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密集型母线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62753发布日期:2018-11-16 22:59阅读:2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母线槽技术领域,具体地说,尤其涉及一种密集型母线槽。



背景技术:

密集型母线槽常为母线槽主体与侧板相互组合的结构,左右侧板与上下盖板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需的螺栓数量众多,安装工序复杂,影响安装效率,螺栓连接在使用一段时间,特别是在有周期性振动的使用环境,容易造成螺栓松动,影响母线的使用安全性;由于母线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热量,现有的密集型母线槽设置散热装置不合理,散热效果不理想,直接影响母线的使用性能,降低了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母线槽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密集型母线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密集型母线槽,包括母线槽主体,所述母线槽主体上方设置有顶盖,所述母线槽主体内部设置有母排,所述母线槽主体侧面设置有导槽,所述导槽垂直方向设置有多个主插口,所述母线槽主体左右两侧连接散热器;

所述散热器侧面设置有散热鳍片,所述散热器上下设置有与所述导槽相吻合的凸台,所述凸台垂直方向设置有多个副插口,所述散热器安装到所述母线槽主体,所述副插口与所述主插口重合;

在所述副插口与所述主插口重合位置安装端板,所述端板与所述母线槽主体形成安装口。

上述的一种密集型母线槽,所述顶盖在所述安装口设置有锁紧横担。

上述的一种密集型母线槽,所述顶盖与所述母线槽主体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该密集型母线槽对母线槽主体与端板连接结构形式进行优化设计,通过锁紧横担与安装口的啮合连接将端板与母线槽主体固定,与现有的采用螺栓连接的结构形式相比,简化了连接形式,降低了零部件的数量,在顶盖与母线槽主体连接螺栓有松动的情况下,仍能够保证端板不会发生窜动,提高了连接的可靠性;在母线槽主体外侧设置有散热器,散热器采用铝质材料挤压成型,具有良好的散热效果,提高密集型母线槽散热性能,改善母线的使用环境,有效改善现有密集型母线槽由于散热不及时,而对母线的导电率产生的影响,以提高母线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母线槽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母线槽主体与散热器安装关系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顶盖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母线槽主体;2、母排;3、顶盖;4、散热器;5、端板;6、安装口;11、主插口;12、导槽;31、锁紧横担;41、凸台;42、副插口。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至图4,一种密集型母线槽,包括母线槽主体1,母线槽主体1上方设置有顶盖3,母线槽主体1内部设置有母排2,母线槽主体1侧面设置有导槽12,导槽12垂直方向设置有多个主插口11,母线槽主体1左右两侧连接散热器4;

散热器4侧面设置有散热鳍片,散热器4上下设置有与导槽12相吻合的凸台41,凸台41垂直方向设置有多个副插口42,散热器4安装到母线槽主体1,副插口42与主插口11重合;

在副插口42与主插口11重合位置安装端板5,端板5与母线槽主体1形成安装口6。

进一步地,顶盖3在安装口6设置有锁紧横担31。

进一步地,顶盖3与母线槽主体1通过螺栓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该密集型母线槽包括母线槽主体1,在母线槽主体1侧面设置有导槽12,散热器4的上下设置凸台41,散热器4通过凸台41与导槽12连接,安装到母线槽主体1上,导槽12垂直方向设置有多个主插口11,凸台41垂直方向设置有多个副插口42,当散热器4安装到母线槽主体1,副插口42与主插口11重合,在副插口42与主插口11重合位置安装端板5,端板5高度低于母线槽主体1的高度,端板5与母线槽主体1形成安装口6,母线槽主体1上方设置有顶盖3,顶盖3在安装口6设置有锁紧横担31,通过锁紧横担31与安装口6的啮合连接将端板5与母线槽主体1固定,顶盖3表面与母线槽主体1两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当密集型母线槽较长,可增设置内部间隔隔板,以增加密集型母线槽的整体刚度,同时也增强各个母线之间的间隔效果;进一步,在母线槽主体1外侧设置有散热器4,散热器4采用铝质材料挤压成型,具有良好的散热效果,提高密集型母线槽散热性能,改善母线的使用环境,以改善现有密集型母线槽散热不及时,而对母线的导电率产生影响,提高母线的动热稳定性。该密集型母线槽对母线槽主体与端板连接结构形式进行优化设计,简化了连接形式,减少零部件的数量,在顶盖与母线槽主体连接螺栓有松动的情况下,仍能够保证端板不会发生窜动,提高连接可靠性;在母线槽主体两侧设置有散热器,改善密集型母线槽的使用环境,提高母线的工作效率。

综上,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而已,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凡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的形状、构造、特征及精神所为的均等变化与修饰,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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