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化灌溉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80888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化灌溉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灌溉控制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智能化灌溉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当前,随着电气信息技术在节水灌溉工程中的应用,发达国家如美国、以色列、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开发成功了一系列用途广泛、功能极强的灌溉控制器。而我国在开发灌溉自动控制系统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还处于研制、试用阶段,能实际投入应用,且应用广泛的灌溉控制器还不多见。

中国发明专利CN 102696457湿度智能化控制灌溉系统,它包括结构支架,所述结构支架处设有喷淋装置,该喷淋装作的主进水管的进水端通过自动控制阀分别与供水管道和营养液系统连接,自动控制阀内设有水流控制信号接收器,该水流控制信号接收器与湿度智能化控制器连接。其采用湿度智能化控制器,利用智能芯片来监测绿化环境湿度,有效的监控垂直绿化系统中的水分,确保了植物能得到适当的湿度,以有利于植物的生字,系统采用自动灌溉;但是此发明专利缺少了对传感器的检测保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精确度高的智能化灌溉控制系统。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种智能化灌溉控制系统,包括土壤湿度传感器,所述土壤湿度传感器与A/D转换器输入端相连接,所述A/D转换器输出端与下位机输入端相连接,所述下位机输出端与光电耦合单元输入端相连接,所述光电耦合单元输出端通过电磁阀与管道系统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土壤湿度传感器为两个。

更进一步的,所述土壤湿度传感器与A/D转换器之间设置有检测保护单元。

更进一步的,所述检测单元包括电压比较器LM293,所述其中一个土壤湿度传感器通过电阻R4和电容C3的串联电路接地,电阻R4和电容C3的中间连接点与电压比较器LM293的2号管脚相连接,电源V1通过电阻R2和电阻R3的串联电路接地,电阻R2和电阻R3中间连接点与电压比较器LM293的3号和5号管脚相连接,所述电阻R3两端并联电容C2;另外一个土壤湿度传感器通过电阻R1和电容C1的串联电路接地,电阻R1和电容C1的中间连接点与电压比较器LM293的6号管脚相连接,所述电压比较器LM293的1号和7号管脚与A/D转换器输入端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下位机通过RS232接口与上位机相连接。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通过设置两个土壤湿度传感器,可以将数据进行对比,另外通过检测保护单元可以很好的保护土壤湿度传感器,提高了土壤湿度数据采集的精度。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智能化灌溉控制系统的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检测保护单元的电路原理图。

图中:1为土壤湿度传感器,2为检测保护单元,3为A/D转换器,4为下位机,5为光电耦合单元,6为电磁阀,7为管道系统,8为RS232接口,9为上位机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一种智能化灌溉控制系统,包括土壤湿度传感器1,所述土壤湿度传感器1与A/D转换器3输入端相连接,所述A/D转换器3输出端与下位机4输入端相连接,所述下位机4输出端与光电耦合单元5输入端相连接,所述光电耦合单元5输出端通过电磁阀6与管道系统7相连接。

进一步的,为了提高土壤湿度检测的准确性和精度,所述土壤湿度传感器1为两个,这样可以将两个土壤湿度传感器1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如果两个土壤湿度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相差较大,说明有传感器不能正常工作,需要更换使用。

更进一步的,为了更好的保护土壤湿度传感器,所述土壤湿度传感器1与A/D转换器3之间设置有检测保护单元2。如图2所示,所述检测单元包括电压比较器LM293,所述其中一个土壤湿度传感器通过电阻R4和电容C3的串联电路接地,电阻R4和电容C3的中间连接点与电压比较器LM293的2号管脚相连接,电源V1通过电阻R2和电阻R3的串联电路接地,电阻R2和电阻R3中间连接点与电压比较器LM293的3号和5号管脚相连接,所述电阻R3两端并联电容C2;另外一个土壤湿度传感器通过电阻R1和电容C1的串联电路接地,电阻R1和电容C1的中间连接点与电压比较器LM293的6号管脚相连接,所述电压比较器LM293的1号和7号管脚与A/D转换器输入端相连接。所述电压比较器LM293的1号和7号管脚通过电容C5接地,所述电压比较器LM293的1号和7号管脚通过电阻R5与电源V1相连接,电源V1为5V。其中,In1和In2为土壤湿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湿度信号。当下位机检测到土壤湿度超限时,则产生保护信号,断开电磁阀,使得管道系统停止灌溉。

进一步的,为了上传和保存灌溉数据,所述下位机4通过RS232接口8与上位机9相连接。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熟练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可以对本实施方式作出多种变更或修改,而不背离发明的原理和实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仅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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