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铅蓄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铅蓄电池的上盖连接端子,用于正负极柱端子连接。
背景技术:
铅蓄电池本体一般设置正负极柱,组装后极柱部分裸露在上盖上,用于与外部导体连接成为电池的电流导出端,为了对正负极柱进行保护、固定,铅蓄电池在组装时将正负极柱分别焊接在一个外部连接端子上。现有技术中,连接端子一般为L型,由一个连接圆柱与一个连接片组成,焊接后,经常会发生连接圆柱向上翘起现象,需要人工压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与难题,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与极柱焊接后可保持平整的铅蓄电池的上盖连接端子。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铅蓄电池的上盖连接端子,包括平片的连接片、设置在所述连接片一侧端上的连接柱,所述连接片另一侧端上设置极柱通孔,所述连接柱内设置螺纹孔,所述连接片一侧端上设置向外延伸的定位头,所述定位头与所述连接片水平相接,所述连接片另一侧端下表面设置定位底座,所述定位底座与所述连接柱在同一端,所述连接片、连接柱、定位底座与定位头为冲压形成的一体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底座设置为为圆台体。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底座高度为3-5mm。
优选结构,所述连接片为弯折的一体式结构,所述连接片由水平的左片、垂直的过渡片、水平的右片依次相连构成,所述连接柱与定位底座设置在所述右片上下两表面,所述极柱通孔设置在所述左片上。
进一步地,所述左片与过渡片、所述过渡片与右片的相接部分为圆弧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过渡片高度为1-3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包括:
(1)本实用新型设置定位底座,使得连接片与与安装底面形成的高度间隙,在放入焊接填充物进行焊接后使得连接端子保持平整。
(2)本实用新型连接片设置成为弯折结构,增加了焊接接触面积,同时弯折形成的高度差进一步防止了焊接后连结端子翘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沿A-A方向的剖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安装在上盖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示说明:1-连接片,101-左片,102-过渡片,103-右片,2-极柱通孔,3-连接柱,4-定位底座,5-螺纹孔,6-定位头,7-上盖,8-凹腔,9-极柱。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垂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以及图2所示,一种铅蓄电池的上盖连接端子,包括连接片1、设置在所述连接片1一侧端上的连接柱3,所述连接片1为平片形状,所述连接片1另一侧端上设置极柱通孔2,所述极柱通孔2用于极柱从中穿出,所述连接柱3内设置螺纹孔5。
为了便于连接端子固定,所述连接片1一侧端上设置向外延伸的定位头6,所述定位头6与所述连接片1水平相接,所述连接片1另一侧端下表面设置定位底座4,所述定位底座4与所述连接柱3在同一端。定位底座4使得连接片1与安装底面形成的高度间隙,在放入焊接填充物,焊接后使得连接端子保持平整。
在具体实施中,所述连接柱3与定位底座4为圆柱体,正常使用时所述连接柱3朝上,定位底座4朝下。为了焊接连结端子时使其更加平稳,所述定位底座4设置为为圆台体。所述定位底座4高度为3-5mm,上述高度范围设置连接片1与安装底面的高度差,既不会过高引起连接端子不稳固,又不会过低引起焊接后连接端子侧端翘起,
所述连接片1、连接柱3、定位底座4与定位头6为冲压形成的一体结构。
在具体实施中,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上盖7上设有两个凹腔8,极柱9顶端裸露在所述凹腔8内,为便于导线安装与拆卸方便,本实用新型安装于上盖7侧端的凹腔8内,分别用于容纳正负极柱连接端子,所述极柱9从所述极柱通孔2中穿出,随后进行焊接操作。
实施例二:
与实施例一区别在于,所述连接片1为弯折的一体式结构,形状为Z型,所述连接片1由水平的左片101、垂直的过渡片102、水平的右片103依次相连构成,所述连接柱3与定位底座4设置在所述右片103上下两表面,所述极柱通孔2设置在所述左片101上,利用连接片1的弯折结构,使得焊接时接触面积更大,同时弯折使得左片101与右片103形成高度差,进一步防止了焊接后连结端子翘起。
为了使得焊接面更加稳固,所述左片101与过渡片102、所述过渡片102与右片103的相接部分为圆弧形状。为了防止所述连接片1弯折的高度差过大容易损坏,所述过渡片102高度为1-3mm。
以上所述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