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瓢虫成虫运输释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1634阅读:65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昆虫运输释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瓢虫成虫运输释放装置。



背景技术:

瓢虫主要以蚜虫、介壳虫、粉虱、叶螨以及其它节肢动物为食饵,是农业和林业上主要害虫的重要天敌。

为了更好地发挥瓢虫的控害作用,减少或避免农药喷洒对农作物的产生的药物残留,需要将养殖好的瓢虫成虫运输到虫害区域进行释放,然而现有的运输释放装置基本为纸盒,运输过程中容易被淋湿,挤压、导致部分瓢虫死亡,而且纸盒释放时被遗弃,不进行回收,提升了运输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瓢虫成虫运输释放装置,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瓢虫成虫运输释放装置,包括:矩形硬质防雨箱体,箱体的一端设有开口,开口上铰接有门,门上设有透气窗,透气窗上设有铁纱网,铁纱网的网孔尺寸小于瓢虫成虫的尺寸,箱体内设有可拆卸的螺旋杆,螺旋杆上缠绕有脱脂棉,脱脂棉上蘸有蜂蜜水,箱体内还设有可拆卸的喂食盒。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内底板两侧各设有一条卡槽,两条卡槽与底板之间设有产卵纸。

进一步地,所述门的内侧还设有带盖置物盒,带盖置物盒位于透气窗的一侧,带盖置物盒内设有毛刷。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相对两个侧面上设有挂扣,螺旋杆的两端设有与挂扣匹配的挂钩。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为塑料或金属材料制作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喂食盒底部或侧面设有多个凸起,箱体的内表面上设有与多个凸起匹配的多个第一凹槽,喂食盒通过多个凸起与多个第一凹槽与箱体的内表面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的顶面设有第二凹槽,第二凹槽内铰接有提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矩形硬质防雨箱体,避免箱体运输过程中被淋湿造成挤压,可回收重复使用,通过可拆卸的喂食盒和螺旋杆,便于释放时对箱体内的瓢虫成虫进行清理,使用方便,降低了运输释放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瓢虫成虫运输释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箱体,2-门,3-铁纱网,4-挂扣,5-螺旋杆,6-喂食盒,7-脱脂棉,8-卡槽,9-产卵纸,10-置物盒,11-提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瓢虫成虫运输释放装置,包括矩形硬质防雨箱体1,箱体1的一端设有开口,开口上铰接有门2,门2上设有透气窗,透气窗上设有铁纱网3,铁纱网3的网孔尺寸小于瓢虫成虫的尺寸,箱体1内设有可拆卸的螺旋杆5,螺旋杆5上缠绕有脱脂棉7,脱脂棉7上蘸有蜂蜜水,箱体1内还设有可拆卸的喂食盒6。

箱体1的尺寸为26cm*16cm*18cm为合适,铁纱网的孔径为1.5-2mm,脱脂棉的的尺寸为2-3cm。

箱体1上与门对应的一侧也可以设有透气窗和铁纱网进行透气。

矩形硬质防雨箱体1便于运输叠加,避免纸箱打湿后变软,挤压后导致瓢虫死亡,箱体1可重复使用,透气窗上设有铁纱网3,对箱体1内进行透气,同时避免瓢虫成虫逃逸,螺旋杆5有利于蘸有蜂蜜水的脱脂棉7的缠绕,蜂蜜水供瓢虫成虫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吸食,同时,螺旋杆5可拆卸,有利于在瓢虫成虫释放时,打开门2,取下螺旋杆5,取出喂食盒6,使箱体1内的瓢虫进行饥饿逃生,另外,也便于打开门2对箱体1内的瓢虫成虫进行清理释放。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1内底板两侧各设有一条卡槽8,两条卡槽8与底板之间设有产卵纸9。

产卵纸9用于在运输过程中,瓢虫成虫进行产卵,产卵纸9通过卡槽8进行固定和可拆卸,有利于回收瓢虫卵进行饲养。

进一步地,所述门2的内侧还设有带盖置物盒10,带盖置物盒10位于透气窗的一侧,带盖置物盒10内设有毛刷。

带盖置物盒10避免瓢虫粪便污染置物盒10内的物品,置物盒10内放置毛刷,毛刷有利于在释放时,对箱体1内的瓢虫成虫进行清理,可以在多个植物上每次清出一部分对瓢虫进行分散处理,更好地控制虫害,避免瓢虫堆积造成互相残杀。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1相对两个侧面上设有挂扣4,螺旋杆5的两端设有与挂扣4匹配的挂钩。

螺旋杆5通过挂扣4和挂钩与箱体1两侧面可拆卸连接,使用方便。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1为塑料或金属材料制作而成。

塑料或不锈钢或铝合金等重复使用效果好,降低运输释放成本。

进一步地,所述喂食盒6底部或侧面设有多个凸起,箱体1的内表面上设有与多个凸起匹配的多个第一凹槽,喂食盒6通过多个凸起与多个第一凹槽与箱体1的内表面可拆卸连接。

多个凸起与多个第一凹槽使得喂食盒6拆卸方便。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1的顶面设有第二凹槽,第二凹槽内铰接有提手11。

提手11有利于释放过程中拿取箱体1,同时又不影响箱体1的堆叠放置,使用方便。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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