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灯控制板及激光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55785阅读:530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激光灯控制板及设置有该激光灯控制板的激光灯。

背景技术:
激光灯光具有颜色鲜艳、亮度高、指向性好、射程远、易控制等优点,看上去更具神奇梦幻的感觉。利用激光光束的不发散性,能吸引远至几公里外人们的目光。因此,近来激光灯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发光的颜色及展现的图形也越来越丰富。尤其是受到商业广告及舞台灯效领域的青睐。激光灯分为舞台激光灯和一般用于广告的户外激光灯。随着激光灯应用越来越广泛,相应的,使用者对激光灯的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通常的激光表演控制板采用以8051为核心的单片机,其处理速度慢,处理精度不高。专利号CN201020694049.9公开了一种舞台激光灯,其包括壳体、散热风扇、激光发生装置及激光控制单元,所述激光控制单元设有控制面板与存储模块,该控制面板设于壳体,且该控制面板上设有操控按钮与显示屏幕。该舞台激光灯同样存在控制板处理速度较差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激光灯处理速度慢的问题,提供一种能够快速对信号进行处理,迅速输出高精度激光的激光灯,以及用以实现该性能的激光灯控制板。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提供的一种激光灯控制板,包括底板,以及设置在所述底板上的核心板,且所述核心板为单频微处理器。作为一种激光灯控制板的可实施方式,所述底板为4层PCB板。作为一种激光灯控制板的可实施方式,还包括与所述核心板通信连接的USB接收处理板。作为一种激光灯控制板的可实施方式,还包括与所述核心板通信连接的DMX512处理板。作为一种激光灯控制板的可实施方式,还包括与所述核心板通信连接的存储模块。作为一种激光灯控制板的可实施方式,所述核心板上集成有存储模块。作为一种激光灯控制板的可实施方式,所述存储模块为存储卡接口装置。作为一种激光灯控制板的可实施方式,所述存储卡为SM卡或XD卡。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激光灯,该激光灯设置有任一种前述的激光灯控制板。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包括: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激光灯控制板,使用单频微处理器作为激光灯控制板上的核心板。其相对传统的以8051为核心的单片机,处理速度能提高12倍,输出信号频率可以达到30kbps。且使用带有智能接口的单频微处理器后,能够使用外部的存储卡作为存储设备。使激光灯的存储量大大扩大,使激光灯播放的图形更加丰富。使用智能卡作为存储设置使对内部存储程序的修改也更加便利。本实用新型同时保护的激光灯也就有上述激光灯控制板的优点。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激光灯控制板一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激光灯控制板另一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激光灯控制板一具体实施例控制过程示意图;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100,底板;200,核心板;300,USB接收处理板。具体实施方式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激光灯控制板及激光灯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激光灯控制板,包括长方形底板100,以及设置在底板100上的核心板200。其中,该激光灯控制板的底板100为通用的长方形形状。当然如果需要也可以将底板100设置成其他形状。但是设计成长方形更便于批量生产,设计、制作成本更低。底板100是控制板的基础板,用于安装控制板所需的各种器件,以及连接各部件,保证各部件、元器件之间的通信。底板100可由PCB板制成。更佳的,可设计成4层PCB板结构,缩小了激光灯控制板的整体体积,提高抗干扰能力。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激光灯控制板与传统控制板不同之处在于,安装设置在底板100上的核心板200为单频微处理器。单频微处理器与传统的单片机相比,处理速度能提高12倍,输出信号频率可以达到30kbps。更佳的,单频微处理器可采用AD公司的单频的高速处理器。该单频微处理器接口丰富,而且自带双路高速12位数模转换,4路8位PWM信号输出。其中,PWM信号可直接做激光模拟调制信号,使其用在激光灯中具有较强的优势。且使用AD公司的单频微处理器时,该核心板200上自带智能卡(smart卡)接口,可使用SM卡、XD卡作为存储介质,相当于在核心板200上还集成有存储模块。采用外置的存储卡后,更换节目内容更方便,可保存多个动画节目。扩大了数据存储容量上百倍。而核心板200内不集成存储模块时,也可在底板100上单独设置与核心板200通信连接的存储模块。而且可使用储卡接口装置作为所述存储模块。而所述存储卡可以为SM卡或XD卡。使用单频微处理器后,采用真彩数据存储格式,能够最大限度保留所有激光图形的细节。单频微处理器中集成的高精度数模转换芯片,图形输出精度提高16倍(提升到12位输出精度)。颜色控制信号由TTL开关信号改为8位精度的模拟信号,颜色控制更加准确,表现力更加丰富。而传统的激光灯控制板,激光图形数据则是大幅度压缩后存储在单片机内的EEPROM(Electrically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内,受EEPROM容量限制,所能保存的图形数不多(不超过256个)。而且传统激光灯的控制板图形数据压缩后失真较大,对最终的激光表演影响较大,只能在激光光束表演应用中使用,无法满足动画的投放表演。且图形和程序都被固化在芯片内,客户无法自行修改,这就限制了表演的内容和效果,限制了激光表演的应用范围。另外,传统激光灯图形输出的扫描信号为8位分辨率,分辨率较低。而且采用AD公司的单频高速处理器作为核心板200,板上自带电源变换模块,可将5V供电转换为电路所需的各工作电压。当然,当核心板200上不自带电源变换模块时,也可在底板100上额外增加进行电源转换的模块,用于为控制板上的各元器件提供相应的电压。更佳的,为了提高输出激光颜色的控制精度,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激光灯控制板采用DMX512协议进行通信。因此,还在底板100上设置了与核心板200通信连接的DMX512处理板(未示出)。设置该处理板之后,颜色控制更加准确,表现力更加丰富。在另一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激光灯控制板的底板100上还设置有与核心板200通信连接的USB接收处理板300。激光灯在使用过程中可直接通过USB接收处理板300上的USB接口连接电脑,而使用者则可直接通过电脑或者电脑上的控制软件直接对激光灯播放色彩、图形等进行控制。而且也可通过USB接口通过电脑对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激光灯播放图形等内容进行更新、替换,操作更简便。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中的USB接收处理板300以及DMX512处理板均采用模块化设计,可根据使用需求进行配置。较佳的,如图2所示,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将核心板200及USB接收处理板300均设置在底板100边缘处。这样,将激光灯控制板安装到激光灯的箱体中时,也可以通过在箱体侧面的开口直接通过USB接收处理板300上的USB接口将激光灯与电脑相连接,使用方便。且核心板200与USB接收处理板300并排在底板100上排布,排列整齐,便于USB接收处理板300与核心板200的连接。两者同时设置在底板100的一端,与激光灯控制板其他部件之间的隔离效果好,抗干扰能力强。具体地,本实用新型的激光灯控制板在使用过程中对播放激光图形的控制过程如图3所示:激光灯开始运行后,核心板200上的运行控制中心首先执行步骤S100,检测USB接收处理板300是否有信号输入,或者说检测激光灯是否连接了USB。如果激光灯连接了USB,则执行步骤S110,激光灯开始由通过USB接口连接的电脑端控制。相应的,可在电脑端安装相应的激光灯控制软件对激光灯进行控制。其中,控制软件板载软件可采用C51软件混合编译,使用keil-C编译平台操作。且配套的电脑端下载软件同时可以具有简单制作功能,能满足客户一般性要求。相反,如果未检测到USB接口端的信号输入,则执行步骤S200,检测是否连接了DMX(DMX512处理板是否有信号输入),来确定是否通过DMX512协议进行通信或者进行激光灯控制。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210,按DMX通道表进行激光播放控制。如果USB接收处理板300及DMX512处理板均没有信号输入时,则执行步骤S300,按照存储模块中预设程序运行。而存储模块中可以存储单一的激光图形形状,也可以存储按照一定规律变化的激光图形形状、图案。可以理解,此时激光灯的输出是固定的,不能随机更换。而通过USB接口连接电脑时,则使用者可随时控制要播放的激光图形、及亮度等内容。当然对激光颜色、图形等变化的控制最终都会通过激光器来实现。另外,从图3中可以看出,检测过程是循环进行的,可设定一定的检测循环时间长度。在每个循环周期内,只要检测到USB接收处理板300有信号输入则由电脑端对激光灯进行控制。也即USB接口、DMX信号以及固定程序三者对激光灯的控制优先级是依次降低的。本实用新型保护激光灯控制板的同时,也保护了包含前述激光灯控制板的激光灯。且前述的激光灯控制板可安装在激光灯箱体内部,但从激光灯箱体的外部可直接使用激光灯控制板上的各种接口,如USB接口,以及存储卡接口等。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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