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仿真USB插孔的手机模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4944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仿真USB插孔的手机模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带仿真USB插孔的手机模型,属于手机模型领域。



背景技术:

旧的手机模型是没有保留USB孔的,有的则是使用USB部件而成本较高且装配困难, 而此实用新型设计仿真USB和中框一体化, 确保低成本同时仿真效果完美。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420201626.4的一种带修正带的仿真触屏手机模型,它涉及学习用品技术领域,外壳1的下侧套接有适配盖2,外壳1的正面内侧设置有书写板3,外壳1的右侧通过笔夹4套接有书写笔5,书写笔5的上端设置有笔擦6,外壳1的下端右侧设置有修正带压嘴7。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且操作方便,利用笔夹使手机模型随处携带书写笔,利用书写笔可以在手机模型的表面上进行书写、画画等,同时手机模型的下端还设置有修正带,更进一步的提高了手机模型的多功能化。但是该手机模型没有USB槽,无法确保低成本同时仿真效果完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带仿真USB插孔的手机模型,其结构包括底壳、中框、底壳定位块、底壳卡扣、麦克风孔、USB前槽、中框圆角、中框定位销、中框扣槽、麦克风后通孔、USB槽、USB上盖、USB内板、配重块、USB后槽,所述底壳与中框活动连接,所述底壳定位块设于底壳侧面,所述底壳卡扣设于底壳上方,所述麦克风孔设于底壳侧面,所述USB前槽设于USB槽前方,所述中框圆角设于中框角落,所述中框定位销设于中框内表面,所述中框扣槽与底壳卡扣配合连接,所述麦克风后通孔设于麦克风孔后方,所述USB槽设于中框侧面,所述USB上盖设于USB槽上方,所述USB内板设于USB槽内部,所述配重块设于中框上方,所述USB后槽设于USB槽后方。

进一步的,所述USB内板设有内板固定块、内板基板、金属触片、焊接脚。

进一步的,所述内板固定块与内板基板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金属触片设于内板基板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焊接脚设于内板固定块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仿真USB插孔的手机模型,通过设有USB槽,实现了该手机模型在结构上设计USB形状和手机中框一体化,确保低成本同时仿真效果完美,体验感较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仿真USB插孔的手机模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USB内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壳-1、中框-2、底壳定位块-3、底壳卡扣-4、麦克风孔-5、USB前槽-6、中框圆角-7、中框定位销-8、中框扣槽-9、麦克风后通孔-10、USB槽-11、USB上盖-12、USB内板-13、配重块-14、USB后槽-15、内板固定块-130、内板基板-131、金属触片-132、焊接脚-13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仿真USB插孔的手机模型,其结构包括底壳1、中框2、底壳定位块3、底壳卡扣4、麦克风孔5、USB前槽6、中框圆角7、中框定位销8、中框扣槽9、麦克风后通孔10、USB槽11、USB上盖12、USB内板13、配重块14、USB后槽15,所述底壳1与中框2活动连接,所述底壳定位块3设于底壳1侧面,所述底壳卡扣4设于底壳1上方,所述麦克风孔5设于底壳1侧面,所述USB前槽6设于USB槽11前方,所述中框圆角7设于中框2角落,所述中框定位销8设于中框2内表面,所述中框扣槽9与底壳卡扣4配合连接,所述麦克风后通孔10设于麦克风孔5后方,所述USB槽11设于中框2侧面,所述USB上盖12设于USB槽11上方,所述USB内板13设于USB槽11内部,所述配重块14设于中框2上方,所述USB后槽15设于USB槽11后方,所述USB内板13设有内板固定块130、内板基板131、金属触片132、焊接脚133,所述内板固定块130与内板基板131固定连接,所述金属触片132设于内板基板131表面,所述焊接脚133设于内板固定块130下方。

在进行使用时,在结构上设计USB形状和手机中框一体化, 形状/尺寸参考USB件1:1设计,装配在手机模型上面,达到仿真1:1的手机模型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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