]本公开涉及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和方法,并且更具体而言,涉及用于通过组合并分析驾驶员面部图像和驾驶模式信息来确定瞌睡驾驶状态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0004]瞌睡驾驶(drowsy driving)由于驾驶员不会完全意识到他周围的其他驾驶员,因此是安全驾驶的障碍。是否可以防止瞌睡驾驶可取决于驾驶员。然而,当疲劳的驾驶员操作车辆时,事故可能在驾驶员意识到疲劳状态之前便发生。根据现有技术,通过拍摄驾驶员眼睛的闭合、头部的降低等来确定瞌睡驾驶。然而,由于根据现有技术的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已经配置成仅当疲劳模式被累积时并且当这样的模式维持达预定时间或更久时执行警报,并且在相当长的疲劳时间未执行警报,因此会降低其效果。

【发明内容】

[0005]本公开的一个方面提供可以配置成通过组合驾驶员的状态和驾驶模式信息以更准确地确定疲劳(例如,不安全的)驾驶状态并警告驾驶员来启动安全驾驶的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和方法。
[0006]根据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可以包括:驾驶模式分析器,其配置成分析车辆的驾驶模式并检测危险驾驶模式;驾驶员面部图像分析器,其配置成分析驾驶员的面部图像,并在面部图像中检测眼睛模式维持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以及瞌睡驾驶确定器,其配置成当同时检测到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和危险驾驶模式时,确定驾驶员当前正在瞌睡时驾驶。该系统还可以包括:警报器,其配置成输出选自警报声音、警报短语和警报振动中的至少一者;以及控制器,其配置成当瞌睡驾驶确定器确定驾驶员正在瞌睡时驾驶时,执行警报器的输出。
[0007]危险驾驶模式可以包括选自锯齿形模式、转向过度模式、转向不足模式、车道违反模式和车辆跟随错误模式中的至少一者。驾驶员面部图像分析器可以配置成检测驾驶员的眼睛睁开或闭合的状态以检测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另外,驾驶员面部图像分析器可以配置成检测闭眼模式内的驾驶员的半闭合眼睛。瞌睡驾驶确定器可以配置成当同时检测到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和转向不足模式时,确定驾驶员可能正在瞌睡时驾驶。另外,瞌睡驾驶确定器可以配置成当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后驾驶员的眼睛睁开之后检测到转向过度模式时,确定驾驶员可能正在瞌睡时驾驶。另外,瞌睡驾驶确定器可以配置成当检测到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时维持相当快的横向速度时,确定驾驶员可能正在瞌睡时驾驶。
[0008]根据本公开,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方法可以包括:通过控制器同时分析驾驶模式和闭眼模式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以及通过控制器,当检测到危险驾驶模式和闭眼模式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时,确定驾驶员是否正在瞌睡时驾驶。该方法还可以包括通过控制器,响应于确定驾驶员正在瞌睡时驾驶而输出选自警报短语、警报声音和警报振动中的至少一者作为瞌睡驾驶警报。
[0009]确定驾驶员是否正在瞌睡时驾驶可以包括,通过控制器,当同时检测到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和转向不足模式时,确定驾驶员可能正在瞌睡时驾驶。另外,确定驾驶员是否正在瞌睡时驾驶可以包括,通过控制器,当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后驾驶员的眼睛睁开之后检测到转向过度模式时,确定驾驶员正在瞌睡时驾驶。此外,确定驾驶员是否可能正在瞌睡时驾驶可以包括,通过控制器,当检测到眼睛闭合达预定时间段或更久时维持相当快的横向速度时,确定驾驶员可能正在瞌睡时驾驶。
【附图说明】
[0010]本发明的上面和其他目的、特征及优点将从以下结合附图的详细描述中更显而易见。
[0011]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的示例性配置示意图;
[0012]图2是示出根据本公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方法的示例性示意图;
[0013]图3A是描述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检测瞌睡驾驶的条件的示例性示意图;
[0014]图3B是描述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检测瞌睡驾驶的方法的示例性图表;
[0015]图4A是描述根据本公开的第二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检测瞌睡驾驶的条件的示例性示意图;
[0016]图4B是描述根据本公开的第二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检测瞌睡驾驶的方法的示例性图表;
[0017]图5A是描述根据本公开的第三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检测瞌睡驾驶的条件的示例性示意图;
[0018]图5B是描述根据本公开第三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检测瞌睡驾驶的方法的示例性图表。
[0019]附图中各个元件的符号:
[0020]100:驾驶模式分析器
[0021]200:驾驶员面部图像分析器
[0022]300:瞌睡驾驶确定器
[0023]400:控制器
[0024]500:警报器
【具体实施方式】
[0025]应当理解此处使用的术语“车辆”或“车辆的”或其它类似的术语包括,诸如包括运动用途车辆(SUV)、公共汽车、卡车、多种商用车辆的载客汽车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种船和艇的水运工具,航行器等,并且包括混合动力车、电动车辆、内燃车辆、插入式混合电动车辆、氢动力车辆和其它可选的燃料车辆(例如从除了石油以外的资源中获得的燃料)。
[0026]尽管示例性实施方式被描述为使用多个单元来执行示例性过程,但是应当理解的是,也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模块来执行示例性过程。此外,应当理解的是,术语控制器/控制单元指代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的硬件设备。存储器配置成存储模块并且处理器具体地配置成执行所述模块以执行在下面进一步描述的一个或多个过程。
[0027]此外,本发明的控制逻辑可以实施为包含由处理器、控制器/控制单元等执行的可执行程序指令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媒介。计算机可读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ROM、RAM、光盘(CD)-ROM、磁带、软盘、闪盘驱动器、智能卡和光学数据存储设备。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还可以分布在网络耦合的计算机系统中,从而例如通过远程信息处理服务器或控制器局域网(CAN)以分布式方式存储并执行计算机可读媒介。
[0028]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方式的目的并且不旨在限制发明。如本文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中清楚地另外指出,单数形式“一个(a)”、“一个(an)”、和“该”也旨在包括复数形式。应当进一步理解的是,当使用在本说明书中时,术语“包括”和/或“包括有”具体指定所陈述的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成的存在,但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成和/或其组合的存在或添加。如本文所使用,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关联列出项目的任何或全部组合。
[0029]除非特别指明或从上下文明显,如本文所用,术语“大约”理解为在本领域中正常容差的范围内,例如在平均值的2个标准偏差内。“大约”可以理解为在规定值的10%、9%、8%、7%、6%、5%、4%、3%、2%、1%、0.5%、0.1%、0.05%或0.01 % 内。除非上下文另有清楚说明,否则这里所提供的所有数值都由术语“大约”修饰。
[0030]以下,将参考附图详细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以便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容易地实现本公开的实质。
[0031]本公开涉及能够通过同时考虑驾驶员状态信息和驾驶模式信息的更准确地确定驾驶员瞌睡驾驶的系统和方法。以下,将参考图1至图5B详细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图1是根据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的示例性配置示意图。根据本公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用于警告瞌睡驾驶的系统可以包括驾驶模式分析器100、驾驶员面部图像分析器200、瞌睡驾驶确定器300、控制器400和警报器500。控制器400可以配置成操作驾驶模式分析器、驾驶员面部图像分析器200、瞌睡驾驶确定器300和警报器500。
[0032]驾驶模式分析器100可以配置成分析车辆的驾驶状态,并且确定车辆的驾驶状态是否为危险驾驶模式状态(例如,会增加事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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