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PS储能电源车用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0914阅读:6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UPS储能电源车,特别涉及一种UPS储能电源车用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应急电源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发电车作为后备应急电源保障的趋势在不断加强,而应急电源车在保供电过程中的不足即市电与发电车之间电源切换存在中断显现也在不断显现出来。例如:配合发电车的自启动控制系统及双电源切换开关技术设备的不断发展,用电负荷由市电供电,当市电电源出现故障时,后备发电车进行供电,当市电电源恢复正常时,再由发电车转移到市电进行供电。在市电与发电车之间转换供电的过程中将会造成用电负荷的短时间断电,而UPS电源车则是配合市电与发电车之间的转换供电,实现用电负荷不间断供电的不间断电源。所以在一些重要保供电场合,UPS电源车的需求不断在被提出来,UPS电源车的运行可靠性也在不断提上日程。

UPS电源车应用固定式UPS技术,需要与市电、柴油发电机组等后备电源一起使用;因为UPS电源车上配备有储能电池组,所以UPS电源车也可以单独配合市电使用或者一定条件下单独采用储能电池组提供电能。

现有技术方案的缺点是:UPS电源车单独配合市电使用(需提前放出市电输入电缆和UPS电源车输出电缆)或者一定条件下单独采用储能电池组提供电能时,受到UPS电源车控制系统的技术限制,当UPS电源车单独采用储能电池组提供电能时,在UPS主机启动前必需接入外接电源后才能闭合储能电池组开关,进而由储能电池组放电。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UPS储能电源车用控制系统,使得UPS储能电源车可以不经过外接电源即可直接由蓄电池组进行启动供电。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UPS储能电源车用控制系统,包括承载底盘车,在所述承载底盘车上设置有车厢,所述车厢的前端设置有UPS主机,所述UPS主机上设置有UPS接线端子,所述车厢的中后端设置有储能电池组,所述UPS主机上设置有UPS控制器,所述UPS主机与储能电池组之间设置有滑动开关和电池开关,所述UPS控制器通过信号线I与滑动开关相连,所述滑动开关通过信号线II与电池开关输出端相连,所述电池开关通过储能电池电缆II与储能电池组相连,所述滑动开关输出端通过信号线III与电池开关输入端相连,所述电池开关通过储能电池电缆I与UPS接线端子相连,所述UPS主机输出端通过输出电缆与UPS输出柜相连。

进一步,所述UPS控制器输出端连接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UPS储能电源车用控制系统,可以实现UPS储能电源车单独作为电源供应使用时而不需要外接电源启动设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作业人员的工作强度,启动更快捷。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目标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进行阐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对下文的考察研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从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中得到教导。本实用新型的目标和其他优点可以通过下面的说明书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应当理解,优选实施例仅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UPS储能电源车用控制系统,包括承载底盘车,在承载底盘车上设置有车厢,车厢的前端设置有UPS主机1,UPS主机上设置有UPS接线端子2,车厢的中后端设置有储能电池组3,UPS主机上设置有UPS控制器4,UPS主机与储能电池组之间设置有滑动开关5和电池开关6,UPS控制器通过信号线I7与滑动开关相连,滑动开关通过信号线II8与电池开关输出端相连,电池开关通过储能电池电缆II9与储能电池组相连,滑动开关输出端通过信号线III10与电池开关输入端相连,电池开关通过储能电池电缆I11与UPS接线端子相连,UPS主机输出端通过输出电缆12与UPS输出柜13相连。

当设备无法正常启动时,UPS控制器输出端连接报警器报警。

储能电池组电压信号经过储能电池电缆II、信号线II传到滑动开关,滑动开关经过信号线I把电池组电压信号传递至UPS控制器,UPS控制器接收到储能电池组电压信号后通过信号线III控制电池开关合闸,电池开关合闸后,储能电池组电源经过储能电池电缆II及储能电池电缆I输送至UPS主机进行电能整流逆变,由输出电缆输出至UPS输出柜,从而输出电能。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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