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携设备,具备:
第一通信部,进行可见光通信以外的无线通信;
输入部,接受来自用户的目的地的输入;
输出部,输出从当前位置到所述目的地为止的向导信息;以及
第一控制部,在所述第一通信部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接收来自发信装置的无线信号的情况下,使所述输出部输出用于通知所述发信装置的存在的通知信息,所述发信装置是发出可见光通信用的光的发信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设备,
所述便携设备还具备受光部,
所述受光部,接受所述发信装置射出的可见光通信用的光,所述可见光通信用的光中包含规定的信息,
所述第一控制部,进一步,根据所述受光部接受的光中包含的所述规定的信息获得所述发信装置的位置,将获得的位置作为新的当前位置,更新所述向导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设备,
所述第一通信部,具备:
第一无线通信部,通过近距离无线通信来接收所述无线信号;以及
第二无线通信部,发送所述向导信息的请求,并且获得所述向导信息,以作为对该请求的响应。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设备,
所述第一控制部,进一步,在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接收所述无线信号的情况下,生成示出该便携设备的存在的存在信号,
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进一步,将所述存在信号发送到所述发信装置,并且接收所述通知信息,以作为所述存在信号的响应。
5.如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所述的便携设备,
所述通知信息是,用于通知所述发信装置的存在的图像,
所述输出部具备,显示所述图像的显示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设备,
所述通知信息是,用于通知所述发信装置的存在的声音向导,
所述输出部具备,输出所述声音向导的声音输出部。
7.一种发信装置,通过可见光通信来发送规定的信息,
所述发信装置具备:
光源,发出可见光通信用的光,所述可见光通信用的光中包含所述规定的信息;
第二通信部,进行可见光通信以外的无线通信,接收示出规定的设备的存在的存在信号;以及
第二控制部,在所述第二通信部接收所述存在信号的情况下,使所述第二通信部发送用于通知该发信装置的存在的通知信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信装置,
所述第二通信部,发送无线信号,并且,接收来自接收了该无线信号的所述设备的所述存在信号。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发信装置,
所述第二通信部,进一步,发送与设置有该发信装置的位置对应的客户服务信息。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信装置,
所述规定的信息包含,该发信装置所固有的识别信息、以及所述客户服务信息。
11.一种向导系统,具备:
权利要求1至6的任一项所述的便携设备;以及
所述发信装置。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向导系统,
所述向导系统还具备服务器装置,具备:
存储部,存储将所述规定的信息、与所述发信装置的位置建立了对应的对应表;
第三通信部,接收所述向导信息的请求,该请求包含所述规定的信息、以及示出所述目的地的目的地信息;以及
第三控制部,通过参照所述对应表,根据所述向导信息的请求中包含的所述规定的信息来决定作为所述发信装置的位置的当前位置,将示出从决定的当前位置到所述目的地信息所示的目的地为止的路径的信息作为所述向导信息来生成,
所述第三通信部,进一步,向所述便携设备发送所述向导信息。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向导系统,
所述第三通信部,进一步,将基于所述向导信息的请求的信息,发送到被设置在所述目的地信息所示的目的地的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