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系统及具有该充电系统的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791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充电系统包括一第一充电模块和一第二充电模块,其中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包括一第一充电电极、一第二充电电极、一充电控制器和至少一可充电电池,所述第一充电电极和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与所述充电控制器相连接,所述充电控制器与所述可充电电池相连接,所述第二充电电极大体上呈环形形状,并且所述第二充电电极环绕着所述第一充电电极;

其中所述第二充电模块包括一第一对接电极、一第二对接电极和一电池充电器,所述第一对接电极和所述第二对接电极都与所述电池充电器相连接;

其中当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和所述第二充电模块电连接时,所述第一充电电极电连接于所述第一对接电极,并且所述第二充电电极电连接于所述第二对接电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电极是一具有弹簧垫的导电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可以进一步包括一绝缘壁,所述绝缘壁防止所述第一充电电极和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之间发生短路,并且所述绝缘壁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充电电极和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之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块进一步包括一第三对接电极,当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和所述第二充电模块电连接时,所述第三对接电极电连接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为一闭环天线电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对接电极包括一外表面,当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和所述第二充电模块电连接时,所述外表面被配置来连接所述第二充电电极,所述外表面包括一宽度,所述第二充电电极包括被一开口隔开的两端,所述开口包括一距离,并且所述宽度大于所述两端之间的距离。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为一开环天线电极。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为一天线电极,所述第二充电电极的周长等于电磁波的预定波长或是电磁波的预定波长的四分之一。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极的内部周长的范围为20毫米到35毫米,所述第二充电电极的外部周长的范围为25毫米到40毫米,所述外部周长大于所述内部周长。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模块进一步包括一收发器模块,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与所述收发器模块和所述充电控制器连接,所述第二充电电极被配置为从所述收发器模块接收电力或者传递电力到所述收发器模块。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模块进一步包括一转换模块,所述第二充电电极通过所述转换模块与所述收发器模块和所述充电控制器连接,所述转换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一充电模块的一充电模式和一通信模式之间转换。

12.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一可再充电射频通讯设备和一充电盒,所述可再充电射频通讯设备包括一第一充电模块,其中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包括一第一充电电极、一第二充电电极、一收发器模块、一充电控制器和至少一可充电电池,所述第一充电电极与所述充电控制器连接,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与所述收发器模块和所述充电控制器相连接,所述充电控制器与所述可充电电池相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充电电极环绕着所述第一充电电极,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为大体上呈环形,并且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为一天线电极,用以从所述收发器模块接收电力或者传递电力到所述收发器模块;

以及所述充电盒包括一第二充电模块,其中所述第二充电模块包括一第一对接电极、一第二对接电极和一电池充电器,所述第一对接电极和所述第二对接电极与所述电池充电器连接;

其中当所述可再充电射频通讯设备和所述充电盒电连接时,所述第一充电电极电连接于所述第一对接电极,并且所述第二充电电极电连接于所述第二对接电极。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电极是一具有弹簧垫的导电针。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可 以进一步包括一绝缘壁,所述绝缘壁防止所述第一充电电极和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之间发生短路,并且所述绝缘壁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充电电极和所述第二充电电极之间。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模块进一步包括一第三对接电极,当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和所述第二充电模块电连接时,所述第三对接电极电连接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极。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对接电极包括一外表面,当所述第一充电模块和所述第二充电模块电连接时,所述外表面被配置来连接所述第二充电电极,所述外表面包括一宽度,所述第二充电电极包括被一开口隔开的两端,所述开口包括一距离,并且所述宽度大于所述两端之间的距离。

17.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充电电极是一单极天线或一偶极天线。

18.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模块进一步包括一转换模块,所述第二充电电极通过所述转换模块与所述收发器模块和所述充电控制器连接,所述转换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一充电模块的一充电模式和一通信模式之间转换。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充电模式下,所述转换模块允许所述第二充电电极和所述充电控制器之间的电连接,并且所述转换模块减少第二充电电极和所述收发器模块的电连接。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通信模式下,所述转换模块允许所述第二充电电极和所述收发器模块之间的电连接,并且所述转换模块减少第二充电电极和所述充电控制器的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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