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畜禽饲养棚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70341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畜禽饲养棚,属于畜禽饲养棚领域。



背景技术:

棚是用竹木搭成架子,上面覆盖席、布等做成的遮蔽风雨日光的东西或小屋。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320522909.4一种用于黑木耳种植的大棚,所述用于黑木耳种植的大棚包括:从所述大棚一端至另一端均匀布置的多个平行排布的棚拱单元、拱顶纵拉杆、吊挂纵拉杆、卡槽;所述棚拱单元为弧形结构;水平拉杆的两端分别通过夹箍固定在弧形结构上,所述拱顶纵拉杆沿棚拱单元阵列方向与各个棚拱单元的弧形结构可拆卸固定连接;所述吊挂纵拉杆沿棚拱单元的阵列方向与各个水平拉杆上可拆卸固定连接;卡槽镶嵌在棚拱单元的第一拱杆和第二拱杆上及大棚两端的棚拱单元的立柱上;卡槽与卡簧相互配合固定所述大棚膜。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工厂化标准紧固件,现场组装大棚工艺,使得大棚尺寸规范,安装简易,建棚周期短,便于迁移及自制大棚无法实现的拆卸特点。现有的畜禽饲养棚无法在饲养畜禽的同时,可以有效挥发畜禽带来的异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畜禽饲养棚,以解决现有的畜禽饲养棚无法在饲养畜禽的同时,可以有效挥发畜禽带来的异味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畜禽饲养棚,其结构包括棚体、顶棚、棚结构挥发层,所述棚体连接有顶棚,所述棚体和顶棚分别设有棚结构挥发层,所述棚结构挥发层包括巡回 层、气网层、负压层、橡皮层、伺夹层、螺泡层,所述负压层连接有橡皮层,所述橡皮层连接有伺夹层,所述伺夹层连接有螺泡层,所述负压层包括隔体、底压层、底网层,所述底压层设有隔体,所述底压层连接有底网层,所述橡皮层包括胶圈和板层,所述板层设有胶圈,所述伺夹层包括底隔层和隔位,所述隔位设有底隔层,所述螺泡层包括泡体、泡层膜,所述泡体连接有泡层膜。

进一步地,所述巡回层连接有气网层。

进一步地,所述巡回层包括轴芯体、垫层、气膜层。

进一步地,所述垫层设有轴芯体。

进一步地,所述垫层连接有气膜层。

进一步地,所述气网层包括气网底层和气网面层。

进一步地,所述气网底层连接有气网面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饲养畜禽的同时,可以有效挥发畜禽带来的异味。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畜禽饲养棚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棚结构巡回层、气网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棚结构负压层、橡皮层、伺夹层、螺泡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棚体1、顶棚2、棚结构挥发层3、巡回层4、气网层5、负压层6、橡皮层7、伺夹层8、螺泡层9、气网底层10、气网面层11、轴芯体12、垫层13、气膜层14、隔体16、底压层17、底网层18、胶圈19、板层20、底隔层21、隔位22、泡体23、泡层膜2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棚体1、顶棚2、棚结构挥发层3,所述棚体1连接有顶棚2,所述棚体1和顶棚2分别设有棚结构挥发层,所述棚结构挥发层3包括巡回层4、气网层5、负压层6、橡皮层7、伺夹层8、螺泡层9,所述负压层6连接有橡皮层7,所述橡皮层7连接有伺夹层8,所述伺夹层8连接有螺泡层9,所述负压层6包括隔体16、底压层17、底网层18,所述底压层17设有隔体16,所述底压层17连接有底网层18,所述橡皮层7包括胶圈19和板层20,所述板层20设有胶圈19,所述伺夹层8包括底隔层21和隔位22,所述隔位22设有底隔层21,所述螺泡层9包括泡体23、泡层膜24,所述泡体23连接有泡层膜24,所述巡回层4连接有气网层5,所述巡回层4包括轴芯体12、垫层13、气膜层14,所述垫层13设有轴芯体12,所述垫层13连接有气膜层14,所述气网层5包括气网底层10和气网面层11,所述气网底层10连接有气网面层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饲养畜禽的同时,可以有效挥发畜禽带来的异味。

在进行使用时,选择地势平坦不积水的平地进行搭棚,棚的两侧要用沙土砖石把棚布压住,主要部体用铁丝拉牢。棚的一头开出一个出口,以便饲养人员及畜禽出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 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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