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锂电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9517发布日期:2018-11-09 21:32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二次锂电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锂电池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二次锂电池。



背景技术:

大容量动力电池(或储能电池),电池的容量大小往往受限电池的极耳的导电截面面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极耳与极耳之间连接工艺处理,因为现有设备的特点,焊接厚度不能过厚,该实用新型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正、负极耳使用双极耳方式,在保证设计所要的导电截面面积较大的情况下,减少焊接面的熔接厚度,避免受限于设备的焊接厚度无法实现生产工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二次锂电池,通过绝缘框架四个独立的凸台腔室,分别将两组极柱和极耳、注液孔和防爆阀门隔开,使其均处于相对独立的绝缘空间内,提高了安全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二次锂电池,包括顶盖组件、电芯和绝缘框架,所述顶盖组件包括开设注液孔的顶盖片、第一极柱、第二极柱和防爆阀门,所述电芯包括与第一极柱连接的第一极耳和第二极耳、与第二极柱连接的第三极耳和第四极耳,所述绝缘框架设置于顶盖组件与电芯之间,绝缘框架朝向电芯的方向具有四个独立的绝缘凸台腔室,第一凸台腔室的外缘将第一极耳、第二极耳与第一极柱沿高度方向包围形成独立的腔室,第二凸台腔室的外缘将第三极耳、第四极耳与第二极柱沿高度方向包围形成独立的腔室,第三凸台腔室的外缘将注液孔隔开,第四凸台腔室的外缘将防爆阀门隔开。

所述电芯的下部主体与上部极耳之间采用保持架隔开。

所述电芯的外缘与外壳之间采用绝缘膜隔开。

所述第一极耳和第二极耳通过第一连接片与第一极柱的底部串连,所述第三极耳和第四极耳通过第二连接片与第二极柱的底部串连。

第一极耳上具有第一连接部,位于第一连接片沿高度方向的下侧,具第一连接部与第一连接片固定连接;第一连接片与第一极耳、第二极耳固定连接;第一极耳、第二极耳作折弯处理;折弯粘贴绝缘胶纸。

所述第一连接片与第一极耳、第二极耳之间为激光焊接结构,所述第二连接片与第三极耳、第四极耳之间为激光焊接结构。

所述第一连接片与第一极耳、第二极耳之间为超声波焊接结构,所述第二连接片与第三极耳、第四极耳之间为超声波焊接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将两组极柱和极耳、注液孔和防爆阀门隔开,均处于相对独立的绝缘空间内,提高安全性能,同时,注液孔使用两台阶结构,方便了自动化的生产控制,提高了生产优率和生产稳定性。

附图说明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顶盖组件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顶盖组件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2上端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二次锂电池,包括顶盖组件1(图3,图4)、电芯2和绝缘框架3。

顶盖组件1包括开设注液孔111的顶盖片11、第一极柱12、第二极柱13和防爆阀门14。电芯2包括与第一极柱12连接的第一极耳21和第二极耳22、与第二极柱13连接的第三极耳23和第四极耳24。绝缘框架3设置于顶盖组件1与电芯2之间,电芯2的下部主体与上部极耳之间采用保持架4隔开,电芯2的外缘与外壳之间采用绝缘膜5隔开。

绝缘框架3朝向电芯2的方向具有四个独立的绝缘凸台腔室,第一凸台腔室31的外缘将第一极耳21、第二极耳22与第一极柱12沿高度方向包围形成独立的腔室,第二凸台腔室32的外缘将第三极耳23、第四极耳24与第二极柱13沿高度方向包围形成独立的腔室,第三凸台腔室33的外缘将注液孔111隔开,第四凸台腔室34的外缘将防爆阀门14隔开。

第一极耳21和第二极耳22通过第一连接片15与第一极柱12的底部串连,第一连接片15与第一极耳21、第二极耳22之间采用超声波焊接。第三极耳23和第四极耳24通过第二连接片16与第二极柱13的底部串连,第二连接片16与第三极耳23、第四极耳24之间采用超声波焊接。

第一极柱12上具有第一连接部,位于第一连接片沿高度方向的上侧,且第一连接部与第一连接片固定连接,即金属熔合连接;第一连接片与第一极耳、第二极耳固定连接;第一极耳、第二极耳作折弯处理;极耳与连接片固定连接处粘贴绝缘胶纸25,如图5所示;

该二次锂电池通过绝缘框架3四个独立的凸台腔室,分别将两组极柱和极耳、注液孔111和防爆阀门14隔开,使其均处于相对独立的绝缘空间内,提高了安全性能。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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