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箱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5294阅读:774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箱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核反应堆工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箱支撑结构。



背景技术:

核反应堆工程领域,常见的支撑结构,以钢结构、混凝土结构、以及钢和混凝土混合结构为主。

根据发明人进行的查新结果,国内外还未提出一种包括水箱支座及水膨胀容器的水箱支撑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水箱支撑结构。

该水箱支撑结构包括:

水箱支座;所述水箱支座设有第一容腔;

水膨胀容器;所述水膨胀容器设置在所述水箱支座上;所述水膨胀容器设有第二容腔,所述第二容腔与所述第一容腔连通;所述第一容腔和所述第二容腔组成密闭空间;及

泄压阀。

优选地,所述密闭空间内充有液体和气体。

优选地,所述液体为水或经配置具有中子慢化、导热、抗冲击、抗地震、抗振动功能的液体。

优选地,所述气体为氧气、氮气或二者混合气体。

优选地,所述第一容腔内充有液体。

优选地,所述第二容腔内充有气体,或经配置在所述第一容腔内的液体膨胀时充有自所述第一容腔涌入的液体。

优选地,所述水箱支座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形状与设备的形状相适应;设备经配置以嵌入所述凹槽内。其中所述设备为海洋核动力平台,包括船舶、潜艇或者浮动平台等领域的反应堆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如反应堆压力容器。

优选地,其经配置工作温度为0到350℃。

优选地,水箱容器一般为钢结构容器,具有较强的承载力。水箱容器内部的水,一般是承受一定压力的承压水,可以使其承载的设备荷载更均匀地分配到船舶、潜艇或者浮动平台的底板,有效地减小所述底板因荷载集中产生的变形。

优选地,水箱容器内部的水,有利于降低外部冲击荷载的传递。

优选地,水箱容器的钢壁和内部的水,都是非常好的辐射屏蔽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水箱支撑结构,相比传统的支撑结构,可以充分利用钢结构和液体的综合作用,实现放射性的有效屏蔽,提高结构对于地震、振动和冲击的抵抗力。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水箱支撑结构,通过水箱支座设置第一容腔,水膨胀容器设置第二容腔,第一容腔与第二容腔连通。正常情况下,水箱支座的第一容腔中充满了液体,水膨胀容器的第二容腔中充有气体。当环境温度升高时,水箱支座的第一容腔中的液体体积膨胀,涌入水膨胀容器的第二容腔中,使水膨胀容器的第二容器中的气体压缩,起到缓冲作用,从而保持第一容腔和第二容器共同构成的密封空间不会因为水箱支座内的液体体积膨胀产生过大的压力而导致水箱支座和水膨胀容器破损。

附图说明

图1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水箱支撑结构的三维示意图。

图2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水箱支撑结构的三维剖面图。

图3为符合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承载有设备的水箱支撑结构的三维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3所示,该水箱支撑结构包括:

水箱支座1;水箱支座1设有第一容腔11;

水膨胀容器2;水膨胀容器2设置在水箱支座1上;水膨胀容器2设有第二容腔(图中未示出),第二容腔与第一容腔11连通;第一容腔11和第二容腔组成密闭空间;及

泄压阀(图中未示出)。

密闭空间内充有液体和气体。其中液体为水或经配置具有中子慢化、导热、抗冲击、抗地震、抗振动功能的液体。气体为氧气、氮气或二者混合气体。

第一容腔11内充有液体。

第二容腔内充有气体,或经配置在第一容腔11内的液体膨胀时充有自第一容腔11涌入的液体。

水箱支座1设有凹槽12;凹槽12的形状与设备3的形状相适应;设备3经配置以嵌入凹槽12内。

水箱支撑结构的工作温度为0到350℃。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水箱支撑结构,通过水箱支座1设置第一容腔11,水膨胀容器2设置第二容腔,第一容腔11与第二容腔连通。正常情况下,水箱支座1的第一容腔11中充满了液体,水膨胀容器2的第二容腔中充有气体。当环境温度升高时,水箱支座1的第一容腔11中的液体体积膨胀,涌入水膨胀容器2的第二容腔中,使水膨胀容器2的第二容器中的气体压缩,起到缓冲作用,从而保持第一容腔11和第二容器共同构成的密封空间不会因为水箱支座1内的液体体积膨胀产生过大的压力而导致水箱支座1和水膨胀容器2破损。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水箱支撑结构,相比传统的支撑结构,可以充分利用钢结构和液体的综合作用,实现放射性的有效屏蔽,提高结构对于地震、振动和冲击的抵抗力。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系统而言,由于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括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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