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2813阅读:89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PCB板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 PCB板。



背景技术: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件电气连接的提供者,而为了提高元件与PCB的电器连接,现有技术中,通常在PCB的元件插孔处设置焊盘,焊盘的形状一般为与元件的引脚相似的圆形焊盘,如图1所示。但是,在手工插件和波峰焊制作过程中,部分圆形焊盘容易翘起或脱落而导致产品报废,降低了产品的可靠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提高了插件孔的机械强度,使得在手工插件和波峰焊制作过程中不再存在插件孔上焊盘翘起或脱落等现象,减少了产品的报废,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包括:所述PCB板上设有若干个插件孔,其中,所述各插件孔按照预设电路连接方式通过导线进行相应连接,所述各插件孔上设有相应的电子元器件,且每个所述插件孔与导线连接处均设有泪滴焊盘,所述泪滴焊盘与所述插件孔的外环相切。

进一步,所述LED驱动电源电路包括电源模块和驱动模块,所述电源模块的输入端与外接直流电源连接,所述电源模块的输出端与所述驱动模块的输入端连接,所述驱动模块的输出端与LED灯连接。

进一步,所述电子元器件为所述电源模块和所述驱动模块中的各器件。

进一步,所述电源模块包括逆变电路、变压器和整流电路,所述逆变电路的输入端与外接直流电源连接,所述逆变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变压器的初级绕组连接,所述变压器的次级绕组与所述整流电路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整流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驱动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进一步,所述驱动模块包括LED驱动芯片CN5616。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在PCB板上设有若干个插件孔,各插件孔上设有相应的电子元器件,每个插件孔与导线连接处均设有泪滴焊盘,且使得泪滴焊盘与插件孔的外环相切,提高了插件孔的机械强度,使得在手工插件和波峰焊制作过程中不再存在插件孔上焊盘翘起或脱落等现象,减少了产品的报废,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现有技术中的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包括:所述PCB板上设有若干个插件孔,其中,所述各插件孔按照预设电路连接方式通过导线进行相应连接,所述各插件孔上设有相应的电子元器件,且每个所述插件孔与导线连接处均设有泪滴焊盘,所述泪滴焊盘与所述插件孔的外环相切。

本实施例中,所述LED驱动电源电路包括电源模块和驱动模块,所述电源模块的输入端与外接直流电源连接,所述电源模块的输出端与所述驱动模块的输入端连接,所述驱动模块的输出端与LED灯连接。

其中,所述电子元器件为所述电源模块和所述驱动模块中的各器件。

具体的,所述电源模块包括逆变电路、变压器和整流电路,所述逆变电路的输入端与外接直流电源连接,所述逆变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变压器的初级绕组连接,所述变压器的次级绕组与所述整流电路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整流电路的输出端与所述驱动模块的输入端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驱动模块包括LED驱动芯片CN5616。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逆变电路和整流电路的具体电路连接方式可参考现有技术中的电路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需要说明的是,LED驱动芯片CN5616与LED灯和整流电路的连接方式可参考LED驱动芯片CN5616手册中提供的电路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由图1可知,导线是直接连接到插件孔,而图2中在导线连接到插件孔后还在插件孔的外环处相切设有泪滴焊盘,增加了插件孔的机械强度。

需要说明的是,图1和图2中的剖面线代表的是PCB板上除电子元器件、走线和焊盘之外的部分。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LED驱动电源电路的PCB板,在PCB板上设有若干个插件孔,各插件孔上设有相应的电子元器件,每个插件孔与导线连接处均设有泪滴焊盘,且使得泪滴焊盘与插件孔的外环相切,提高了插件孔的机械强度,使得在手工插件和波峰焊制作过程中不再存在插件孔上焊盘翘起或脱落等现象,减少了产品的报废,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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