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7588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充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手机充电接口行行色色、互不兼容的。造成手机用户时时刻刻要携带自己的充电线和充电器。特别是现在飞速发展的IT技术,使手机成为互边网的最普遍端,由于手机上网耗电量大,手机用户经常遇到没有兼容的充电器和充电线而无法使用手机的困扰。

本实用新型技术采用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结构,手机与支架构建一种无线式充电连接,是针对没有感应充电硬件功能的手机,采用在充电吸盘的中心和边缘设置电极柱头和电极圈,以及在手机背面设置电极触片的结构,实现手机与支架磁性连接过程中,对手机电性连接并充电,因此,省去现有技术充电接口的插拔过程,也就解决了开心网有技术的手机充电器和接口兼容性问题,实现万能充电,同时,采用万能旋转头,一边充电,一边使用,还可任意调整角度,可广泛应用于居室、办公、餐饮、车内等场所。安全快捷,使用方便。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合理地解决了现有技术的手机充电接口互不兼容、使用繁锁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包括底座、底座胶粘层、底座装饰槽、电源接口、出线口、万向旋转头、充电吸盘、电极触片、充电排线、电极柱头、电极圈、感应线圈及绝缘层,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呈圆柱体状,圆形的底端面设有底座胶粘层,上端设有斜切面,所述底座的正面设有底座装饰槽,背面靠近下端设有电源接口,靠近上端设有出线口,所述斜切面上衔接设有万向旋转头,所述万向旋转头上设有所述充电吸盘,所述充电吸盘设有磁性连接的电极触片,所述电极触片固定在无感应充电硬件的手机的背面,且设有充电排线与无感应充电硬件的手机的充电接口电性连接,构成所述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装饰槽内设有装饰块,最优地采用有机玻璃覆盖LED彩虹呼吸灯。

进一步地,所述充电吸盘呈倒置的草帽状,设置在所述万向旋转头上,圆形凹的中心设有所述电极柱头,圆圈形平面的边缘设有电极圈,所述电极柱头与所述电极圈之间设有所述感应线圈及绝缘层。

进一步地,所述电极触片设有与所述充电吸盘吻合的电极柱头和电极圈,固定设置在无感应充电硬件的手机的背面,且与所述充电吸盘设有永磁体式磁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合理地解决了现有技术的手机充电接口互不兼容、使用繁锁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技术采用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结构,手机与支架构建一种无线式充电连接,是针对没有感应充电硬件功能的手机,采用在充电吸盘的中心和边缘设置电极柱头和电极圈,以及在手机背面设置电极触片的结构,实现手机与支架磁性连接过程中,对手机电性连接并充电,因此,省去现有技术充电接口的插拔过程,也就解决了开心网有技术的手机充电器和接口兼容性问题,实现万能充电,同时,采用万能旋转头,一边充电,一边使用,还可任意调整角度,可广泛应用于居室、办公、餐饮、车内等场所。安全快捷,使用方便。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底座正面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底座后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电极触片和充电排线示意图。

图中所示:1-底座、2-底座胶粘层、3-底座装饰槽、4-电源接口、5-出线口、6-万向旋转头、7-充电吸盘、8-电极触片、9-充电排线、10-电极柱头、11-电极圈、12-感应线圈及绝缘层。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下面对实施例的描述,将更加有助于公众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能也不应当将申请人所给出的具体的实施例视为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任何对部件或技术特征的定义进行改变和/或对整体结构作形式的而非实质的变换都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限定的保护范围。

如图1-图4所示的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包括底座1、底座胶粘层2、底座装饰槽3、电源接口4、出线口5、万向旋转头6、充电吸盘7、电极触片8、充电排线9、电极柱头10、电极圈11、感应线圈及绝缘层12。

首先设置所述底座1、万向旋转头6、充电吸盘7、电极触片8、充电排线9。

然后在所述底座1上设置所述底座胶粘层2、底座装饰槽3、电源接口4和出线口5,再在所述底座1的上端设置所述万向旋转头6,在所述万向旋转头6上设置所述充电吸盘7,再在所述充电吸盘7上设置所述电极柱头10、电极圈11、感应线圈及绝缘层12。再在所述电极触片8上设置所述电极柱头10、电极圈11。

最后将所述电极触片8和充电排线9固定在,无感应充电硬件的手机的背面,且将充电排线9与手机的充电接口连接。完成所述一种无线式万能充电手机支架的实施。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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