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部分更换的导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61886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部分更换的导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线电缆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可部分更换的导线。



背景技术:

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背景进行说明,但这些说明并不一定构成本实用新型的现有技术。

电线电缆用以传输电(磁)能,信息和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产品,亦简称为电缆,狭义的电缆是指绝缘电缆,它可定义为:由下列部分组成的集合体;一根或多根绝缘线芯(导线),以及它们各自可能具有的包覆层,总保护层及外护层。现有的电线电缆通常是长度很长的一整根电线,其绝缘线芯(导线)也为一整根。当其中一部分出现断路时,由于电线是一体的,检查不便,通常的解决方法是更换两连接处之间的整根电线,这样造成电线的严重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可部分更换的导线,通过内外接头连接、使导线可在一定长度范围内更换的方法,解决了现有导线断路后只能更换整根导线、浪费严重的问题,具有操作简单、节约成本、使用寿命长的有益效果。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可部分更换的导线,包括导线本体和连接部分等,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分由外接头和与之配合的内接头组成,所述外接头横截面周长大于所述内接头横截面周长,所述连接部分材质的电阻率小于等于所述导线本体的电阻率。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外接头、内接头均为圆柱形,并且所述外接头设有外螺纹,所述内接头设有与之相配合的内螺纹。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外接头直径大于导线本体直径,所述内接头直径大于等于导线本体直径。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外接头与内接头长度与直径比在1~2之间。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导线本体为大电流导线,其直径在4mm以上。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连接部分材质和所述导线本体材质均为铜。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根据实际需要,在间隔一定的长度上制作内外接头部分,使用时将内外接头部分连接在一起,即可形成一整根导线;当发生断路时还可检查两接头处的电压信息,找到断路点,更换断路处的导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接头的设计使导线可根据需要部分更换,一方面能方便的检查出故障所在,另一方面还能仅更换故障部分,节约成本、防止浪费。

附图说明

下面对本说明书附图所表达的内容及图中的标记作简要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可部分更换的导线本体及内接头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可部分更换的导线本体及外接头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可部分更换的导线本体及另一种外接头示意图。

图中外接头1、导线本体2、内螺纹3、外接头4、外接头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构件的形状、构造、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位置及连接关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制造工艺及操作使用方法等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以帮助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技术方案有更完整、准确和深入的理解。

如图1~3所示,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可部分更换的导线。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一种可部分更换的导线,包括导线本体和连接部分等,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分由外接头和与之配合的内接头组成,所述外接头横截面周长大于所述内接头横截面周长,所述连接部分材质的电阻率小于等于所述导线本体的电阻率。采用可连接的部分根据实际需要来将整根导线分成几部分,一方面便于检查断路故障点,另一方面也防止故障时更换整根导线造成的浪费,节约了成本。连接部分材质的电阻率小于导线本体,可保证连接处的导电性能,防止在连接处发生断路故障。

在另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外接头、内接头均为圆柱形,并且所述外接头设有外螺纹,所述内接头设有与之相配合的内螺纹。圆柱形的螺纹制作方便,结构简单,安装快速。

在另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外接头直径大于导线本体直径,所述内接头直径大于等于导线本体直径。直径比导线本体的直径大一方面保证了导电性能,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加工难度。

在另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外接头与内接头长度与直径比在1~2之间。直径比在在1~2之间,在满足连接的牢固性和导电性能的基础上,降低了加工难度(越长越难加工)。

在另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导线本体为大电流导线,其直径在4mm以上。需要加工螺纹部分,本导线只能应用于大直径的大电流导线。

在另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连接部分材质和所述导线本体材质均为铜。铜是最常采用的导线材料,导电性能强且价格便宜。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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