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7164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包括天竺葵、薰衣草、蚊净香草、薄荷、清香木以及绣球花,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为:所述的天竺葵为4.6克-6.3克,所述的薰衣草为3.2克-5.1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5.7克-7.5克,所述的薄荷为7.3克-8.9克,所述的清香木为6.4克-7.8克,所述的绣球花为5.1克-6.6克。该产品采用纯天然植物制成,辅助使用方法,能够起到极好的驱逐蚊虫的功效,并且环保无污染,对人、畜无任何副作用。
【专利说明】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工产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市场上的一些驱逐蚊虫的产品大多是蚊香、花露水、电蚊香片,都需要经过化工处理制得,使得产品本身不具备环保的功效,另外,蚊香和花露水在使用时往往使用效果欠佳,无法完全的驱逐蚊虫的骚扰,而电蚊香片则需要额外消耗电资源,不环保。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环保、制作方便、使用效果好的天然植物驱虫剂。
[0004]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包括天竺葵、薰衣草、蚊净香草、薄荷、清香木以及绣球花,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为:所述的天竺葵为4.6克-6.3克,所述的薰衣草为3.2克-5.1克,所述的蚊净香 草为5.7克-7.5克,所述的薄荷为7.3克-8.9克,所述的清香木为6.4克-7.8克,所述的绣球花为5.1克-6.6克。
[0005]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具体为:所述的天竺葵为4.8克,所述的薰衣草为3.4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5.9克,所述的薄荷为7.5克,所述的清香木为6.6克,所述的绣球花为5.3克。
[0006]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具体为:所述的天竺葵为6.1克,所述的薰衣草为4.9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7.4克,所述的薄荷为8.7克,所述的清香木为7.6克,所述的绣球花为6.5克。
[0007]本发明所述为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该产品采用纯天然植物制成,辅助使用方法,能够起到极好的驱逐蚊虫的功效,并且环保无污染,对人、畜无任何副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09]本发明所述为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包括天竺葵、薰衣草、蚊净香草、薄荷、清香木以及绣球花,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为:所述的天竺葵为4.6克-6.3克,所述的薰衣草为3.2克-5.1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5.7克-7.5克,所述的薄荷为7.3克-8.9克,所述的清香木为6.4克-7.8克,所述的绣球花为5.1克-6.6克。
[0010]进一步地,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具体为:所述的天竺葵为4.8克,所述的薰衣草为3.4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5.9克,所述的薄荷为7.5克,所述的清香木为6.6克,所述的绣球花为5.3克。
[0011]进一步地,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具体为:所述的天竺葵为6.1克,所述的薰衣草为4.9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7.4克,所述的薄荷为8.7克,所述的清香木为7.6克,所述的绣球花为6.5克。[0012]天竺葵、薰衣草、蚊净香草、薄荷、清香木以及绣球花本身为天然植物,散发的气味具有驱逐蚊虫的功效,通过物理加工处理形成制剂后,通过燃烧的方式进行使用,可以最大功效的起到驱虫的功效。
[0013]本发明所述为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该产品采用纯天然植物制成,辅助使用方法,能够起到极好的驱逐蚊虫的功效,并且环保无污染,对人、畜无任何副作用。
[0014]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天然植物驱虫剂,其特征在于:包括天竺葵、薰衣草、蚊净香草、薄荷、清香木以及绣球花,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为:所述的天竺葵为4.6克-6.3克,所述的薰衣草为3.2克-5.1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5.7克-7.5克,所述的薄荷为7.3克-8.9克,所述的清香木为6.4克-7.8克,所述的绣球花为5.1克-6.6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驱虫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具体为:所述的天竺葵为4.8克,所述的薰衣草为3.4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5.9克,所述的薄荷为7.5克,所述的清香木为6.6克,所述的绣球花为5.3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然植物驱虫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天然植物驱虫剂各成分按重量配比具体为:所述的天竺葵为6.1克,所述的薰衣草为4.9克,所述的蚊净香草为`7.4克,所述的薄荷为8.7克,所述的清香木为7.6克,所述的绣球花为6.5克。
【文档编号】A01N65/40GK103430971SQ201310402019
【公开日】2013年12月11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6日
【发明者】李德彬 申请人:太仓市荣德生物技术研究所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