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太阳能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7657阅读:421来源:国知局
一种太阳能控制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太阳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太阳能控制器。



背景技术:

随着太阳能技术的发展,太阳能也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到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太阳能技术的应用一般包括用于吸收太阳能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太阳能电池板、将太阳能电池板所转化的电能进行储存的蓄电池、用电负载及太阳能控制器,太阳能控制器是采用微电脑芯片和无触点控制技术,根据太阳能电池板和蓄电池的特性,对其进行充放电控制,并对蓄电池起到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和欠压保护的作用,保证系统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但现有技术的太阳能控制器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外界温度变化对整体性能的影响,且没有较好的保护电路设计,安全系数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太阳能控制器,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太阳能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单片机控制模块、太阳能电池、负载系统、温度补偿模块、蓄电池和电压电量液晶显示模块,所述单片机控制模块与太阳能电池、负载系统、温度补偿模块、蓄电池和电压电量液晶显示模块连接;所述太阳能电池依次连接整流电路、滤波电路,所述滤波电路与第一电子开关电路、充电电压采集电阻和蓄电池连接;所述负载系统包括与蓄电池正极连接的第二电子开关电路,与蓄电池负极连接的自恢复保险丝,所述第二电子开关电路与自恢复保险丝之间还串联放电电压采集电阻、负载。

上述的一种太阳能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单片机控制模块为PIC16F676单片机。

上述的一种太阳能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恢复保险丝为SR30系列自恢复保险丝。

上述的一种太阳能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温度补偿模块为连接在PIC16F676单片机端口之间的二极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控制器其功耗低,性能稳定,并以保护电路控制蓄电池可靠充放电,更好地保护了蓄电池;考虑温度补偿功能,以保证在外界环境温度的变化下能自动改变各种“充放电点”, 可在温差变化较大的地区使用。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电板向蓄电池充电电路原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温度补偿模块电路原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蓄电池向负载供电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4所示,一种太阳能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单片机控制模块1、太阳能电池2、负载系统3、温度补偿模块4、蓄电池5和电压电量液晶显示模块6,所述单片机控制模块1与太阳能电池2、负载系统3、温度补偿模块4、蓄电池5和电压电量液晶显示模块6连接;所述太阳能电池2依次连接整流电路、滤波电路,所述滤波电路与第一电子开关电路、充电电压采集电阻和蓄电池5连接;所述负载系统3包括与蓄电池正极连接的第二电子开关电路,与蓄电池负极连接的自恢复保险丝,所述第二电子开关电路与自恢复保险丝之间还串联放电电压采集电阻、负载。

本实施例中,所述单片机控制模块1为PIC16F676单片机。

本实施例中,所述自恢复保险丝为SR30系列自恢复保险丝。

本实施例中,所述温度补偿模块4为连接在PIC16F676单片机端口之间的二极管,如图3所示。其P-N 结电压直接加到端口上,利用二极管在常温附近,温度每升高1℃,其PN结正向压降会减少2-2.5 mV 的特性进行温度补偿。

图2为太阳能电板向蓄电池充电电路。其中,滤波单元是由单相桥式整流电路VD和电感L滤波电路组成,VD可使太阳能电池板始终向蓄电池充电,而蓄电池不会向太阳能电池供电,且太阳能电池板在光线骤变时产生交流电或与蓄电池反接时,只能向蓄电池充电。滤波电路L 滤除整流后输出电压的纹波,使充电电流更稳定。

图4为两级电保护装置,以防外界短路或其他情况造成的电流骤增而损坏蓄电池以及其他电子元件。第1级保护采集高精密电阻两端电压,当满足设定最大放电电流与高精密电阻阻值之积且持续20 s 时,确认短路,此时单片机控制切断放电回路。第2 级保护为防止第1 级电流过大且未持续20 s,将对电路造成损害,此时增加SR30 系列自恢复保险丝,当流经的电流达到额定值时,自恢复保险丝温度上升、电阻迅速增大,电流迅速减小,当过流消失时,电子保险丝自动回复到初始状态,无需手动更换,简化控制器维护,大大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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