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通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77191发布日期:2018-12-14 22:39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便携式通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便携式通信装置。

背景技术

手机是最流行的一种便携式通信装置,例如,手机一般包括手机本体与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嵌设于所述手机本体上。手机本体的侧壁一般都凸设有多个按键,使用者握持手机容易被凸伸出来的按键按压,造成不好的触感和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握持时手部触感较好的便携式通信装置。

一种便携式通信装置,包括手机本体与显示屏,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上,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上还设置有虚拟按键区,所述虚拟按键区邻近所述显示屏设置,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凹槽,所述多个凹槽内设置有按键,所述按键的顶面与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表面平齐。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手机本体为矩形块体状,所述手机本体上的凹槽为矩形凹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屏为矩形,所述显示屏的表面与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平齐。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上设置有柔性透明膜,所述柔性透明膜贴附于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柔性透明膜为矩形,所述柔性透明膜的表面积大于所述显示屏的表面积。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手机本体背离所述显示屏的一侧表面设置有图标层。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图标层上设置有反光层,所述反光层为圆形。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图标层的厚度大于所述反光层,所述图标层的表面积小于所述反光层的表面积。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手机本体背离所述显示屏的一侧表面设置有保护膜,所述保护膜上开设有露出孔,所述反光层从所述露出孔中露出。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保护膜为矩形,所述保护膜粘结于所述手机本体上。

在所述便携式通信装置中,所述手机本体上开设有多个凹槽,所述多个按键设置于所述多个凹槽中,所述按键的顶面与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表面平齐,因此使得所述多个按键不会凸出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表面上,也不会凹下去,因此在握持时触感较好,使用者仅需按压所述按键下降然后回复原状即可,也使得所述便携式通信装置的使用较为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的便携式通信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便携式通信装置的另一视角的立体示意图。

图3为一实施例的手机本体与定位胶套的立体示意图。

图4为一实施例的定位胶套的立体示意图。

图5为图4中iii处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本发明涉及一种便携式通信装置。例如,所述便携式通信装置包括手机本体与显示屏,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上,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上还设置有虚拟按键区,所述虚拟按键区邻近所述显示屏设置,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凹槽,所述多个凹槽内设置有按键,所述按键的顶面与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表面平齐

请参阅图1至图2,一种便携式通信装置100,包括手机本体10与显示屏12,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上,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11上还设置有虚拟按键区14,所述虚拟按键区邻近所述显示屏设置,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上开设有多个凹槽15,所述多个凹槽内设置有按键151,所述按键的顶面与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表面平齐。

在所述便携式通信装置中,所述手机本体上开设有多个凹槽,所述多个按键设置于所述多个凹槽中,所述按键的顶面与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表面平齐,因此使得所述多个按键不会凸出所述手机本体的侧壁表面上,也不会凹下去,因此在握持时不会挤压手指,使用者仅需按压所述按键下降然后回复原状即可,也使得所述便携式通信装置的使用较为方便。

例如,为了便于保护所述显示屏,所述手机本体为矩形块体状,所述手机本体上的凹槽为矩形凹槽。所述显示屏为矩形,所述显示屏的表面与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平齐。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上设置有柔性透明膜(图未示),所述柔性透明膜贴附于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上。所述柔性透明膜为矩形,所述柔性透明膜的表面积大于所述显示屏的表面积。所述手机本体背离所述显示屏的一侧表面设置有图标层。所述图标层上设置有反光层,所述反光层为圆形。所述图标层的厚度大于所述反光层,所述图标层的表面积小于所述反光层的表面积。通过于所述手机本体的表面上设置所述柔性透明膜,从而方便对所述手机本体实施保护,进而使得所述显示屏不易被破坏。

例如,为了保护所述手机本体的背面,所述手机本体背离所述显示屏的一侧表面设置有保护膜(图未示),所述保护膜上开设有露出孔,所述反光层从所述露出孔中露出。所述保护膜为矩形,所述保护膜粘结于所述手机本体上。通过设置所述保护膜,从而使得所述手机本体的背面也不易被刮花。

例如,尤其重要的是,请参阅图3至图5,所述手机本体上设置有导航按钮13。为了在播放视频时,将所述手机本体支撑于较好的倾斜角度,以方便用户观看,所述便携式通信装置还包括定位胶套,所述定位胶套包括收容套体31、两组夹持部32与两个杆体组件33,所述收容套体上开设有空槽311,所述两组夹持部分别凸设于所述收容套体的相对两侧,并分别卡设于所述手机本体的相对两侧,即其中一个夹持部凸设于所述收容套体的一侧并卡设于所述手机本体的一侧,另一个夹持部凸设于所述收容套体的另一侧并卡设于所述手机本体的另一侧。例如,每组夹持部包括两个相互间隔的夹持部。所述两个杆体组件并列设置于所述空槽内,用于保护所述手机本体同时也实现对所述手机本体的支撑。例如,所述杆体组件包括弹性折杆331与拉持条332,所述弹性折杆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空槽的相对两侧,即所述弹性折杆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空槽的一侧,所述弹性折杆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空槽的另一侧。例如,所述弹性折杆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手机本体的长度方向平行,所述弹性折杆的中部折叠形成有定位折叠部333,所述定位折叠部在展开时可以实现支撑,在收缩时可以保护所述手机本体。例如,所述拉持条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定位折叠部的相对两端,即所述拉持条的一端连接于所述定位折叠部的一端,所述拉持条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定位折叠部的另一端。例如,所述定位折叠部位于所述手机本体的一侧且为v形。当需要展示图片或者播放电影时,将所述收容套体套设于所述手机本体上,并使所述两组夹持部分别卡设于所述手机本体的相对两侧。朝远离所述手机本体的一侧拉出所述定位折叠部,将所述手机本体倾斜设置于桌面上,从而利用所述两个定位折叠部对所述电子信息终端进行支撑,进而无需人力进行握持,从而实现人力的节省。当无需支撑时,用力使所述弹性折杆收缩并贴合于所述手机本体上即可。

例如,为了便于拉出所述定位折叠部,所述空槽的一侧设置有安装柱体34,所述弹性折杆的端部连接于所述安装柱体上。所述弹性折杆还包括分别位于所述空槽相对两侧的安装段3311与连续段3312,即所述安装段连接于所述空槽的一侧,所述连续段连接于所述空槽的另一侧。例如,所述安装段与所述连续段分别连接于所述定位折叠部的相对两端,即所述安装段连接于所述定位折叠部的一端,所述连续段连接于所述定位折叠部的另一端。所述连续段与所述显示屏之间形成有第一夹角,所述安装段与所述显示屏之间形成有第二夹角,所述第一夹角小于所述第二夹角。所述安装段的长度大于所述连续段的长度,所述安装段横向连接于所述安装柱体上。

例如,为了便于实现支撑,所述定位折叠部包括两个相互倾斜连接的叠合段334,所述两个叠合段分别连接于所述安装段与所述连续段上,即所述其中一个叠合段连接于所述安装段上,另一个叠合段连接于所述连续段上。所述两个叠合段之间形成有第一锐角,其中一个所述叠合段与所述安装段共线,另一个所述叠合段与所述连续段之间形成有第二锐角。通过上述安装段、两个叠合段与连续段的设置,从而使得所述定位折叠部能够轻易地被拉出,从而凸设于所述手机本体的一侧,进而实现支撑作用。

例如,为了在收缩时,使所述两个叠合段不易自动脱出,所述定位胶套还包括拉扯绳35,所述拉扯绳连接于所述两个杆体组件的拉持条上。所述第一锐角为30-60度,例如为45度。所述第二锐角为30-45度,例如为40度。所述连续段上设置有卡入部3313,与所述连续段连接的所述叠合段上设置有收容卡接部3341,所述卡入部与所述收容卡接部可拆卸地扣合。通过所述卡入部与所述收容卡接部的设置,可以使得所述两个叠合段叠合设置于所述连续段上,即使得所述弹性折杆的各部分紧密贴合于所述手机本体的背面,整体保持共线状态,从而能够保护所述手机本体。例如,所述收容卡接部为一个碗状凹槽,所述卡入部为柱状凸起,所述柱状凸起卡入所述碗状凹槽内,即能够使得所述定位折叠部叠合。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方式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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