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8613阅读:337来源:国知局
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配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设备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用电子设备听音乐或看电影时都需要用到耳机,传统耳机携带时耳机线经常会缠绕成一团,整理非常不方便,而专门给耳机配备的绕线器体积较小,非常容易丢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包括插头、与所述插头连接的耳机主线、与所述耳机主线连接的两条耳机分线以及分别与所述两条耳机分线连接的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主线的表层每隔第一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一嵌入槽,所述第一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所述耳机主线的形状相匹配;所述耳机分线的表层每隔第二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二嵌入槽,所述第二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所述耳机分线的形状相匹配。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嵌入槽与所述耳机主线可旋转连接。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嵌入槽设置于两条耳机分线的内侧。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耳机分线的外侧每隔第三预设距离还设置有第三嵌入槽,所述第三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所述耳机主线的形状相匹配。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设距离为10cm。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包括插头、与插头连接的耳机主线、与耳机主线连接的两条耳机分线以及分别与两条耳机分线连接的耳塞,其特征在于,耳机主线的表层每隔第一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一嵌入槽,第一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耳机主线的形状相匹配;耳机分线的表层每隔第二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二嵌入槽,第二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耳机分线的形状相匹配。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耳机主线设置第一嵌入槽,在耳机分线设置第二嵌入槽,使得耳机主线和耳机分线可以嵌入在各个嵌入槽中完成耳机线的折叠,省去了绕线器,解决了耳机线绕线器容易丢失的问题。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实用新型。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嵌入槽或第二嵌入槽的形状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的使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实用新型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实用新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该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包括插头(1)、与所述插头(1)连接的耳机主线(2)、与所述耳机主线(2)连接的两条耳机分线(3)以及分别与所述两条耳机分线(3)连接的耳塞(4),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主线(2)的表层每隔第一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一嵌入槽(5),所述第一嵌入槽(5)的内槽形状与所述耳机主线(2)的形状相匹配;所述耳机分线(3)的表层每隔第二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二嵌入槽(6),所述第二嵌入槽(6)的内槽形状与所述耳机分线(3)的形状相匹配。

其中第一嵌入槽(5)或第二嵌入槽的形状可以如图2所示。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嵌入槽(5)与所述耳机主线(2)可旋转连接。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嵌入槽(5)设置于两条耳机分线(3)的内侧。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耳机分线(3)的外侧每隔第三预设距离还设置有第三嵌入槽,所述第三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所述耳机主线的形状相匹配。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预设距离为10cm。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包括插头、与插头连接的耳机主线、与耳机主线连接的两条耳机分线以及分别与两条耳机分线连接的耳塞,其特征在于,耳机主线的表层每隔第一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一嵌入槽,第一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耳机主线的形状相匹配;耳机分线的表层每隔第二预设距离设置有第二嵌入槽,第二嵌入槽的内槽形状与耳机分线的形状相匹配。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耳机主线设置第一嵌入槽,在耳机分线设置第二嵌入槽,使得耳机主线和耳机分线可以嵌入在各个嵌入槽中完成耳机线的折叠,省去了绕线器,解决了耳机线绕线器容易丢失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特示出图3,其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绕线结构的耳机的使用示意图,在图3中,耳机主线通过绕圈的方式,潜入第一嵌入槽,从而完成耳机线的折叠。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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