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45305发布日期:2018-07-27 22:29阅读:50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伏焊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太阳能电池主栅的数量成为人们口中的热门话题。电池片厂商从提高效率的角度将主栅从3根提高到4根、5根甚至6根,组件厂商从降低成本的角度将电池片银浆使用量不断减少,主栅线变的越来越细,主栅线上的数量提升到十几条甚至几十条。这两种提高主栅数量的技术路线分别称为多主栅和无主栅技术,两个技术殊途同归,拥有高性能和低成本两方面优势甚至更多。现有多主栅、无主栅组件用焊带形状多是圆形,其存在遮光、焊接性能差的缺点。现有多主栅、无主栅组件用焊带也有是三角形的,虽然可以反射光线,但是不能连续焊接,需要扭转焊接或者分段焊接,存在可靠性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以克服现有技术中不能连续焊接,需要扭转或者分段焊接,存在可靠性问题的缺陷。

(二)技术方案

为解决所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包括A分段反光焊带和B分段焊带;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与所述B分段焊带相互间隔排列;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下表面与第一多栅电池片正面焊接,所述B分段焊带上表面与第二多栅电池片背面焊接;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包括三角形第一铜基,所述第一铜基的外表面覆盖有第一焊料反光层,所述第一铜基下端固定正面栅线,所述正面栅线与所述第一多栅电池片为一体式结构;所述B分段焊带包括第二铜基,所述第二铜基的外表面覆盖有第二焊料反光层,所述第二铜基上端固定背面栅线,所述背面栅线与所述第二多栅电池片焊接为一体式结构。

进一步,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截面呈等腰三角形。

进一步,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截面呈等边三角形。

进一步,所述第一焊料反光层为含镍、铬、银、锡金属及其合金的任意一种。

进一步,所述第二焊料反光层为含锡、铅、铋、银金属及其合金的任意一种。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结构简单,实现连续焊接,可以反射入射太阳光,进一步提高组件效率,又可以保证焊接可靠性,还可以连续生产,不需要普通三角焊带需要扭转或者分段焊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A分段反光焊带的截面图;

图3为B分段焊带的截面图;

图4为太阳光照射到A分段反光焊带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包括A分段反光焊带1和B分段焊带2;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1与所述B分段焊带2相互间隔排列;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1下表面与第一多栅电池片3正面焊接,所述B分段焊带2上表面与第二多栅电池片4背面焊接;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1包括三角形第一铜基5,所述第一铜基5的外表面覆盖有第一焊料反光层6,所述第一铜基5下端固定正面栅线7,所述正面栅线7与所述第一多栅电池片3为一体式结构;所述B分段焊带2包括第二铜基8,所述第二铜基8的外表面覆盖有第二焊料反光层9,所述第二铜基8上端固定背面栅线10,所述背面栅线10与所述第二多栅电池片4焊接为一体式结构。

如图3所示,所述B分段焊带2截面呈矩形或者带圆弧的类矩形。

所述A分段反光焊带1截面呈等腰三角形或者呈等边三角形。增加照射角度,反射入射太阳光的面积,提高组件效率。

所述第一焊料反光层6为含镍、铬、银、锡金属及其合金的任意一种。所述第二焊料反光层9为含锡、铅、铋、银金属及其合金的任意一种。

所述正面栅线7和背面栅线10截面呈扁平形,可以保证焊接拉力,保证焊接可靠性。

该技术方案中A分段反光焊带1对应的是电池片的正面,该段焊带截面呈三角形形状,焊带的左右两面可以反射光线,通过EVA,玻璃,经过一次或者多次反射,把光线重新反射回电池片。其焊接底面正面栅线7是一个平面,可以保证焊接拉力,满足组件焊接可靠性要求。

该技术方案中B分段焊带2对应是电池片的背面,该段焊带截面是长方形形状,其焊接底面背面栅线10是一个平面,可以保证焊接拉力,满足组件焊接可靠性要求。

该技术方案可以反射入射太阳光,进一步提高组件效率,又可以保证焊接可靠性,还可以连续生产,不需要普通三角焊带需要扭转或者分段焊接。

本实用新型的多主栅、无主栅光伏组件用分段反光焊带,实现连续焊接,可以反射入射太阳光,进一步提高组件效率,又可以保证焊接可靠性,还可以连续生产,不需要普通三角焊带需要扭转或者分段焊接。

综上所述,上述实施方式并非是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性实施方式,凡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修饰或者等效变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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