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控制装置,用于对包括从两个以上的光源发出的光的照明光进行调色,所述照明控制装置包括:
两个以上的点亮电路,其被配置为分别使得用于发出色温彼此不同的光的所述两个以上的光源点亮;以及
控制单元,其被配置为控制所述两个以上的点亮电路,
其中,所述两个以上的点亮电路分别电气连接至所述两个以上的光源,并且被配置为调整要供给至所述两个以上的光源中的所连接的光源的输出,
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控制所述两个以上的点亮电路以调整所述输出,
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照明光的光色在具有相对较高的色温的第一光色和具有相对较低的色温的第二光色之间逐渐改变的情况下,进行以下操作:
在所述照明光的光色处于所述第一光色附近的范围内的状态下,使所述照明光的光色以第一时间变化率改变;以及
在所述照明光的光色处于所述第二光色附近的范围内的状态下,使所述照明光的光色以第二时间变化率改变,其中所述第二时间变化率小于所述第一时间变化率,
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照明光的光色在所述第一光色和所述第二光色之间逐渐改变的情况下,进行以下操作:
在所述照明光的光色处于所述第一光色附近的范围内的状态下,使所述两个以上的点亮电路的输出以相对较高的时间变化率增大或减小;以及
在所述照明光的光色处于所述第二光色附近的范围内的状态下,使所述两个以上的点亮电路的输出以相对较低的时间变化率增大或减小,以及
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使色温增加的情况下的所述第一时间变化率和所述第二时间变化率不同于色温减少的情况下的所述第一时间变化率和所述第二时间变化率。
2.一种照明设备,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控制装置;以及
所述两个以上的光源,用于发出色温彼此不同的光。
3.一种照明器具,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设备;以及
照明器具本体,其被配置为至少支承所述两个以上的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