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药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3236阅读:288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日化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驱蚊药剂。



背景技术:

蚊子是四害之一,蚊子主要的危害是传播疾病。据研究,蚊子传播的疾病达80多种之多。在地球上,再没有哪种昆虫比蚊子对人类有更大的危害。疟疾这种病是由疟蚊传染的。疟疾又称瘴气。据1935年卫生署的调查,在瘴气盛行的区域里,居民血液内有疟原虫的占50%,患恶性疟疾的占72%。1936年江苏皋县因患疟疾死亡二万人左右,1876年开凿巴拿马运河时曾因黄热病及疟原死了无数的工人,以致1889年不得已而停工。后经昆虫学家解决了蚊子的问题才得以继续完成运河工程。1930年远东热带病医学会的报告指出:泰国每年死于虎口约50人,而死于疟疾者达五万人。全世界疟疾属的成员有400种,其中85种能传播疟疾。疟原虫造成的疟疾是全球人类主要的死因之一,尤其是五岁以下的孩童,更容易受到疟疾的感染而死亡。疟疾每年约造成3百万人死亡,会传染疟疾的疟蚊分布在中南美洲、非洲、大洋洲和中亚,尤以非洲最为严重。在非洲,平均每30秒就有一个儿童死于疟疾。冈比亚疟蚊(Anopheles Gambiae),疟蚊的一种其他疾病大部分种类的蚊子都能够传染丝虫病(由线虫导致)。这种疾病会导致橡皮肿(gumma)使外生殖器及大腿异常肿大。在全球,约有120万人感染丝虫病。大部分品种的蚊子会传染病毒性的疾病,包括黄热病、登革热、日本脑炎、圣路易脑炎、多发性关节炎、裂谷热(Rift Valley fever)、契昆根亚热及西尼罗河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供提高,人们对健康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加,各种驱蚊产品相继应运而生。

目前,市场上驱蚊类的产品很多,主要集中在盘式蚊香、点蚊香片、气雾灭蚊剂、花露水、驱蚊霜、驱蚊灵、加热蚊香液等。这些驱蚊产品多数是依靠农药或化学成份来达到驱蚊效果,只有少数是以天然无毒无害的成份来起驱蚊作用。而这部分产品又大都为液体,携带不便且易受温度、压力等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大多数的驱蚊液均还有避蚊胺:一种广泛使用的杀虫剂,通常情况下是将其喷洒在皮肤或衣服上,避免虫蚊叮咬。在驱蚊用品上添加避蚊胺主要是考虑到该化学物品易挥发,并且包含人类的汗液和气息,通过阻断昆虫嗅觉受体的1辛烯-3-醇起效。但也有重庆妇科医院哪家好另一种说法是,避蚊胺作为一个真正驱蚊剂,它是通过使蚊虫感到不适而效的。A型嗅觉受体神经元的触角感器的蚊子已确认对避蚊胺有明显反应。

目前,夏日中人们最为常用的驱蚊用品是蚊香,却不知这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其实,大多数蚊香的有效成份是除虫菊脂杀虫剂,以及有机填料、黏合剂、染料和其他添加剂等,蚊香燃烧的烟里因此含有许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有可能诱发哮喘等疾病。据测算,点一卷蚊香放出的微粒和烧100根左右香烟的量大致相同,释放出的超细微粒,可以进到并留存在肺里,短期内可能引发哮喘,长期则可能引发癌症。其次是蚊香基底材料不完全燃烧产生的致癌物质,以及一些会刺激上呼吸道的化合物,这些物质会使人的神经系统中毒。

现有的驱蚊药水,采取多种植物提取液,其挥发性强、气味刺鼻,对人体的呼吸道有较强的刺激效果,不适宜婴幼儿、孕妇、老人等体质较弱特定人群使用,而部分提取液的在强挥发溶剂作用下使得其毒性容易侵害人体,进一步增强了这些危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驱蚊药剂,解决了现有的驱蚊药剂毒性较高,刺激性强,不适合婴幼儿、孕妇、老人等特定人群的缺陷。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5g-30g,白芷:5g-30g,藿香:5g-20g,紫苏:5g-30g,石菖蒲:5g-30g。

其中,艾叶为菊科植物艾的干燥叶。具有温经止血,散寒止痛,降湿杀虫的功效。外用祛湿止痒,为芳香类药物,驱蚊功效良好。白芷为性温,味辛,气芳香,微苦,为芳香类药物,驱蚊功效良好。藿香为快气,和中,辟秽,祛湿,为芳香类药物,研磨外用时具有一定的祛暑湿的功能。紫苏具有清热解暑的功效。石菖蒲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本发明采用艾叶,白芷,藿香,紫苏,石菖蒲制成驱蚊药剂,无配伍禁忌,驱蚊效果显著,无毒害,解决了现有的驱蚊药剂毒性较高,刺激性强,不适合婴幼儿、孕妇、老人等特定人群的缺陷。

可选的,待用原料还包括:薄荷:5g-30g。增加的薄荷均具有清热解暑的功效。

可选的,待用原料还包括:陈皮:5g-30g。增加的陈皮具有理气的功效。

可选的,待用原料还包括:冰片:0.1g-1g。增加的冰片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

可选的,待用原料还包括:丁香:2g-15g。增加的丁香,具有温中,暖肾,降逆等功效,为芳香类药物,研磨外用时驱蚊功效良好。

可选的,待用原料还包括:金银花:2g-15g。增加的金银花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可选的,待用原料还包括:干姜:5g-20g。增加的干姜气香、特异,味辛辣,可调节药剂的气味刺激性,对驱蚊有一定效果。

可选的,艾叶的水分为5%-15%。控制艾叶的水分在5%-15%,有利于控制其有效成分的挥发程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采用艾叶,白芷,藿香,紫苏,石菖蒲制成驱蚊药剂,其中艾叶为菊科植物艾的干燥叶,具有温经止血,散寒止痛,降湿杀虫的功效。外用祛湿止痒,为芳香类药物,驱蚊功效良好。白芷为性温,味辛,气芳香,微苦,为芳香类药物,驱蚊功效良好。藿香为快气,和中,辟秽,祛湿,为芳香类药物,研磨外用时具有一定的祛暑湿的功能。紫苏具有清热解暑的功效。石菖蒲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本发明无配伍禁忌,驱蚊效果显著,无毒害,解决了现有的驱蚊药剂毒性较高,刺激性强,不适合婴幼儿、孕妇、老人等特定人群的缺陷。

另外,增加的薄荷均具有清热解暑的功效。增加的陈皮具有理气的功效。增加的冰片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增加的丁香,具有温中,暖肾,降逆等功效,为芳香类药物,研磨外用时驱蚊功效良好。增加的金银花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增加的干姜气香、特异,味辛辣,可调节药剂的气味刺激性,对驱蚊有一定效果。控制艾叶的水分在5%-15%,有利于控制其有效成分的挥发程度。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

本发明实施例使用驱蚊药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1)分别称取艾叶:5g-30g,白芷:5g-30g,藿香:5g-20g,紫苏:5g-30g,石菖蒲:5g-30g,薄荷:5g-30g,陈皮:5g-30g,冰片:0.1g-1g,丁香:2g-15g,金银花:2g-15g,切片后的干姜:5g-20g。

2)将所得药材混合后,装入特定香囊中。

实施例一

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5g,白芷:5g,藿香:5g,紫苏:5g,石菖蒲:5g,薄荷:5g,陈皮:5g,冰片:0.1g,丁香:2g,金银花:2g,切片后的干姜:5g。其中艾叶的水分为5%。

实施例二

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30g,白芷:30g,藿香:20g,紫苏:30g,石菖蒲:30g,薄荷:30g,陈皮:30g,冰片:1g,丁香:15g,金银花:15g,切片后的干姜:20g。其中艾叶的水分为15%。实施例三

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15g,白芷:20g,藿香:15g,紫苏:10g,石菖蒲:10g,薄荷:15g,陈皮:15g,冰片:0.5g,丁香:10g,金银花:10g,切片后的干姜:10g。其中艾叶的水分为10%。实施例四

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20g,白芷:20g,藿香:15g,紫苏:15g,石菖蒲:16g,薄荷:17g,陈皮:15g,冰片:0.5g,丁香:8g,金银花:8g,切片后的干姜:12g。其中艾叶的水分为12%。

实施例五

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12g,白芷:12g,藿香:18g,紫苏:12g,石菖蒲:160g,薄荷:10g,陈皮:12g,冰片:1g,丁香:12g,金银花:11g,切片后的干姜:10g。其中艾叶的水分为9%。

实施例六

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10g,白芷:14g,藿香:14g,紫苏:28g,石菖蒲:12g,薄荷:12g,陈皮:12g,冰片:1g,丁香:15g,金银花:15g,切片后的干姜:15g。其中艾叶的水分为8%。

实施例七

一种驱蚊药剂,待用原料包括:以重量为单位,艾叶:17g,白芷:17g,藿香:15g,紫苏:15g,石菖蒲:12g,薄荷:12g,陈皮:18g,冰片:1g,丁香:10g,金银花10g,切片后的干姜:14g。其中艾叶的水分为8%。

综上所述,本发明采用艾叶,白芷,藿香,紫苏,石菖蒲制成驱蚊药剂,其中艾叶为菊科植物艾的干燥叶,具有温经止血,散寒止痛,降湿杀虫的功效。外用祛湿止痒,为芳香类药物,驱蚊功效良好。白芷为性温,味辛,气芳香,微苦,为芳香类药物,驱蚊功效良好。藿香为快气,和中,辟秽,祛湿,为芳香类药物,研磨外用时具有一定的祛暑湿的功能。紫苏具有清热解暑的功效。石菖蒲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本发明无配伍禁忌,驱蚊效果显著,无毒害,解决了现有的驱蚊药剂毒性较高,刺激性强,不适合婴幼儿、孕妇、老人等特定人群的缺陷。

另外,增加的薄荷均具有清热解暑的功效。增加的陈皮具有理气的功效。增加的冰片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增加的丁香,具有温中,暖肾,降逆等功效,为芳香类药物,研磨外用时驱蚊功效良好。增加的金银花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增加的干姜气香、特异,味辛辣,可调节药剂的气味刺激性,对驱蚊有一定效果。控制艾叶的水分在5%-15%,有利于控制其有效成分的挥发程度。

本发明虽然已以较佳实施例公开如上,但其并不是用来限定本发明,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都可以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出可能的变动和修改,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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