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压UV灯管驱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81151发布日期:2018-06-12 22:16阅读:1850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压UV灯管驱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UV电源领域,尤其是一种低压UV灯管驱动电源。



背景技术:

UV是紫外线(Ultra-Violet Ray)的英文缩写,工业用UV光源光谱范围是200nm-450nm,以365nm为中心。按波段的不同,分别为UV-A,UV-B,UV-C各具有不同的用途。1、低压UV灯管即杀菌灯则主要用于杀菌消毒,另外UV-B还主要用于紫外线检验,医疗治疗等。2、强紫外线高压水银灯由高品质的纯石英管材制造而成,使紫外线能高程度及大量的穿透,其弧长度/发光长度可由5厘米至300厘米不等,常见功率为每厘米30W至200W,超大功率UV灯一般在每厘米200W或以上操作,该灯光谱有效范围在350-450nm之间,主波峰为365nm,有700多个品种,功率由100w-25kw。UV固化在英文中称UV Curing或UV Coating,UV固化是光化学反应,即液态的UV照射可固化材料经印刷或涂布到承印物或工件表面,经UV光线照射实现硬化的过程,UV固化与传统的干燥过程相似,但原理不同,传统的干燥一般借助于涂敷材料中溶剂的挥发而形成硬化,而UV固化交联则无溶剂挥发。由于UV固化具有速度快、周期短、效率高的特点,使得其在工业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通常,UV电源内部除了功率器件外,还设置有变压器、电容、等发热器件,整体发热量很大,为保证散热充分,一般壳体体积较大,且成本也较高,使用起来较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低压UV灯管驱动电源,散热效果佳、体积小巧、无需升压变压器。

本实用新型具体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低压UV灯管驱动电源,包括机壳,所述机壳包括上盖和底板,所述上盖和底板围合成腔体,所述上盖内部安装控制板和电源板,所述控制板与电源板平行设置,所述底板内部安装散热板和支撑板,所述散热板的两端固定在所述支撑板上,所述控制板上设有单片机,所述电源板的IGBT模块和整流桥直接与所述散热板的一侧接触,所述散热板的另一侧安装有底部风扇和储能电感,所述单片机控制所述IGBT模块逆变,所述IGBT模块后端串联电感、并联电容,构成LC振荡回路。

作为优选,所述上盖和底板的侧壁开设有透气槽。

作为优选,所述底部风扇设有一个,其型号为SJ1755交流风扇。

作为优选,所述IGBT模块包括两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低压UV灯管驱动电源,其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单片机控制IGBT模块逆变转换为高配交流电输出,点亮UV灯管,具有启动速度快、电源转换效率高,并且电源板与散热装置直接接触,增强散热效果,机壳内部布局巧妙紧凑、电源整体体积小巧,无需升压变压器即可提供小功率供电,满足小功率产品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UV电源的立体图;

图2是图1中不包含上盖的立体图;

图3是图2中不包含底板的立体图;

图4是散热部分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低压UV灯管驱动电源,包括机壳1,机壳1包括上盖11和底板12,上盖11和底板12围合成腔体,上盖11和底板12的侧壁开设有透气槽13,上盖11内部安装控制板2和电源板3,控制板2与电源板3平行设置,底板12内部安装散热板4和支撑板5,散热板4的两端固定在支撑板5上,控制板2上设有单片机,电源板3的IGBT模块31和整流桥32直接与散热板4的一侧接触,散热板4的另一侧安装有底部风扇6和储能电感7,单片机控制IGBT模块31逆变,IGBT模块31后端串联电感、并联电容,构成LC振荡回路。

电源板3上的整流桥31和两个IGBT模块32以及储能电感7均为发热器件,这些发热器件直接或间接的与散热板4接触,一个SJ1755交流底部风扇6带走发热器件产生的热量,并且不与发热器件直接接触,防止灰尘等杂质附着在电源板3上,可以有效防尘,又可以起到较佳的散热效果。输入的三相50~60HZ交流电源通过单片机控制两个IGBT逆变,整体结构紧凑,并且转换为高频10Khz的交流正弦电压/电流输出,本申请的电源所驱动的灯管电压不超过350Vac。IGBT模块变换后通过串联电感、并联电容形成LC振荡回路,产生高压触发点亮灯管启动,然后通过单片机控制其输出电压和电流以驱动灯管工作。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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