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充电方法、充电设备以及充电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827693阅读:来源:国知局
中,车载终端通过广播式的自服务通讯技术(如V2X/Beacon等)与后台服务中心(简称后台系统)建立链接。随后,在步骤220,车载终端向后台系统发送充电请求(如充电量、车辆识别信息(车牌号)、身份信息、支付信息(如支付卡、支付密码)等)。与后付款的情况不同,预授权支付要求在充电请求中包含支付信息。在步骤230,后台系统向车载终端发送验证码X。可选地,后台系统可通过充电设备20转发验证码X给车载终端。需要注意的是,后台系统可以是每个充电设备自带的系统,也可以是针对多个充电设备的后台统一的系统。如果是后台统一的系统,只需要后台系统具有与车辆通讯的能力即可,然后将充电请求同步到具体的充电设备即可,否则每台充电设备都需要具备与车辆通讯的能力。
[0035]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验证码与充电请求——对应。在后台同时接收到多个充电请求时,通过在具体的充电设备上输入验证码可以区分不同的充电请求。
[0036]在步骤240,用户在充电设备上输入验证码X,以便在步骤250与260,充电设备与后台系统确认充电信息。在确认无误后,充电设备提示可充电。接着,用户将类似充电枪的设备插入车辆的充电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确认支付成功之前,充电枪的枪口呈现不可被人工拔取的状态。在确认充电完毕后,充电设备20向后台系统发送实际充电信息,后台系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笔预授权完成交易处理。在预授权完成交易处理成功后,后台系统在步骤280通知充电设备交易处理成功,从而充电设备的控制模块控制充电枪口收缩,以便拔出充电枪。
[0037]在优选的实施例中,后台系统或充电设备可向车载终端发送指令,使得该电动汽车在整个充电过程无法启动。这一方面避免了车主逃费,另一方面保证了整个充电过程的安全。
[0038]在优选的实施例中,充电设备还可提供票据打印功能,或可以将电子发票通过通讯功能发送给车载终端并保存,或由车载终端根据支付结果自动生成电子票据。
[0039]从用户体验角度来看,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广播式的自服务通讯技术(如V2X/Beacon等)与后台系统主动建立链接并上送充电请求,相比其他场景的传统方式下通过特定APP上送充电请求来说,用户在很少的操作下即可完成充电,用户的体验较好。
[0040]从安全角度来看,车载终端属于自己的设备,通过智能车辆终端进行支付,一方面,相比充电设备或商户终端而言,降低了用户支付的安全风险;另一方面用户可以直观地知晓支付内容,增加支付透明度。
[0041]从人力成本和服务角度来看,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一方面减少缴费过程充电服务提供商的人力成本和时间。另一方面在缴费过程中用户自助操作,避免了人工缴费可能出现的服务不周现象。
[0042]从设备角度而言,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指令控制充电枪的状态,从而避免车主逃费的情况。
[0043]图3是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的充电设备的框图。如图3所示,充电设备可包括通讯模块、显示模块、输入模块、充电模块、支付模块、控制模块和语音模块。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功能模块并非全部都是必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用),故不应将此处的公开视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0044]在一个实施例中,通讯模块可配置成接收外界系统(如充电站后台系统、车载终端等)传输的充电请求、支付信息等。在一个实施例中,显示模块配置成通过显示屏显示充电请求、充电进展、支付结果等。在一个实施例中,输入模块配置成通过键盘供用户输入一些信息,如验证码、支付密码、充电设置等。在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模块配置成根据充电请求通过充电枪给车辆充电。在一个实施例中,支付模块配置成获取支付信息,并将获取的支付信息上送后台或支付网关完成支付。在一个实施例中,控制模块配置成:I)根据是否输入验证码等信息,控制充电枪是否可从充电设备上拿下;以及2)根据缴费结果,控制充电枪是否可从车辆充电口拔下。在一个实施例中,语音模块配置成在车主进行充电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提示。例如,在车主未输入验证码就从充电设备上取充电枪时,提示车主先输入验证码;在充电结束后,提醒车主状态并缴费;在未缴费的状态下,车主从车辆上拔取充电枪时,提示车主先缴费等。
[0045]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充电设备的通讯模块接收后台系统下发的用户的充电请求。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通讯模块可以直接通过V2X等通讯技术接收车辆智能终端上送的充电请求。
[0046]在接收到充电请求后,充电站向发送充电请求的车辆发送一个唯一的验证码。该验证码的作用在于如果多辆车同时发送充电请求,可通过验证码确认具体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在输入验证码之前,充电枪受控制模块控制不可被任何人从充电设备上拿下。
[0047]接着,车主在充电设备的键盘上输入验证码。验证码验证通过后,充电设备显示屏显示车主的充电请求。这时,车主可将充电设备的充电枪插入车辆的充电口。在未支付成功之前,充电设备的充电枪受控制设备的控制,不可被拔取。充电结束后,充电设备的支付模块接收支付请求,并上送支付网关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支付模块将支付结果发送控制模块。最后,控制模块控制充电枪的枪口收缩,车主可拔出充电枪后离开。
[0048]支付模块接收支付请求可包括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充电设备的通讯模块从车载终端获取(如借助V2X技术);2)充电设备的通讯模块从充电站后台系统获取;3)通过充电设备提供的支付卡插槽/非接模块获取等。
[0049]在优选的实施例中,充电设备的控制模块还可向车载终端发送指令,使得该电动汽车在整个充电过程无法启动。这一方面避免了车主逃费,另一方面保证了整个充电过程的安全。
[0050]上文中,参照附图描述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发明描述的业务流程也同样适用于加油终端和停车收费终端等。这些变更和替换都落在本发明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自助充电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车辆驶入充电区域时,车载终端通过广播式的自服务通讯技术与服务于充电设备的后台服务中心在没有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建立链接,并向所述后台服务中心发送充电请求; 所述车载终端从所述后台服务中心接收验证码,所述验证码与所述充电请求一一对应; 用户向所述充电设备输入所述验证码,并将所述充电设备中的充电枪插入所述车辆的充电口以进行充电;以及 用户在支付相应费用后,拔下充电枪从而完成整个充电过程, 其中,在支付费用之前,所述充电枪的枪口处于扩张状态而无法从充电口拔出。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自服务通讯技术包括V2X/Beacon技术。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充电请求包括充电量、车辆识别信息以及身份?目息O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充电请求还包括预授权支付信息。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充电结束后,所述后台服务中心将支付订单发送给所述车载终端,并随后接收来自车载终端的支付信息来上送支付网关,以便完成后续支付处理。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充电结束后,所述后台服务中心根据验证码匹配相应的充电请求,从所述充电请求中提取相应的支付信息,并上送支付网关来完成后续支付处理。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用户可随时确认充电完成。8.一种充电设备,包括: 充电枪,用于与电动汽车连接并向所述电动汽车提供电力; 通讯模块,用于从后台服务中心接收支付结果; 控制模块,用于从所述通讯模块获取所述支付结果,并根据所述支付结果来决定所述充电枪是否可从所述电动汽车拔出;以及 输入模块,用于输入车载终端从后台服务中心所获取到的验证码。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设备,其中,所述通讯模块还配置成从所述后台服务中心接收用户的充电请求。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设备,其中,所述通讯模块还配置成直接与车载终端通信从而接收充电请求。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设备,还包括: 支付模块,用于获取支付信息,并将所述支付信息上送后台服务中心或支付网关以完成支付。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设备,其中,所述控制模块还配置成根据用户输入的验证码,控制所述充电枪是否可与所述充电设备分离。13.一种充电系统,包括: 如权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设备;以及 车载终端, 其中,所述车载终端配置成: 在车辆驶入充电区域时,通过广播式的自服务通讯技术与服务于充电设备的后台服务中心在没有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建立链接,并向所述后台服务中心发送充电请求;以及从所述后台服务中心接收验证码,所述验证码与所述充电请求一一对应。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充电系统,其中,所述自服务通讯技术包括V2X/Beacon技术。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充电系统,其中,所述充电请求包括充电量、车辆识别信息以及身份信息。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充电系统,其中,所述充电请求还包括预授权支付信息。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充电系统,其中,所述车载终端还配置成在从后台服务中心接收支付订单后,经由所述充电设备而向所述后台服务中心上传支付信息。
【专利摘要】<b>本申请公开了一种自助充电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车辆驶入充电区域时,车载终端通过广播式的自服务通讯技术与服务于充电设备的后台服务中心在没有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建立链接,并向所述后台服务中心发送充电请求;所述车载终端从所述后台服务中心接收验证码,所述验证码与所述充电请求一一对应;用户向所述充电设备输入所述验证码,并将所述充电设备中的充电枪插入所述车辆的充电口以进行充电;以及用户在支付相应费用后,拔下充电枪从而完成整个充电过程,其中,在支付费用之前,所述充电枪的枪口处于扩张状态而无法从充电口拔出。本申请还公开了一种充电设备以及充电系统。</b>
【IPC分类】H02J7/00
【公开号】CN105591424
【申请号】CN201510685812
【发明人】褚红梅, 祖立军, 吕旭峰, 冯晓
【申请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8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2日
当前第2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