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0045阅读:468来源:国知局
一种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真空断路器,尤其涉及一种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



背景技术:

“真空断路器”因其灭弧介质和灭弧后触头间隙的绝缘介质都是高真空而得名;其具有体积小、重量轻、适用于频繁操作、灭弧不用检修的优点,在配电网中应用较为普及。真空断路器可供工矿企业、发电厂、变电站中作为电器设备的保护和控制之用,特别适用于要求无油化、少检修及频繁操作的使用场所,断路器可配置在中置柜、双层柜、固定柜中作为控制和保护高压电气设备用。

现有的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存在结构简单、灭弧速度慢、触头易损坏的缺点,因此亟需研发一种结构新颖、灭弧速度快、触头不易损坏的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



技术实现要素: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的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存在结构简单、灭弧速度慢、触头易损坏的缺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新颖、灭弧速度快、触头不易损坏的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

(2)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这样一种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包括有灭弧室、静导电杆、静触头、绝缘块、弹簧Ⅰ、灭弧装置、动触头、波纹管和动导电杆,灭弧室上方设有静导电杆和静触头,静导电杆下部与静触头连接,灭弧室下方设有绝缘块、弹簧Ⅰ、动触头、波纹管和动导电杆,动导 电杆中间设有波纹管,动导电杆顶部与动触头底部均设有绝缘块,两个绝缘块之间设有弹簧Ⅰ,动导电杆两侧设有灭弧装置,灭弧装置包括有滑块Ⅰ、连板、弹簧Ⅱ、滑块Ⅱ、滑轨Ⅰ、连接杆和滑轨Ⅱ,动导电杆两侧对称铰接连接有连接杆,弹簧Ⅰ的两侧均设有滑轨Ⅱ,滑轨Ⅱ上设有滑块Ⅰ,滑块Ⅰ与滑轨Ⅱ滑动式连接,连接杆与滑块Ⅰ前侧铰接连接,滑块Ⅰ顶部设有连板,连板内侧设有弹簧Ⅱ,动触头两侧设有滑轨Ⅰ,滑轨Ⅰ上设有滑块Ⅱ,弹簧Ⅱ与滑块Ⅱ外侧连接。

优选地,滑块Ⅱ材料为绝缘塑胶。

优选地,弹簧Ⅰ和弹簧Ⅱ材料为一级合金弹簧。

工作原理:当动导电杆向下移动时,带动弹簧Ⅰ伸长,弹簧Ⅰ带动动触头向下移动,动导电杆同时带动连接杆向下移动,进而带动两个滑块Ⅰ向内运动,从而带动弹簧Ⅱ向内挤压,使得滑块Ⅱ向内滑动,最终两个滑块Ⅱ在静触头和动触头的中间碰和。

因为滑块Ⅱ材料为绝缘塑胶,绝缘塑胶不导电,可以起到更快灭弧的效果。

因为弹簧Ⅰ和弹簧Ⅱ材料为一级合金弹簧,一级合金弹簧弹性好、强度高。

(3)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达到了结构新颖、灭弧速度快、触头不易损坏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灭弧装置主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灭弧室,2-静导电杆,3-静触头,4-绝缘块,5-弹簧Ⅰ,6-灭弧装置,61-滑块Ⅰ,62-连板,63-弹簧Ⅱ,64-滑块Ⅱ,65-滑轨Ⅰ,66-连接杆,67-滑轨Ⅱ,7-动触头,8-波纹管,9-动导电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滑轨式灭弧真空断路器,如图1-2所示,包括有灭弧室1、静导电杆2、静触头3、绝缘块4、弹簧Ⅰ5、灭弧装置6、动触头7、波纹管8和动导电杆9,灭弧室1上方设有静导电杆2和静触头3,静导电杆2下部与静触头3连接,灭弧室1下方设有绝缘块4、弹簧Ⅰ5、动触头7、波纹管8和动导电杆9,动导电杆9中间设有波纹管8,动导电杆9顶部与动触头7底部均设有绝缘块4,两个绝缘块4之间设有弹簧Ⅰ5,动导电杆9两侧设有灭弧装置6,灭弧装置6包括有滑块Ⅰ61、连板62、弹簧Ⅱ63、滑块Ⅱ64、滑轨Ⅰ65、连接杆66和滑轨Ⅱ67,动导电杆9两侧对称铰接连接有连接杆66,弹簧Ⅰ5的两侧均设有滑轨Ⅱ67,滑轨Ⅱ67上设有滑块Ⅰ61,滑块Ⅰ61与滑轨Ⅱ67滑动式连接,连接杆66与滑块Ⅰ61前侧铰接连接,滑块Ⅰ61顶部设有连板62,连板62内侧设有弹簧Ⅱ63,动触头7两侧设有滑轨Ⅰ65,滑轨Ⅰ65上设有滑块Ⅱ64,弹簧Ⅱ63与滑块Ⅱ64外侧连接。

滑块Ⅱ64材料为绝缘塑胶。

弹簧Ⅰ5和弹簧Ⅱ63材料为一级合金弹簧。

工作原理:当动导电杆9向下移动时,带动弹簧Ⅰ5伸长,弹簧Ⅰ5带动动触头7向下移动,动导电杆9同时带动连接杆66向下移动,进而带动两个滑块Ⅰ61向内运动,从而带动弹簧Ⅱ63向内挤压,使得滑块Ⅱ64向内滑动,最终两个滑块Ⅱ64在静触头3和动触头7的中间碰和。

因为滑块Ⅱ64材料为绝缘塑胶,绝缘塑胶不导电,可以起到更快灭弧的效果。

因为弹簧Ⅰ5和弹簧Ⅱ63材料为一级合金弹簧,一级合金弹簧弹性好、强度高。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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