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音箱支吊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98334发布日期:2020-05-26 18:37阅读:481来源:国知局
一种音箱支吊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箱吊挂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音箱支吊架。



背景技术:

目前音箱吊架是一种专门供音箱悬挂的专用器具,而现有音箱吊架在设计上,是具有一可直接固定在墙壁或天花板上的固定板,在固定板上突出一连杆,连杆的末端形成一可供音箱固定的连结板。

上述中的现有技术方案存在以下缺陷:现有的此种固定式的音箱吊架在设计上虽可悬挂音箱,但在使用时由于固定板和连结板间的方位和俯仰角度等都是固定的,因此,在悬挂后音箱无法顺应需要作任何调整,在使用上并不理想,声音的指向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音箱支吊架,具有便于调节音箱的方位和俯仰角度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音箱支吊架,包括固定部和用于与音箱连接的安装部,所述安装部的下端与所述固定部铰接,所述安装部与固定部的铰接点的轴线竖直设置;所述安装部的顶端与所述固定部的顶端滑动连接,所述安装部与所述固定部之间设置有限制所述安装部和固定部的相对位置的限位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固定部用于与墙壁或支架固定,安装部用于与音响固定,安装部和固定部之间通过轴线竖直的铰接点铰接,从而实现安装部绕竖直的铰接点轴线调节音箱方位的效果。安装部的顶端与固定部的顶端滑动连接,从而通过调节安装部的顶端与固定部的顶端之间的相对位置,实现对音箱的仰角的调节,并通过安装部与固定部之间设置的限位件对安装部的运动位置进行固定,实现对音箱仰角的固定。并且限位件在对安装部与固定部的相对位置进行固定的同时,可以实现对音箱的方位和俯仰角度的同时固定,起到便捷调节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固定部包括端部相互连接的类“l”型的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夹角正对设置;所述安装部包括端部相互连接的类“l”型的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所述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的夹角正对设置;所述安装部和固定部的开口正对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均为类“l”型结构,使固定部和安装部形成类“凹”字型的结构,并且使安装部和固定部的开口正对设置,从而使安装部和固定部之间间隔一定距离,减少因箱体体积过大导致对安装部的转动形成造成限制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第二固定件的水平翼板贯通开设有安装孔,所述第二安装件的水平翼板的下端面竖直固定有转轴,所述转轴与所述安装孔插接并间隙配合。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第二安装件上固定的转轴与第二固定件上的安装口插接配合,从而通过第二固定件对安装部进行支撑,并且通过转轴实现安装部绕固定部转动的效果,其中转轴与安装孔间隙配合,从而满足安装部与固定部顶端相对滑动的行程要求。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第一安装件的水平翼板贯通开设有连接槽,所述连接槽的长度方向垂直于第一安装件的竖直翼板设置;所述限位件为螺钉,所述螺钉与所述第一固定件的水平翼板螺纹连接,所述螺钉在所述连接槽内滑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螺钉在连接槽内滑动,从而实现安装部与固定部之间的相对滑动,并且螺钉与第一固定件螺纹连接,从而通过拧紧螺钉可以是螺钉的螺帽夹紧第一安装件与第一固定件,从而便于对安装部与固定部进行定位,从而快速固定音箱的朝向和俯仰角。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连接处设置有薄弱点,所述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的连接处设置有薄弱点。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连接处、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的连接处设置有薄弱点,从而可以将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相互分离,将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相互分离。从而在吊挂体积较大的音箱时,可以将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分别安装于音箱的上下两端,并且对应将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架固定于与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正对的位置,使安装部与固定件连接。从而有利于提高支撑体积较大的音箱时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的竖直的面板均开设有连接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在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第一安装件和第二安装件的竖直的面板上开设有连接孔,从而便于通过螺钉等连接件将安装部与音箱连接或将固定部与墙壁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连接孔包括两个开口正对的圆弧段,两个圆弧段之间连通有平直段。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将连接孔设置为非正圆形,类椭圆形的连接孔有利于在连接安装部或固定部时使螺钉与连接孔之间具有一定活动余量,从而便于将安装部和连接部分别与音箱和墙壁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固定部竖直的面板两侧凸出固定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朝向所述安装部固定有螺套,所述螺套的轴线水平设置,所述螺套内螺纹连接有支撑杆。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螺套与固定部固定,螺套螺纹连接有支撑杆,从而通过转动支撑杆可以调节支撑杆远离螺套的一端伸出螺套的距离。通过调节支撑杆的伸出长度可以使支撑杆与音箱抵接,从而通过支撑杆的接触定位提高音箱的稳定性,使音箱在受到轻微外力推动下不易改变音箱的朝向,起到稳定音箱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支撑杆远离所述螺套的一端球铰设置有橡胶盘。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与支撑杆远离螺套的一端球铰的橡胶盘用于与音箱接触,从而在支撑杆和音箱之间起到缓冲的作用,并且球铰的设置有利于提高橡胶盘与音箱的贴合效果,有利于减少支撑杆对音箱表面的刮伤。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通过设置下端相互铰接的安装部和固定部,安装部与固定部的铰接轴线竖直设置,安装部与固定部的顶端相互滑动连接,并通过限位件对安装部和固定部的相对位置进行固定,从而可以在调节了音箱的朝向或俯仰角时将安装部与固定部进行固定,从而起到快速便捷调节音箱角度的效果;

2.通过设置与安装部与固定部之间通过转轴和连接孔插接以及螺钉将安装部与固定部的顶端相互连接的方式,使安装部可与固定部分离,从而可以将安装部和固定部进行分别安装,便于将音箱与固定部连接,并且结构简单,成本较低;

3.通过设置与螺套螺纹连接的支撑杆,从而当音箱的角度固定后,可以调节支撑杆至与音箱抵接,进而通过支撑杆对音箱进行进一步抵接限位,提高了音箱保持固定角度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的结构爆炸图;

图3为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2的结构爆炸图。

附图标记:1、固定部;11、第一固定件;12、第二固定件;2、安装部;21、第一安装件;22、第二安装件;3、安装孔;4、转轴;5、连接槽;51、螺钉;6、薄弱点;7、连接孔;71、圆弧段;72、平直段;8、固定座;81、螺套;82、支撑杆;83、橡胶盘;84、球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音箱支吊架,包括相互连接的安装部2和固定部1,安装部2用于与音箱连接,固定部1用于与墙壁或支架等连接。

如图1至图2所示,其中固定部1包括端部相互连接的类“l”型的第一固定件11和第二固定件12,第一固定件11和第二固定件12的夹角正对设置;安装部2包括端部相互连接的类“l”型的第一安装件21和第二安装件22,第一安装件21和第二安装件22的夹角正对设置。安装部2和固定部1均组成呈类“凹”字型的结构,并且在第一固定件11和第二固定件12的连接处设置有薄弱点6,在第一安装件21和第二安装件22的连接处设置有薄弱点6,薄弱点6处横截面的面积小于固定部1或安装部2的平均横截面积。

如图1至图2所示,安装部2和固定部1的开口正对设置,其中第二固定件12的水平翼板贯通开设有安装孔3,第二安装件22的水平翼板的下端面竖直固定有转轴4,转轴4与安装孔3插接并间隙配合,从而实现安装部2相对固定部1绕转轴4所在的轴线转动的功能。第一安装件21的水平翼板贯通开设有连接槽5,连接槽5的长度方向垂直于第一安装件21的竖直翼板设置。安装部2与固定部1之间设置有限制所述安装部2和固定部1的相对位置的限位件,限位件为螺钉51,螺钉51与第一固定件11的水平翼板螺纹连接,螺钉51在所述连接槽5内滑动。从而在连接槽5和安装孔3的配合下实现安装部2的顶端相对于固定部1的顶端移动的效果,进而实现对音箱的俯仰角的调节。

其中第一固定件11、第二固定件12、第一安装件21和第二安装件22的竖直的面板均开设有连接孔7,连接孔7包括两个开口正对的圆弧段71,两个圆弧段71之间连通有平直段72。通过连接孔7便于音响与第一安装件21、第二安装件22通过螺钉51进行连接,也便于第一固定件11、第二固定件12通过螺钉51固定于墙壁或支架上。并且连接孔7的形状使螺钉51连接时具有一定的安装余量,便于安装。

实施例2:

如图3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固定部1竖直的面板两侧凸出固定有固定座8,固定座8朝向安装部2固定有螺套81,螺套81的轴线水平设置,螺套81内螺纹连接有支撑杆82,支撑杆82远离螺套81的一端固定有球头84,球头84球铰接有橡胶盘83,橡胶盘83安装有与球头84套接转动的球座,从而实现橡胶盘83的多角度调节。从而当音箱的角度固定后,可以调节支撑杆82至与音箱抵接,进而通过支撑杆82对音箱进行进一步抵接限位,提高了音箱保持固定角度的稳定性。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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