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2198阅读:1072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大型机组中振动、位移、温度等检测探头的安装使用,特别是涉及一种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



背景技术:

大型机组为炼油化工生产装置及自动化生产线的核心设备,为装置及生产线投产运行的关键所在,不仅是装置及生产线的生命线,也是保障安全生产和提高生产效率核心切入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对大型机组设备运行状况实时准确检测是所有保障的前提,用于机组设备运行检测的各种探头因安装于机组本体且与润滑油系统接触。由于过程连接缺陷,经常出现机组探头连接处漏油现象,由于机组的重要性装置及生产线又无法停工处理,漏油情况严重时被迫停工处理带来的损失较为严重。

同时,由于机组探头安装接口固定无法改造完善,通过涂抹密封胶、增加密封圈等一般密封防漏方法措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泄漏或减少泄漏量。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机组探头处泄露问题,提供一种基于机组探头安装结构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彻底防止润滑油泄漏的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

一种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包括穿线盒、从穿线盒穿过的电缆、以及连接在电缆末端的探头;所述穿线盒盒体上形成有供所述电缆穿过的进入线孔和穿出线孔。所述的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还包括一填充在所述穿线盒内的防漏油块,所述防漏油块上形成有供所述电缆穿过的线孔或槽,所述防漏油块为弹性的结构体,所述防漏油块在穿线盒内处于被挤压在所述进入线孔和穿出线孔之间的状态。

作为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电缆位于穿线盒内的部分中,至少靠近所述进入线孔和穿出线孔的部位上涂覆有密封材料,以填充电缆与所述防漏油块的线孔或槽内壁之间的缝隙。

作为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电缆的位于穿线盒和探头之间的部分上也涂覆有密封材料。

优选的,所述防漏油块的主要材质为橡胶。

优选的,所述密封材料防油且防凝固。

本实用新型的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具有如下优点:

(1)机组探头原有的安装结构形式不变,避免不必要的改造麻烦;

(2)在原穿线盒内增加了结构合理有效防漏的防漏油块,一次性解决了探头漏油难题及生产隐患;

(3)防漏油块结构合理,利于安装拆卸,可以重复利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的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主要包括穿线盒1、从穿线盒1穿过的电缆2、连接在电缆2末端的探头(未图示)、以及填充在穿线盒1内的防漏油块3。其中,穿线盒1盒体上形成有供电缆2穿过的进入线孔11和穿出线孔12。防漏油块3设置在进入线孔11和穿出线孔12之间。对应的,防漏油块3上形成有供电缆2穿过的线孔或槽(为图示,为图中被电缆穿过的部分)。防漏油块3为弹性的结构体,优选为材质为橡胶的材料体,或材质主要为橡胶的材料体,防油侵及防老化材料。且,防漏油块3在穿线盒1内处于被挤压在进入线孔11和穿出线孔12之间的状态,如此,可确保槽31和电缆2的紧密接触状态,以及防漏油块3对进入线孔11和穿出线孔12的密封状态。

为了更好地适应探头的原有安装方案,防漏油块2的外形应与穿线盒内部形状对应,以适应不同的探头,例如振动探头、位移探头、温度探头等。

为了更好地解决密封配合问题,电缆2位于穿线盒1内的部分中,至少靠近进入线孔11和穿出线孔12的部位上涂覆有密封材料(未图示,具体为电缆表面),以填充电缆2与防漏油块3的线孔或槽内壁之间的缝隙。该密封材料优选为适用使用区域气候条件的防油防凝固型密封材料。

作为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电缆的位于穿线盒和探头之间的部分上也涂覆有密封材料。

在一具体改造应用中,例如,一台离心式压缩机(不含汽轮机)共有4个振动探头、2个位移探头、6个温度探头。振动位移探头均采用本特利3300系列探头,采用了一个防爆穿线盒。该防爆接线盒具有6个进入线孔和6个穿出线孔,因此采用了6个的防漏油块安装于穿线盒内,并重新穿线和涂抹密封材料后恢复原有安装接线,机组投用后未发生漏油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机组探头防漏油装置具有如下优点:

(1)保持机组探头的安装接线形式不变,不增加其他改造或变更。

(2)安装防漏油块后探头线缆布置不受影响,而且从根源上解决了润滑油沿着线缆渗漏的顽疾。

(3)防漏油块结构合理材料软硬合适,利于安装拆卸,可以重复利用。

(4)少量涂抹密封材料,为防止润滑油渗漏提供了第二道保障。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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