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64346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防盗装置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助动车、摩托车、汽车在停放时防盗是令人关注的问题,停放的车位被人枪占是烦恼事,部分安装手动车位锁,而手动车位锁使用极为不方便,使用时必须下车开关锁(人工锁每天车主上下车开关锁2次需4分钟),同时停在停车位上的汽车的防盗是有车族最担心的问题。当前汽车的防盗多数还是依赖汽车本身的防盗装置,其效果不是很理想。同时停在停车位上的汽车不能24小时看管,这也是大量汽车被偷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在晚上经常会不易寻找到自己车位,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防盗车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能够通过物联网实时监控停在停车车位上的汽车,能够在夜晚快速找到车位,能够自动上车位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包括安装在车位下的重力感应模块和安装在车位前端的防盗车锁,所述防盗车锁包括灯带、挡车臂、监控摄像头和底座,所述底座上表面设有太阳能板,底座内部设有电机、蓄电池、转动杆、电机控制模块、灯带控制模块和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所述转动杆两端分别穿出底座左右两侧,所述挡车臂两端分别与转动杆两端相连接,所述电机固定在转动杆前侧,电机与转动杆之间通过皮带相连接,所述灯带位于挡车臂前侧,所述挡车臂和灯带均成u型,所述监控摄像头位于挡车臂后侧上端,监控摄像头数量为2个。

作为优选,所述电机、电机控制模块和蓄电池之间通过导线相连接,所述灯带控制模块、灯带和蓄电池之间通过导线相连接,所述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监控摄像头、重力感应模块和蓄电池之间通过导线相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电机控制模块、灯带控制模块和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均带有信号接收和发射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重力感应模块感应到车位上有汽车时,监控摄像头和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会将影像上传到物联网,使用者可以使用任何上网设备对汽车进行监控,使用者可以使用任何上网设备通过物联网来控制灯带的暗亮和挡车臂的旋转,在夜晚可以通过物联网点亮灯带快速寻找到车位,可以通过物联网旋转挡车臂解开车位锁,不需要手动。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的解剖图;

图中:1-防盗车锁、2-电机、3-蓄电池、4-灯带、5-挡车臂、6-监控摄像头、7-转动杆、8-皮带、9-底座、10-电机控制模块、11-灯带控制模块、12-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包括安装在车位下的重力感应模块和安装在车位前端的防盗车锁1,所述防盗车锁1包括灯带4、挡车臂5、监控摄像头6和底座9,所述底座9上表面设有太阳能板,底座9内部设有电机2、蓄电池3、转动杆7、电机控制模块10、灯带控制模块11和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12,所述转动杆7两端分别穿出底座9左右两侧,所述挡车臂5两端分别与转动杆7两端相连接,所述电机2固定在转动杆7前侧,电机2与转动杆7之间通过皮带8相连接,所述灯带4位于挡车臂5前侧,所述挡车臂5和灯带4均成u型,所述监控摄像头6位于挡车臂5后侧上端,监控摄像头6数量为2个;所述电机2、电机控制模块10和蓄电池3之间通过导线相连接,所述灯带控制模块11、灯带4和蓄电池3之间通过导线相连接,所述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12、监控摄像头6、重力感应模块和蓄电池3之间通过导线相连接;所述电机控制模块10、灯带控制模块11和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12均带有信号接收和发射装置。

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

本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物联网的防盗车位在工作过程中,当使用者要停车时,使用者可以通过上网设备通过物联网发射信号,电机控制模块10通过接收装置接收到信号后,启动电机2,电机2通过皮带8带动转动杆7,转动杆7带动挡车臂5旋转解开车位锁,当汽车停好后,同理使用者发送信号挡车臂5旋转锁上车位锁,这时车位下方的重力感应模块感应到汽车的压力,将信号传送给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12,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12开启监控摄像头6,并且将监控摄像头6拍摄影像实时传送到物联网,使用者还可以通过物联网对灯带控制模块11发射信号对灯带4进行控制。

本实用新型,通过重力感应模块感应到车位上有汽车时,监控摄像头6和监控摄像头控制模块12,会将影像上传到物联网,使用者可以使用任何上网设备对汽车进行监控,使用者可以使用任何上网设备通过物联网来控制灯带4的暗亮和挡车臂5的旋转,在夜晚可以通过物联网点亮灯带4快速寻找到车位,可以通过物联网旋转挡车臂5解开车位锁,不需要手动。

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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