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44008阅读:来源:国知局
一种显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部(1),其正面可以显示图像和视频;和

信号接收结构(2),用于接收遥控信号,并与所述本体部(1)电连接,以控制所述本体部(1)的工作状态;

所述信号接收结构(2)包括信号接收器(21)和凸透镜(22),所述凸透镜(22)位于所述本体部(1)的底部,所述凸透镜(22)朝所述本体部(1)的底部凸出,所述信号接收器(21)位于所述凸透镜(22)的顶部,以接收由所述凸透镜(22)汇聚的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接收结构(2)还包括:

指示灯(23),用于显示所述显示设备的状态,所述指示灯(23)位于所述凸透镜(22)的顶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接收结构(2)还包括:

电路板(24),与所述本体部(1)固定,所述信号接收器(21)和所述指示灯(23)均设置于所述电路板(24)。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透镜(22)包括导光部(221)和透镜本体(222),所述透镜本体(222)向所述导光部(221)的外侧凸设,所述电路板(24)固定于所述导光部(221)的内侧,所述导光部(221)与所述本体部(1)固定。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部(1)的外壳底部设置有向内侧凹陷的凹陷部(11),所述导光部(221)容置并固定于所述凹陷部(11),所述凸透镜(22)的至少部分外露于所述凹陷部(11)。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11)的中部断开,以容纳所述电路板(24),所述导光部(221)的两侧分别与所述凹陷部(11)的两侧固定。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接收结构(2)还包括反光件(25),所述反光件(25)位于所述凸透镜(22)的底部,所述反光件(25)的反光面(251)朝向所述显示设备的正面和所述凸透镜(22)。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件(25)的反光面(251)上设置有标识文字(252)或图案。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件(25)的两侧与所述本体部(1)的底部固定,所述反光件(25)的中部扭曲以形成所述反光面(251)。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面(251)为平面或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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