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拐把警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644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两用拐把警棍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用制服器械,特别涉及一种既可以作为拐把警棍使用,又可以在需要的时候用来发射非致命弹药的两用拐把警棍。
背景技术
目前,警务人员、防暴人员、经保人员为了维持社会治安,在执行任务时,通常会携带一支警棍作为制服警械,以便制止可能发生的骚乱等。现有的警棍多为直棍形,功能比较单一,虽然,有关技术人员在该方面进行了开发研制,但大都是在其电气性能上增加新的功能,如设有电击性能,声光报警等,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局限。危机现场有时需要有效及时地制止目标体(如狂躁型精神病人、社会违法份子和醉汉等)的恶性行为,也要使用各种发射装置来发射非致命弹药以制服目标体。警棍为执勤时随身携带的必备警械,而非致命弹药装置则为警务人员、防暴人员、经保人员应变不测之需。因此,经常同时携带警棍和非致命弹药的发射枪械,是安保工作的实际需要,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往往会给执勤人员造成携带和使用中的不便;普通式发射枪械,既可以发射非致命弹药,也可以发射致命弹药,存在着上述两种弹药误用的情况而引发不良的后果;故上述人员急切期望着即一种可作为拐把警棍使用,又可以用来发射非致命弹药的两用拐把警棍问世。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性能可靠、并可储放两发备用弹、使用携带方便、限定发射非致命弹药以制服目标体的两用拐把警棍。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两用拐把警棍,其特征在于警棍前部为管状组件,管状组件与其后部设有的本体组件同心相连,并与垂直连接于本体组件的握柄组件构成可发射专用12#非致命弹的两用拐把警棍整体;管状组件包括内管、外套和外套帽,外套套于内管外侧,前端设有外套帽;本体组件包括本体主件、本体主件内套、本体主件后盖、弹膛部件、击发部件、扳机部件;本体主件整体呈管状,其外径与其前端同心相接的管状组件的外套直径相同;本体主件内前端设有弹膛部件,其后设有击发部件,在击发部件下端设有扳机部件;击发部件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内套,在本体主件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后盖;扳机部件包括扳机和扳机按钮;本体主件的下端设有与扳机滑动配合的两道燕尾槽,扳机中部两道梁的截面形状为倒梯形;弹膛部件内设有的弹膛护板,其轴向端面下部设有只能装填专用12#非致命弹的限位扇形挡板;握柄组件包括握柄、握柄固定螺栓、握柄底盖,通过握柄固定螺栓将握柄与本体主件固定连接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是其结构简捷、设计合理,性能安全可靠、使用携带方便,防卫应用得当,并可储放两发备用弹。应用中,既可以作为拐把警棍用于防身和制服目标体,又可以在需要的时候用来发射非致命弹药,如布袋弹、痛块弹、痛球弹、催泪弹、染色弹等,实现一械两用。对于制止骚乱、预防袭警、抓捕罪犯等均有很好的效果,特有的结构设计在保证避免误用杀伤性弹药的同时又具备一定的对有生目标的打击和震慑作用。是为警务人员、防暴人员、经保人员等在不增加所携带警械的前提下,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低致命和低伤害率的制服手段,从而为上述人员安全制服目标体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外形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剖视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处在弹膛开启状态时的结构剖视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处在击发后状态时的结构剖视示意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处在存储两发备用弹状态时的结构剖视示意图;图6是本实用新型管状组件的外套与外套帽上瞄准槽的结构示意图;图7是本实用新型中扳机的正面示意图;图8是本实用新型中扳机的俯视示意图;图9是本实用新型中扳机的侧视示意图;
图10是本实用新型中扳机在图7中的B-B剖视示意图;图11是本实用新型本体主件与扳机之间以燕尾槽形式滑动配合的结构示意图;图12是本实用新型握柄与扳机闭合在一起时的结构示意图;图13是本实用新型握柄与扳机闭合在一起时、即图12A-A剖视示意图;图14是本实用新型弹膛护板仰视示意图;图15是图14右视示意图;图16是本实用新型弹膛护板与装入专用12#非致命弹后的结构配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体实施方式
、结构、特征详述如下参见图1~图16,一种两用拐把警棍,其特征在于警棍前部为管状组件1,管状组件1与其后部设有的本体组件2同心相连,并与垂直连接于本体组件2的握柄组件3构成可发射专用12#非致命弹的两用拐把警棍整体(参见图1~图5);管状组件1包括内管4、外套5和外套帽6,外套5套于内管4外侧,前端设有外套帽6。内管4为非致命弹药在发射过程中的通道,可由碳钢材料制成,外套5与外套帽6则由工程塑料制成,以保证其作为拐把警棍使用所需具备的功能的同时,其自身重量也接近拐把警棍的重量。本体组件2包括本体主件7、本体主件内套8、本体主件后盖9、弹膛部件10、击发部件11、扳机部件12。本体主件7整体呈管状,其外径与其前端同心相接的管状组件1的外套5直径相同;本体主件7内前端设有弹膛部件10,其后设有击发部件11,击发部件11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内套8,在本体主件7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后盖9,在击发部件11下端设有的扳机部件12包括扳机13和扳机按钮25。本体主件7的下端设有与扳机13滑动配合的两道燕尾槽14,扳机13中部两道梁15的截面形状为倒梯形16;弹膛部件10内设有的弹膛护板17,其轴向端面下部设有只能装填专用12#非致命弹的限位扇形挡板18;握柄组件3包括握柄19、握柄固定螺栓20、握柄底盖21,通过握柄固定螺栓20将握柄19与本体主件7固定连接在一起;握柄19和握柄底盖21均可采用工程塑料制成。
所述管状组件1上的外套5和外套帽6上端轴向中心位置设有一道瞄准槽22。
所述本体主件7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后盖9;本体主件7内位于击发部件11的后部与本体主件后盖9之间本体主件内套8内设有可放置一发专用12#非致命弹的空腔23,且该空腔23由拧上本体主件后盖9而被封闭。
所述握柄19下端设有握柄底盖21,握柄19内设有可放置一发专用12#非致命弹的空腔24,且该空腔24由拧上握柄底盖21而被封闭。
本体组件2的本体主件7后端与握柄19的空腔23、24内将根据不同情况储存不同弹种的专用12#非致命弹,以便在不同的情况下选用不同的弹种,加上弹膛部件10所装的12#非致命弹,本实用新型同时可携带三发相同和不同的专用12#非致命弹。
所述扳机13手扣部分的形状为径向圆弧状,其圆弧的大小与握柄19形状相吻合,使得扳机13运行处在握柄19处时,扳机13与握柄19的同一横向截面形成一个完整的圆形。
结合应用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作为拐把警棍使用时的状态(参见图1),打开弹膛部件10,可以使弹膛部件10后端弹起(参见图3),装入一发专用12#布袋弹后,按下弹膛部件10,完成装弹。再按下扳机按钮25,使扳机13从握柄19处弹出至待击发位置(参见图2)。由于弹膛护板17扇形挡板18的作用,专用的12#布袋弹等非致命弹的底部形状,与弹膛护板17扇形挡板18的形状相符可以被顺利地装入弹膛部件10内;其它非专用的12#弹药,由于其底部是完整的圆形,与弹膛护板17扇形挡板18形状不符,因而无法被装入弹膛部件10内(参见图1、图14、图15)。受位于弹膛护板17扇形挡板18的限制,发射装填的弹药只能限定本实用新型专用的12#非致命弹,可装入的非致命弹其底部边缘处必须具有相应的形状(参见图16);否则,该弹药装填不进该警棍的弹膛部件10内。
弹膛部件10每次可装填一发12#非致命弹,打开弹膛部件10,装入新弹,按下弹膛部件10。这一操作过程也用在每次完成击发动作后取出空弹壳的过程。按下扳机13与击发部件11连接的扳机按钮25,使扳机13从握柄19处弹出到可以正常击发的位置。
双手端起两用拐把警棍,通过瞄准槽22瞄准目标体,扣动扳机13以完成击发动作,将非致命弹射向目标体。完成任务后,按下扳机13与击发部件11连接的扳机按钮25,同时扣动扳机13使其回到握柄19处,从而使两用拐把警棍重新处于拐把警棍的使用状态。
拧下本体主件后盖9,可以装入一发12#非致命弹,再拧上本体主件后盖9,储存在本体主件7空腔23内的弹将作为第一发备用弹。
拧下握柄19下端的握柄底盖21,也可以装入一发12#非致命弹,再拧上握柄底盖21,储存该空腔24内的弹将作为第二发备用弹。
通过瞄准槽22(参见图7)瞄准目标体的适当部位,扣动扳机13,扳机13带动击发部件11完成一次击发,被击发的专用12#布袋弹的弹头体通过内管4射向目标体;(参见图5)。如拧下本体主件7后部的本体主件后盖9,将一发专用12#痛块弹装入其中,作为备用弹,再将本体主件后盖9拧上;拧下握柄底盖21,将一发专用12#催泪弹装入其中,作为备用弹,再将握柄底盖21拧上;(参见图6)。扳机13中部两道梁15的截面形状为倒梯形16(参见图7、图8、图9、图10),与本体主件7以燕尾槽14形式滑动配合,保证扳机13在本体主件7燕尾槽14内前后运动的顺畅的同时,又有效地限制了扳机13在上下和左右二个方向不必要的运动(参见图11)。扳机13手扣部位的形状为径向圆弧状,其圆弧的大小恰好与握柄19形状相符,使得扳机13处在握柄19处时,扳机13与握柄19的同一横向截面形成一个完整的圆形(参见图7、图8、图12、图13)。
上述参照实施例对该两用拐把警棍进行的详细描述,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总体构思下的变化和修改,应属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两用拐把警棍,其特征在于警棍前部为管状组件,管状组件与其后部设有的本体组件同心相连,并与垂直连接于本体组件的握柄组件构成可发射专用12#非致命弹的两用拐把警棍整体;管状组件包括内管、外套和外套帽,外套套于内管外侧,前端设有外套帽;本体组件包括本体主件、本体主件内套、本体主件后盖、弹膛部件、击发部件、扳机部件;本体主件整体呈管状,其外径与其前端同心相接的管状组件的外套直径相同;本体主件内前端设有弹膛部件,其后设有击发部件,在击发部件下端设有扳机部件;击发部件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内套,在本体主件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后盖;扳机部件包括扳机和扳机按钮;本体主件的下端设有与扳机滑动配合的两道燕尾槽,扳机中部两道梁的截面形状为倒梯形;弹膛部件内设有的弹膛护板,其轴向端面下部设有只能装填专用12#非致命弹的限位扇形挡板;握柄组件包括握柄、握柄固定螺栓、握柄底盖,通过握柄固定螺栓将握柄与本体主件固定连接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
1所述的两用拐把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组件上的外套和外套帽上端轴向中心位置设有一道瞄准槽。
3.根据权利要求
1所述的两用拐把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主件后端设有本体主件后盖;本体主件内位于击发部件的后部与本体主件后盖之间本体主件内套内设有可放置一发专用12#非致命弹的空腔。
4.根据权利要求
1所述的两用拐把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柄下端设有握柄底盖,握柄内设有可放置一发专用12#非致命弹的空腔。
5.根据权利要求
1所述的两用拐把警棍,其特征在于所述扳机手扣部分的形状为径向圆弧状,其圆弧的大小与握柄形状相吻合,使得扳机运行处在握柄处时,扳机与握柄的同一横向截面形成一个完整的圆形。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两用拐把警棍(或称T型警棍),在不改变拐把警棍外形的基础上,在其内部增设了可用来发射非致命弹药的发射系统。警棍前部为管状组件,管状组件与其后部设有的本体组件同心相连,并与垂直连接于本体组件的握柄组件构成发射专用12
文档编号F41C9/00GKCN2869757SQ200620025540
公开日2007年2月14日 申请日期2006年3月14日
发明者林风, 王坚 申请人:林风, 王坚导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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