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405阅读:68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安全警棍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的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警棍。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自卫的可调节警棍,例如供保安或者执法人员使用。
本发明的背景技术传统的警棍包括细长的警棍主体和大体上垂直于所述主体固定的手柄。尽管这种警棍提供了满意的便携性,但是由于他们只能提供相对较短的警棍主体和单个的手柄所以其使用受到限制。相对较短的警棍主体意味着仅具有有限的表面来抵挡袭击或者用来袭击敌人,而单手柄结构限制了可以毫不费力地通过警棍施加的力的大小。
US5320348公开了一种可伸展警棍,具有一个圆筒形套筒,在该圆筒形套筒内可滑动地设置了一个圆柱形杆。尽管这种伸缩性警棍提供了较长的主体,但是它还是仅仅有一个手柄,从而限制了由警棍毫不费力地施加的力的大小。
US4982960公开了一种两个手柄的警棍,该警棍结构如下,即具有一个中空圆筒形杆,在中空圆筒形杆的一端具有一个垂直于所述圆筒形杆的一侧延伸出来的第一固定手柄和一个通常位于第一手柄附近并与第一手柄处于同一侧并与之平行的第二手柄。第二手柄在弹簧的作用下从其位于所述圆筒形杆一端上与第一手柄相邻的通常位置向着圆筒形杆的另外一端滑动。尽管这种警棍具有两个手柄改进了警棍在抵挡袭击时的有效性并能通过该警棍毫不费力地施加很大的力,但是警棍主体的长度还是有限。即使两个手柄在其通常位置中彼此临近,但是两个伸出来的手柄也还是使得警棍携带起来有些困难,例如携带在皮带上或者口袋中。此外,具有两个仅仅能在圆筒形杆上纵向相对移动的手柄意味着使用者在握住两个手柄使用警棍时的运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例如,在握住两个手柄用警棍进行一些迅速或者复杂的运动可能会导致拉紧或者伤害使用者的手腕或上臂。
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就是提供一种警棍,该警棍克服或者改善了上文所述缺点的至少之一,和/或给公众提供一种有用的选择。

发明内容
在第一方面,本发明广义上涉及一种警棍,包括一个警棍主体;一个第一手柄,该第一手柄以大体上垂直的方式连接到所述警棍主体上;一个第二手柄,该第二手柄与所述警棍主体相连并从该警棍主体上伸出;其中第一手柄可以围绕所述警棍主体回转。
优选地,第一手柄通过一个套箍可回转地连接到警棍主体上。
优选地,第二手柄可转动和可滑动地连接到警棍主体上,使得第二手柄可以从一个第一位置移动到一个距离警棍主体第一端有一定距离的第二位置处,在第一位置时第二手柄设置在警棍主体的第一端大体上与警棍主体成一线,在所述第二位置时第二手柄大体垂直于警棍主体。
第二手柄适宜包括一个锁定机构以将第二手柄定位和保持在第二位置。优选地,锁定机构包括一个锁环,该锁环具有至少一个突起适合于安装进位于警棍主体上的至少一个相应孔中,从而将第二手柄定位和保持在第二位置中。锁环优选地被弹簧偏压向警棍主体,使得在第二手柄处于第二位置时至少一个突起被压进所述至少一个孔中,以及使得锁环克服弹簧作用进行的移动将第二手柄从所述第二位置释放。有利地是,所述主体包括两个所述至少一个孔位于警棍主体相对的两侧,使得当第二手柄大体垂直地从警棍主体任何一侧延伸出来时第二手柄可以被锁定机构保持在位置上。
第二手柄最好被弹簧偏压向警棍的第二端。
警棍主体上适当地限定出两个纵向槽位于其相对的两侧,一个销从第二手柄延伸穿过所述槽能够使得第二手柄相对于警棍主体可绕枢轴转动和可滑动地移动。一个弹簧适宜从所述销延伸到一个弹簧安装件,该弹簧安装件距离处于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的第二手柄有一定距离以提供向着警棍主体的第二端方向的弹簧偏压。
优选地,警棍主体包括一个第一主体部分和一个第二主体部分,这两部分之间相互以可伸缩地方式滑动使得警棍可以从一个缩回结构调整到一个伸展结构。在这个实施例中,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具有一个内端和一个外端。警棍可以从缩回结构手动地移动到伸展结构。可选择地或者除此之外,警棍可以在重力的作用下从缩回结构移动到伸展结构。
有利地是,当第二手柄处于第一位置以及警棍处于缩回结构中时,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位于第二手柄内,第二手柄大体上邻接着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另外,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可以这样定尺寸,使得当警棍处于缩回结构以及第二手柄处于第一位置时,第二手柄从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延伸并大体上邻接着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更有利地是,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和第二手柄包括互补形状的部分,使得当第二手柄处于第一位置以及警棍呈缩回结构时,所述的互补形状部分形成一种啮合结构。
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适宜包括一个中空管,第二主体部分可伸缩地安装在第一主体部分中。有利地是,第二主体部分包括一个细长槽,第一主体部分包括一个定位装置,该定位装置与所述细长槽相互作用,防止第二主体部分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回转。优选地,所述定位装置包括一个延伸进入到第一主体部分的螺钉。应能理解其它适当的定位装置也可以使用,例如销或者位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向内延伸的突起。
第一主体部分最好包括一个保持装置,以便在警棍呈缩回结构时将第二主体部分保持在第一主体部分内。有利地是,所述保持装置包括一个端帽,该端帽可拆卸地位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外端,当警棍处于缩回结构中时,所述端帽延伸进入到第一主体部分中并且靠摩擦作用与第一主体部分结合。优选地,所述摩擦结合由一个受弹簧作用的滚珠来提供,所述滚珠从位于端帽中的一个孔中突出来。由所述滚珠提供的力最好可调节。在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的调节是通过一个顶靠着端帽中弹簧的埋头螺钉来实施。
尽管已经描述了一种特别有利形式的保持装置,但是其它类型的保持装置也可以用在警棍中。例如,金属丝夹或其它固定器可以用于在警棍处于缩回结构中时将第二主体部分保持在第一主体部分中。
在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例中,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内锥形而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外喇叭形,使得当警棍呈伸展结构时,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与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形成一个锥形锁定将警棍保持为所述伸展结构。
在一个特别有利的实施例中,警棍在缩回结构时的长度大约396毫米,在伸展结构时的警棍长度大约559毫米。
优选地,警棍由铝合金制成。然而,其它具有必要强度的适当材料也可以使用,例如钢或者聚合物。
尽管所述警棍的特别优选的实施例中包括一个第一主体部分和一个第二主体部分,但是警棍可以具有三个或者更多可伸缩主体部分以获得更长的警棍主体。
在第二方面,本发明广义上涉及一种可以在一个缩回结构和一个伸展结构之间移动的警棍,所述警棍包括一个警棍主体,该警棍主体具有一个第一主体部分和一个第二主体部分,这两部分可以相对于彼此可伸缩地滑动,第一主体部分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具有一个内端和一个外端;一个保持装置,该保持装置在警棍呈缩回结构时将第二主体部分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保持住;一个手柄,该手柄可滑动地连接到第二主体部分上;其中所述手柄被弹簧向着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偏压使得当警棍呈缩回结构并且手柄被牵拉克服弹簧作用力远离第一主体部分时,弹簧的弹力将增加直到超过由保持装置提供的力,在那时第二主体部分将被保持装置释放并在动量作用下从第一主体部分向外滑动。
有利地是,手柄可以从一个第一位置向着一个第二位置移动,在所述第一位置手柄处于第二主体部分外端与第二主体部分大体上成一线,所述第二位置与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间隔有一定距离并大体上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
所述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适宜包括一个中空管。有利地是,第二主体部分可伸缩地安装在第一主体部分中,所述保持装置包括一个端帽,该端帽可拆卸地位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外端,当警棍呈缩回结构时,端帽延伸进入到第二主体部分中并通过摩擦力与第二主体部分结合起来。优选地,所述摩擦力结合由一个受弹簧作用的滚珠提供,所述滚珠从位于端帽中的一个孔中突出来。有利地是,由滚珠提供的力可以调节。在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例中,所述调节通过端帽中顶靠着所述弹簧的埋头螺钉来实施。
尽管已经描述了所述保持装置的一种特别有利的形式,但是其它类型的保持装置也可以在所述警棍中采用。例如,当警棍呈缩回结构时,金属丝夹或者其它固定器可以用来将第二主体部分保持在第一主体部分中。
在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例中,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内锥形而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外喇叭形,使得当警棍呈伸展结构时,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与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形成一个锥形锁定将警棍保持为所述伸展结构。
所述手柄适宜包括一个锁定机构以将该手柄定位和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优选地,所述锁定机构包括一个锁环,该锁环具有至少一个突起适合于安装进入位于警棍主体上的至少一个相应孔中,从而将所述手柄定位和保持在第二位置中。锁环优选地被弹簧向着第二主体部分偏压,使得在所述手柄处于第二位置时所述至少一个突起被压进所述至少一个孔中,以及使得锁环克服弹簧作用的移动将该手柄从所述第二位置释放。有利地是,所述主体包括两个所述至少一个孔位于警棍主体相对的两侧,使得当所述手柄大体垂直地从警棍主体任何一侧延伸出来时,该手柄可以被锁定机构保持在位置上。
第二主体部分适宜限定出两个纵向槽位于其相对的两侧,一个销从所述手柄延伸穿过所述槽能够使得该手柄相对于第二主体部分可绕枢轴转动和可滑动地移动。一个弹簧适宜从所述销延伸到一个弹簧安装件,该弹簧安装件距离处于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的手柄有一定距离以提供向着第二主体部分内端方向的弹簧偏压。有利地是,第二主体部分包括一个细长的槽,第一主体部分包括一个定位装置,该定位装置与所述细长槽相互作用,防止第二主体部分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回转。优选地,所述定位装置包括一个延伸进入到第一主体部分的螺钉。应能理解其它适当的定位装置也可以使用,例如销或者位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向内延伸的突起。
有利地是,当所述手柄处于第一位置并且所述警棍呈缩回结构中时,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位于所述手柄中,该手柄大体上与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邻接。有利地是,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和所述手柄包括互补的形状,使得当该手柄处于第一位置中并且警棍呈缩回结构时,所述互补形状形成一种啮合结构。
有利地是,还有一个手柄以大体上垂直的方式连接到警棍主体的第一主体部分,其中该手柄可以围绕第一主体部分回转。最好,这个手柄通过一个套箍可回转地连接到第一主体部分,所述套箍包围着第一主体部分。
本发明广义上也可以说是由说明书中单独地或者共同地示出或者参见的部件、元件和特征以及所述部件、元件或者特征的任意两个或者多个的任何组合构成,其中提到了一些本发明涉及到的特定整体物,这些整体物在本领域中公知有一些等同物,这些公知的等同物在这里也认为被包含在其中,就像单独提到它们一样。
本发明的要点在于前述的内容以及一些可以想到的结构,下文的内容仅仅是这些结构的一些举例。
附图的简短描述下文将以举例的方式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描述,其中
图1示出根据本发明一个优选实施例的警棍的平面图,该警棍示出呈缩回结构;图2示出的是图1中警棍呈缩回结构的侧视图;图3示出的是图1中警棍呈缩回结构的剖面图,剖面取自于图1中的剖线A-A;
图4示出的是图1中警棍呈缩回结构的透视图;图5示出的是图1中警棍呈伸展结构的平面图;图6示出的是图1中警棍呈伸展结构的侧视图;图7示出的是图1中警棍呈伸展结构的剖面图,剖面取自于图5中的剖线B-B;图8示出的是图1中警棍呈伸展结构的透视图;图9示出的是用在图1所示警棍中的一种优选的保持装置的示意剖面图,;图10为一个透视分解图,示出的是本发明另外一个优选实施例的警棍的部件;优选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参照图1到图8,警棍包括一个警棍主体1,该警棍主体具有第一主体部分2和第二主体部分3,第一主体部分和第二主体部分彼此可以相对伸缩滑动。该警棍可以从如图1到4所示的缩回结构伸长到如图5到8所示的伸展结构。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具有内端和外端,使得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端可滑动地安装在第一主体部分2内,在伸展结构时第二主体部分3从第一主体部分2的内端延伸出来。
如图7中所示,第一主体部分2和第二主体部分3每个都包括一个中空管。第一主体部分2的内端具有一个内锥形部分4,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端具有一个外部喇叭形部分5。当警棍呈图5到8所示的伸展结构时,第一主体部分2的内端和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端形成锥形锁定,将警棍主体1保持为伸展结构。
第一主体部分2的外端包括一个端帽6形式的保持装置,所述端帽可拆卸地安装到第一主体部分的外端,详细情况示出在图9中。端帽6包括头部7,带有螺纹的部分8和主体部分9,一个孔10在主体部分9的直径方向上延伸穿过。所述孔10具有一个带有螺纹的部分以容纳一个平头螺钉11,这个平头螺钉顶靠着一个位于孔10中的弹簧12。这个弹簧12推压一个滚珠13,该滚珠13从位于主体部分9中的孔10中部分地突出来。调节所述的平头螺钉11能对使滚珠13从位于主体9的孔10部分突出出来的力进行调节。当警棍呈缩回结构时,滚珠13压靠着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表面,从而通过摩擦力将第二主体部分保持在第一主体部分2内。
警棍包括一个手柄14,该手柄从警棍主体1的第一主体部分2以垂直的方式延伸出来。手柄14安装在一个套箍15上,这个套箍围绕着第一主体部分2并可回转地安装在第一主体部分上,从而能够使得手柄14围绕警棍主体1的第一主体部分2转动。手柄14具有端帽14a,这个端帽通过螺纹拧在手柄14中。
警棍还包括另外一个手柄16,这个手柄可滑动和可转动地安装在第二主体部分3上,使得手柄16可以从一个第一位置移动到一个第二位置,在所述第一位置时手柄16设置在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与第二主体部分3成一条线,如图1到4中所示,而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手柄16与所述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间隔开并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3,如图5到8所示。当所述警棍呈缩回结构并且手柄16处于第一位置时,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位于手柄16内。手柄16还具有一个端帽16a可以通过螺纹安装在手柄16中。
如图6所示,第二主体部分3在其相对的两侧形成有两个纵向槽17,销18从手柄16延伸穿过所述槽17以使得手柄16相对于第二主体部分3可以转动和滑动。如图3和7中所示,弹簧19从销18延伸到一个在第二主体部分3内端定位的弹簧安装件20以将该手柄16向着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端方向作用。
手柄16还包括一个呈锁环21形式的锁定机构以将手柄16垂至于第二主体部分3定位和保持在第二位置中。第二主体部分3在其垂至于设置纵向槽17的两侧上都形成有两个孔22。所述锁环21具有两个突起23,这两个突起各自从锁环的一侧上伸出。锁环被弹簧向着第二主体部分3偏压使得当手柄16处于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3的第二位置中时,所述突起23位于第二主体3上相应的孔22中。由于第二主体部分3在其两侧形成有所述的孔,所以手柄16可以移动到任何一侧以将其定位在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3的第二位置中。
主体部分2和3的尺寸如此确定,即警棍呈缩回结构时,整个警棍的长度为大约396毫米,而呈伸展结构时,整个警棍的长度为大约559毫米。
图10示出了警棍的一个备选实施例的部件的分解视图,在该实施例中类似的数字标示如图1到9中类似部件。
该警棍大体上类似于图1到图9中示出的警棍,区别之处在于第二主体部分3’中包括一个细长的槽24。一个螺钉形式的定位装置25延伸穿过第一主体部分2’并进入到细长槽24中防止第二主体部分3’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2’回转。
第一主体部分2’的内端具有一个异形部分2b,手柄16’的端部具有互补异形部分16b,当警棍呈缩回结构以及手柄16’处于其第一位置中时,所述互补的异形部分2b和16b处于呈一种啮合结构。
第二主体部分3’具有端帽3a安装在其外端,该端帽3a具有一个横向槽3b,这个横向槽能够使销18充分地移动到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
可回转手柄14和环15通过一个锁定环25定位在第一主体部分2’的位置上,所述锁定环由螺纹安装在第一主体部分2’上。
锁环21由一个圆环螺母26连接到另外一个手柄16’上,所述圆环螺母通过螺纹安装在手柄16’上。弹簧27在圆环螺母26和锁环21的部分之间起作用以将锁环21偏压向第二主体部分3’。
操作方法警棍通常呈图1到图4所示的缩回结构而携带。这样能使得警棍装在口袋里或者携带在皮带上而没有过长的长度以及也没有第二垂直手柄带来的不便。当其呈缩回结构时,警棍可以用一只手容易地使用。
当使用者希望将警棍转变成图4到8所示的伸展结构时,他或她拉动手柄16纵向地远离警棍主体1的第一主体部分2,这导致手柄16沿着第二主体部分3滑动,远离第一主体部分2。同时,销18克服弹簧19的弹簧作用在纵向槽17内滑动,所述弹簧19在第二主体部分3内从销18延伸到弹簧安装件20之间。当手柄16向着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移动时,所述弹簧的拉力增加。一旦弹簧的拉力超过了由保持装置6的滚珠13作用到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表面上的力,则第二主体部分3就被保持装置6释放并在动量作用下从第一主体部分2向外滑动,以至于第一主体部分2的锥形部分4与第二主体部分3的喇叭形部分5啮合,从而形成锥形锁定。
然后,手柄16纵向移动到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并转动使之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3。然后手柄16可以在弹簧19的作用下向着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端移动或者自动地移动到槽17的端部。锁环21的弹簧作用使得突起23伸进第二主体部分3的孔22中,从而将手柄定位和保持在图5到8所示的第二位置中。这样就提供了一种细长的警棍,该警棍具有两个垂直于警棍主体1的手柄14和16,其中一个手柄可以围绕警棍主体1的第一主体部分2转动。这种结构能使得使用者容易地握持住警棍的两个手柄,从而与传统的单手柄警棍相比能提供更大的力和稳定性以便于袭击或者抵挡。一个手柄14相对于警棍主体1以及另外一个手柄16的回转能使得该警棍能被移动成多个位置,而无需使用者在其手腕或者手臂上施加不必要的力。
尽管由第二主体部分3的动量作用下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2的移动形成的锥形锁定很坚固,但是如果该锥形锁定在使用过程中松开,使用者可以将两个手柄14和16拉开而重新形成所述锥形锁定。
当使用者要将警棍收回到图1到4所示的缩回结构时,她或他将锁环21拉离第二主体部分3,从而将突起23从位于第二主体部分3上的孔22移出来。这样就将手柄16从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3的第二位置中释放,该手柄可以克服从销18延伸到弹簧安装件20的弹簧19的作用向着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滑动。一旦手柄16以至销18处于位于第二主体部分3外端处的槽17的端部时,手柄16可以被转动,使之与第二主体部分3成一直线。由于手柄16的内径比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径大,所以手柄16就可被释放而在弹簧的作用下移动,从而第二主体部分3的外端就位于手柄16内。
为了解开由第一主体部分2的锥形部分4与第二主体部分3的喇叭形部分5形成的锥形锁定,使用者可以克服弹簧作用拉动手柄16之后使手柄16在第一主体部分2的方向上在力的作用下返回,将所述锥形锁定释放。另外,使用者可以将手柄16在一个坚实的表面如地面上撞击来解开所述锥形锁定。然后,第二主体部分3可以容易地移动进入第一主体部分2使得保持装置6的滚珠13摩擦啮合第二主体部分3的内表面,从而将警棍保持为如图1到4所示的缩回结构。
尽管上文对警棍的操作方法的描述参照图1到9的警棍进行,但是应能理解图10的警棍也能以大体上相同的方式使用,它的操作无需单独进行描述。
应能理解,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警棍,这种警棍为缩回的单手柄结构时具有出色的便携特性,同时又能迅速地调整到伸展结构,在伸展结构中提供改进了的稳定性和力量。此外,利用两个手柄,其中一个手柄围绕警棍主体可回转,能够使得警棍在不拉紧使用者手腕或手臂的情况下移动成多种位置,从而提高了警棍的灵活性。
尽管上文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是应能理解可以在不脱离下文权利要求
书范围的情况下对其作一些改变。
权利要求
1.一种警棍,包括一个警棍主体;一个第一手柄,该第一手柄以大体上垂直的方式连接到所述警棍主体上;一个第二手柄,该第二手柄从警棍主体延伸出来并与该警棍主体连接;其中所述第一手柄可围绕警棍主体回转。
2.如权利要求
1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手柄通过一个套箍可回转地连接到警棍主体上。
3.如权利要求
1或2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二手柄可转动地连接到警棍主体上,使得该第二手柄可以从一个第一位置移动到一个第二位置,在所述第一位置时第二手柄设置在警棍主体的一个第一端上并与警棍主体大体上成一线,而所述第二位置则与警棍主体的第一端间隔开,并且第二手柄在该第二位置时与警棍主体大体上垂直。
4.如权利要求
3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第二手柄包括一个锁定机构以将第二手柄定位和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5.如权利要求
4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锁定机构包括一个锁环,该锁环具有至少一个突起,这个突起适合于安装到位于警棍主体上的至少一个相应的孔中,从而将所述第二手柄定位和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6.如权利要求
5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锁环由弹簧向着所述警棍主体偏压,使得当第二手柄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至少一个突起被压进所述至少一个孔中,以及使得锁环克服弹簧的作用力所进行的移动将第二手柄从第二位置释放。
7.如权利要求
5或6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警棍主体包括两个所述至少一个孔位于警棍主体相对的两侧,使得当第二手柄大体上垂直地从警棍主体的任何一侧延伸出来的时候可以被锁定机构保持在位置上。
8.如权利要求
3到7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二手柄被弹簧向着警棍主体的第二端偏压。
9.如权利要求
3到8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主体在其相反两侧上形成两个纵向槽,一个销从第二手柄延伸出来穿过所述槽,使得第二手柄能够相对于警棍主体可绕枢轴转动和可滑动地移动。
10.如权利要求
9所述的警棍,其中一个弹簧从所述销延伸到一个与处于第一和第二位置上的第二手柄间隔开的弹簧安装件,以提供向着警棍主体的第二端的弹簧偏压。
11.如前述权利要求
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警棍主体包括一个第一主体部分和一个第二主体部分,这两部分相对于彼此可伸缩地滑动,使得所述警棍可以从一个缩回结构调整成一个伸展结构,所述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具有一个内端和一个外端。
12.如权利要求
11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包括一个中空管。
13.如权利要求
11或12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第二主体部分可伸缩地安装在所述第一主体部分中。
14.如权利要求
11到13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警棍可以手动操作,从所述缩回结构移动到所述伸展结构。
15.如权利要求
11到14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警棍可以在重力作用下从所述缩回结构移动到所述伸展结构。
16.如从属于权利要求
3的权利要求
11到15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当第二手柄处于第一位置以及警棍处于缩回结构中时,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位于第二手柄内,第二手柄大体上邻接着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
17.如从属于权利要求
3的权利要求
11到15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和第二主体部分尺寸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即当警棍呈缩回结构以及第二手柄处于第一位置时,第二手柄从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延伸并大体上邻接着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
18.如权利要求
16或17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和第二手柄包括互补的形状部分使得当第二手柄处于第一位置以及警棍呈缩回结构时,所述的互补形状部分呈一种啮合的结构。
19.如权利要求
13到18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二主体部分包括一个细长的槽,第一主体部分包括一个定位装置,该定位装置与所述细长槽相互作用以防止第二主体部分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回转。
20.如权利要求
19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定位装置包括一个延伸进入第一主体部分中的螺钉。
21.如权利要求
13到20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主体部分包括一个保持装置,该保持装置在警棍呈缩回结构时将第二主体部分保持在第一主体部分内。
22.如权利要求
21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的保持装置包括一个端帽,该端帽可拆卸地位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外端,当警棍呈缩回结构时所述端帽延伸进入到第一主体部分中并通过摩擦力与之结合。
23.如权利要求
22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摩擦结合由一个受弹簧作用的滚珠提供,所述滚珠从位于端帽的一个孔中突出。
24.如权利要求
23所述的警棍,其中由滚珠施加的力是可以调节的。
25.如权利要求
24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的调节通过端帽中一个顶靠着所述弹簧的埋头螺钉实施。
26.如权利要求
13到25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一个内锥形,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一个外喇叭形,使得当警棍呈伸展结构时,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和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形成一个锥形锁定,将警棍保持为所述伸展结构。
27.如权利要求
11到26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呈缩回结构的警棍的长度大约为396毫米,呈伸展结构的警棍的长度大约为559毫米。
28.如权利要求
11到27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警棍具有三个或者更多个可伸缩主体部分。
29.如前述权利要求
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警棍由铝合金制成。
30.一种警棍,可以在一个缩回结构和一个伸展结构之间移动,该警棍包括一个警棍主体,该警棍主体具有一个第一主体部分和一个第二主体部分,这两部分可以相对于彼此可伸缩地滑动,第一主体部分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具有一个内端和一个外端;一个保持装置,该保持装置在警棍呈缩回结构时将第二主体部分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保持住;一个手柄,该手柄可滑动地连接到第二主体部分上;其中所述手柄被弹簧向着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偏压使得当警棍呈缩回结构并且手柄克服弹簧作用被牵拉远离第一主体部分时,弹簧的拉力将增加直到超过由保持装置提供的力,在那时第二主体部分将被保持装置释放并在动量作用下从第一主体部分向外滑动。
31.如权利要求
30所述的警棍,其中手柄可以从一个第一位置移动到一个第二位置,在所述第一位置时,手柄处于第二主体部分外端并大体上与第二主体部分成一线,所述第二位置与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间隔开并大体上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
32.如权利要求
30或31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部分每个都包括一个中空管。
33.如权利要求
30到32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二主体部分可伸缩地安装在第一主体部分上,所述保持装置包括一个端帽,该端帽可拆卸地位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外端,当警棍呈缩回结构时,端帽延伸进入到第二主体部分中并通过摩擦力与第二主体部分结合。
34.如权利要求
33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摩擦结合由一个受弹簧作用的滚珠提供,所述滚珠从位于端帽中的一个孔中突出来。
35.如权利要求
34所述的警棍,其中由滚珠提供的力可以调节。
36.如权利要求
35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调节通过端帽中顶靠着所述弹簧的埋头螺钉来实施。
37.如权利要求
30到36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内锥形而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具有外喇叭形,使得当警棍呈伸展结构时,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与第二主体部分的内端形成一个锥形锁定,将警棍保持为所述伸展结构。
38.如权利要求
31到37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手柄包括一个锁定机构,以将该手柄定位和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
39.如权利要求
38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锁定机构包括一个锁环,该锁环具有至少一个突起,适合于安装进位于第二主体部分上的至少一个相应孔中,从而将所述手柄定位和保持在第二位置中。
40.如权利要求
39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的锁环被弹簧向着第二主体部分偏压,使得在所述手柄处于第二位置时,至少一个突起被压进所述至少一个孔中,以及使得锁环克服弹簧偏压所作的移动将该手柄从所述第二位置释放。
41.如权利要求
39或40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的主体包括两个所述至少一个孔位于警棍主体相对的两侧,使得当所述手柄大体垂直地从警棍主体任何一侧延伸出来时,该手柄可以被锁定机构保持在位置上。
42.如权利要求
30到41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二主体部分形成两个纵向槽位于其相对的两侧,一个销从所述手柄延伸穿过所述槽,能够使得该手柄相对于第二主体部分可枢轴转动和可滑动地移动。
43.如权利要求
42所述的警棍,其中一个弹簧从所述销延伸到一个弹簧安装件,该弹簧安装件与处于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的手柄间隔开,以提供向着第二主体部分内端方向的弹簧偏压。
44.如权利要求
30到43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二主体部分包括一个细长的槽,第一主体部分包括一个定位装置,该定位装置与所述细长槽相互作用,防止第二主体部分相对于第一主体部分的回转。
45.如权利要求
44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定位装置包括一个延伸进入到第一主体部分的螺钉。
46.如权利要求
31到45之一所述的警棍,其中当所述手柄处于第一位置并且所述警棍呈缩回结构中时,第二主体部分的外端位于所述手柄中,该手柄大体上与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邻接。
47.如权利要求
46所述的警棍,其中第一主体部分的内端和所述手柄包括互补的形状部分使得当该手柄处于第一位置中并且警棍呈缩回结构时,所述互补形状部分呈一种啮合结构。
48.如权利要求
30到47之一所述的警棍,还包括一个以大体上垂直的方式连接到警棍主体的第一主体部分上的手柄,其中,该手柄可以围绕第一主体部分回转。
49.如权利要求
48所述的警棍,其中所述另外一个手柄通过一个套箍可回转地连接到第一主体部分上,所述套箍包围着第一主体部分。
50.一种警棍,大体如前文参照附图进行的描述的结构。
专利摘要
一种警棍(1)包括两个手柄(14,16),一个第一主体部分(2)和一个第二主体部分(3),这两部分可以在一个缩回结构和一个伸展结构之间伸缩地滑动。当警棍(1)处于缩回结构时保持装置(6)将主体部分(3)保持在主体部分(2)内。第一手柄(14)方向垂直于主体部分(2)并安装在套箍(15)上以便围绕主体部分(2)回转。第二手柄(16)可以在一个第一位置和一个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在第一位置时手柄(16)与主体部分(3)的外端成一直线,在第二位置时手柄(16)与主体部分(3)的外端间隔一定距离并垂直于第二主体部分(3)设置。警棍(1)通过将手柄(16)牵拉远离主体部分(2)使得拉力超过了由保持装置(6)提供的保持力而被可伸缩地伸展开来。
文档编号F41B15/02GKCN1443297SQ01812946
公开日2003年9月17日 申请日期2001年7月17日
发明者杰弗里·R·托德 申请人:阿勒特贸易有限公司导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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