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玻璃层、第二玻璃层和中空层;
所述第一玻璃层由上至下依次包括前板玻璃、太阳能芯片、背电极透光层和后板玻璃;
所述第二玻璃层由上至下依次包括透光导电加热层和底板玻璃;所述透光导电加热层沉积在所述底板玻璃上;
所述中空层位于所述后板玻璃和所述透光导电加热层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玻璃与所述透光导电加热层之间的两侧均设置有隔板,两所述隔板之间围成所述中空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玻璃与所述透光导电加热层之间的两侧还设置有密封胶,所述密封胶位于所述隔板的外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接线盒,所述接线盒设置在所述第一玻璃层、所述第二玻璃层和所述中空层的边侧。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背电极透光层为金属化合物层。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导电加热层为铝、锌和铟的氧化物。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玻璃的厚度为3-4m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玻璃的厚度为3.2mm。
9.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玻璃的厚度为3-4m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中空层的自发电加热的玻璃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玻璃的厚度为3.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