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磁吸电池的手持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65648发布日期:2018-07-18 02:20阅读:53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持终端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带磁吸电池的手持终端。



背景技术:

手持终端具有电池,可以移动使用,在当下运用越来越广泛。现有的手持终端的电池一般采取卡扣式或机身内置一体式固定方式。这些固定方式的缺点在于:电池的固定方式单一,电池更换起来较为麻烦,充电时手持终端不能大范围移动使用,从而降低了手持终端的使用效率,不方便设备的持续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磁吸电池的手持终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磁吸电池的手持终端,包括终端主体、磁吸电池,所述磁吸电池包括壳体及壳体内置的磁体、电芯体,所述终端主体设有与所述磁吸电池壳体配套的电池槽,所述电池槽设有与磁体配合的磁吸体,所述磁吸电池的磁体与所述终端主体电池槽的磁吸体磁性固定连接,所述电芯体与所述终端主体的电接头电接触连接,从而实现二者的便利固定和电池供能。

优选的,所述磁体包括设于所述壳体前侧的前磁体,配套的,所述电池槽前侧设有前磁吸体,当所述磁吸电池接近所述电池槽时,所述前磁体与所述前磁吸体磁性吸引,从而自动对位,磁吸固定。

与设电池盖、电池四面均遮挡的结构不同,优选的,所述终端主体的电池槽可为一个侧端开口的开口槽,所述磁吸电池置入与所述电池槽后,所述磁吸电池的外侧面与所述终端主体外侧面平整过渡,构成一个整体的手持终端。

为防止磁吸电池装反,使所述磁吸电池不易松脱,优选的,所述终端主体与所述磁吸电池之间设有配套的定位结构。这里,所述定位结构包括分别设于所述电池槽2个侧壁的各1个导轨、与所述导轨对应设于所述磁吸电池壳体2个侧壁的各1个导槽。这样,在安装电池时,顺着导轨插入电池,所述前磁体与所述前磁性体磁性相吸,对接磁性固定。

优选的,所述2个导轨在所述电池槽侧壁的高度不同。这样,在磁吸电池方向插反或插错面时,便无法插入所述电池槽中。

为保证磁性固定的强度,优选的,所述磁体采用钕铁硼磁铁。

优选的,所述磁吸体采用钕铁硼磁铁或磁性金属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带磁吸电池的手持终端,通过对电池和终端壳体的结构改进设计,采用磁吸方式固定和换取电池,有利于提高手持终端使用效率,具有结构简单、电池换取方便、供电持续好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俯视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磁吸电池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其中:1.终端主体,2.磁吸电池,3.电池槽,4.前磁体,5.前磁吸体,6. 导轨,7.导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图3所示,一种带磁吸电池的手持终端,包括终端主体1、磁吸电池2,所述磁吸电池2包括壳体及壳体内置的磁体、电芯体,所述终端主体1设有与所述磁吸电池2壳体配套的电池槽3,所述电池槽3设有与磁体配合的磁吸体,所述磁吸电池2的嗞体与所述终端主体1电池槽3的磁吸体磁性固定连接,所述电芯体与所述终端主体1的电接头电接触连接,从而实现二者的便利固定和电池供能。

所述磁体包括设于所述壳体前侧的前磁体4,配套的,所述电池槽3前侧设有前磁吸体5,当所述磁吸电池2接近所述电池槽3时,所述前磁体4与所述前磁吸体5磁性吸引,从而自动对位,磁吸固定。

所述终端主体1的电池槽3为上侧端开口的开口槽,所述磁吸电池2置入与所述电池槽3后,所述磁吸电池2的外侧面与所述终端主体1外侧面平整过渡,构成一个整体的手持终端。

为防止磁吸电池2装反,使所述磁吸电池2不易松脱,所述终端主体1 与所述磁吸电池2之间设有配套的定位结构。这里,所述定位结构包括分别设于所述电池槽32个侧壁的各1个导轨6、与所述导轨6对应设于所述磁吸电池2壳体2个侧壁的各1个导槽7。这样,在安装电池时,顺着导轨6插入电池,所述前磁体4与所述前磁性体磁性相吸,对接磁性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2个导轨6在所述电池槽3侧壁的高度不同。这样,在磁吸电池2方向插反或插错面时,便无法插入所述电池槽3中。

为保证磁性固定的强度,所述磁体,即前磁体4采用钕铁硼磁铁。

所述磁吸体,即前磁吸体5采用钕铁硼磁铁或磁性金属材料。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