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养殖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智能烘干室。
背景技术:
随着山羊集约化养殖的不断发展,山羊疫病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山羊寄生虫是养羊生产的主要疾病之一,可以造成羊只抵抗力低、生产力下降,导致经济收益减少;寄生虫分为内寄生虫和外寄生虫病两大类,其中外寄生虫病主要有疥螨、硬蜱、羊毛虱等,具有较高的传染性,侵袭羊皮肤而发病;而药浴是防治山羊体外寄生虫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药浴过后需要及时将羊毛烘干,以防止山羊受凉发病;而现有的烘干方式通常都是让山羊在阳光下自然风干,其耗费时间长、烘干效果差,山羊容易受凉发病,且受自然因素影响大;此外,山羊的习性决定了其不适合长时间处于潮湿的环境中,否则容易产生抗拒情绪。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智能烘干室,能够不受自然因素的影响,降低烘干的时间,增强烘干效果,防止山羊受凉发病,同时具有较强的排湿性能,防止引起山羊的抗拒情绪。
本实用新型的智能烘干室,包括室壁和室顶,所述室壁上安装有若干个用于刮刷羊毛的刮刷器和用于发热的红外加热器,所述室顶的纵截面为向上拱起的弧形;所述室顶设有用于排气的排气孔,排气孔中安装有抽气装置;所述抽气装置包括扇叶及用于驱动扇叶转动的驱动电机;烘干室中设有用于实时探测室内湿度的湿度传感器,所述驱动电机及湿度传感器均与一处理控制器相连,所述湿度传感器将所探测到的湿度数据传至处理控制器,所述处理控制器控制驱动电机的启闭;所述刮刷器包括电动刷杆和设在电动刷杆上的刷头,所述电动刷杆可由电机驱动旋转,所述刷头的表面均匀分布有刷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智能烘干室,通过红外加热器作为烘干的热源,能够不受自然因素的影响;烘干的过程中刮刷器在羊身体上反复刮刷,将羊毛上存留的药液快速刮刷出来,加快山羊药浴后毛皮干爽的速度,降低烘干的时间,可增强烘干效果,防止山羊受凉发病;室顶为具有合适弧度的弧形,有利于蒸汽的聚集,在抽气装置开启后,药液蒸汽可快速地从排气孔流出,使本烘干室具有较强的排湿性能,防止引起山羊的抗拒情绪;本实用新型还集成有湿度控制系统,处理控制器中预设有湿度阈值,当室内湿度低于处理控制器预设值时,处理控制器向驱动电机发出启动信号,当室内湿度超出处理控制器预设值时,处理控制器则向驱动电机发出关闭信号,能够使烘干室室内湿度维持在合适区间。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室顶的弧度为100°-110°。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刮刷器沿室壁的横向均匀设置,相邻的刮刷器之间设有供一只山羊站立的山羊站立区,所述红外加热器设在山羊站立区的正上方;横向即室壁的长度方向,一间智能烘干室中均匀设置多个山羊站立区,能一次容纳多只山羊进行烘干,提高效率。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红外加热器包括用于产生红外紫光的灯管和用于反射光线的反射板,所述反射板设在灯管的正上方;反射板将灯管上半面产生的光线反射至山羊站立区,该结构能够提高灯管的光线利用率,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灯管还可以与一无级调节旋钮相连,以根据需要调节灯管的功率大小,满足实际需要;反射板可呈弧形,提高其聚光性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在本优选实施例中,智能烘干室包括室壁1和室顶2,所述室壁1上安装有若干个用于刮刷羊毛的刮刷器和用于发热的红外加热器,所述室顶2的纵截面为向上拱起的弧形;所述室顶2的中部设有用于排气的排气孔21,排气孔21中安装有抽气装置;所述抽气装置包括扇叶51及用于驱动扇叶51转动的驱动电机52;烘干室中设有用于实时探测室内湿度的湿度传感器6,所述驱动电机52及湿度传感器6均与一处理控制器(图中未示出)相连,所述湿度传感器6将所探测到的湿度数据传至处理控制器,所述处理控制器控制驱动电机52的启闭;所述刮刷器包括电动刷杆31和设在电动刷杆31上的刷头32,所述电动刷杆31可由电机驱动旋转,所述刷头32的表面均匀分布有刷齿33,所述刷齿33为梭齿结构;所述室顶2的弧度α为100°-110°;所述刮刷器沿室壁1的横向均匀设置,相邻的刮刷器之间设有供一只山羊站立的山羊站立区,所述红外加热器设在山羊站立区的正上方;所述红外加热器包括用于产生红外紫光的灯管41和用于反射光线的反射板42,所述反射板42设在灯管41的正上方。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