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乌桕育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3765阅读:483来源:国知局
一种乌桕育苗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乌桕树的育苗装置,属于花木生产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乌桕为大戟科乌桕属落叶乔木,高可达15米至20米,树冠常呈圆球形,入秋叶色红艳可爱,秋冬白色的乌桕籽挂满枝头,经久不落,颇为美观。乌桕是珍稀园林绿化观赏树种,亦可作防护林、经济林栽培,也可盆栽供观赏。乌桕的材质是制作家具的上等材料,种仁榨油可制油漆,根、枝叶、种子均可作药用。乌桕还是一种重要的蜜源植物,而且对二氧化硫及硫化氢抗性强,是一种极具开发利用价值的树种。

目前,乌桕的繁殖主要采用人工播种繁殖,一般在9月~11月采摘成熟种子,次年3、4月份于田地间直接播种,约40~45天出芽,一般当年生苗高度可达1米以上,若水肥条件好、管理好,当年生苗高度可达2米左右。乌桕出苗及幼苗期生长需要良好的湿度,现有的田间种植,受自然气候的影响大,湿度条件难以达到。

乌桕喜光,喜温暖气候,喜深厚肥沃、水分丰富的土壤,但由于幼苗稚嫩,也容易遭受肥害,因此,针对幼苗施肥则需要十分小心,一方面肥水不能紧靠在根部施肥,另一方面施肥的均匀性需要得到保证。而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恰恰在于难以对幼苗期的乌桕进行安全施肥。容易造成肥害,伤及根系,影响幼苗生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乌桕育苗装置,使其可以在育苗期保持乌桕种子具有良好的出芽环境,同时方便对其进行安全施肥。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乌桕育苗装置,包括主种植槽,主种植槽底部设有底板,所述主种植槽两侧设有堆肥槽,堆肥槽的上口与主种植槽上口相平齐,堆肥槽底部封闭,堆肥槽的底部高于所述底板,堆肥槽与主种植槽之间设有若干连通孔,底板上设有透水孔,底板下侧设有透气槽,所述透气槽从主种植槽一侧的壁面延伸至主种植槽另一侧的壁面。

该装置使用时,于每年3、4月份,在主种植槽内充入营养土、植料和基肥,去除乌桕种子表面的蜡质,35~45℃浸种72小时后,再将种子埋入主种植槽内,日常管理主要是浇水保湿,可适当覆膜保温,约40~45天后出芽,出芽后可在堆肥槽内充入有机肥,如鸡粪、猪粪、腐叶等进行堆肥,堆肥时,有机物发酵升温,有利于幼苗保温,堆肥时产生的养分在浇水时可通过连通孔渗透进入主种植槽内,逐渐被幼苗吸收。堆肥槽过程中,还可向堆肥槽中补充氮源,帮助纤维素降解,这一过程是缓慢进行的,因此,其肥效时间长。由于堆肥位置远离根系,可保证堆肥时不烧根。透气槽可保证根系通风,避免烂根。乌桕出芽后一年内可长至1~1.5m,于次年可将苗起出进行定植。该装置可以保证乌桕种子具有良好的出芽和生长环境,同时方便对其进行长效安全施肥。保证了乌桕出芽、生长良好。

为提高种植效率,所述主种植槽和堆肥槽设置有若干个,主种植槽对应设置在相邻两堆肥槽之间。这样可以把多个主种植槽作为一组,便于种植、施肥和浇水。可以多组呈陈列分布,利于控制行间距。

为便于育苗后再起苗定植,所述透气槽整体呈上窄下宽的等腰梯形,所述透水孔位于所述等腰梯形的两个腰的位置上。该结构保证了少亮根系透过透水孔生长后,也能比较顺利地将整株幼苗脱出主种植槽,保证了幼苗不伤根,定植后成活率高,长势更加旺盛。透水孔的位置还保证了害虫不易进入主种植槽内啃食嫩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透水孔为多个并列排布的圆孔。其制造方便,透水性好。

为保证堆肥时有足够的水分,保证发酵良好,所述连通孔位于堆肥槽高度方向上的中部。在浇水时,堆肥槽内的水不能全部直接流入主种植槽,一方面使得发酵过程中的菌种不会流失,同时,也提供了良好的菌种发酵的湿润环境,营养通过渗透缓慢释放。其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连通孔为多个平行设置的条形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主种植槽,2连通孔,3堆肥槽,4底板,5透水孔,6透气槽。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1和2所示,为乌桕育苗装置,其结构包括主种植槽1,主种植槽1底部设有底板4,主种植槽1两侧设有堆肥槽3,堆肥槽3的上口与主种植槽1上口相平齐,堆肥槽3底部封闭,堆肥槽3的底部高于所述底板4,堆肥槽3与主种植槽1之间设有若干连通孔2,连通孔2位于堆肥槽3高度方向上的中部,连通孔2为多个平行设置的条形孔;底板4上设有透水孔5,底板4下侧设有透气槽6,所述透气槽6从主种植槽1一侧的壁面延伸至主种植槽1另一侧的壁面,透气槽6整体呈上窄下宽的等腰梯形,所述透水孔5位于所述等腰梯形的两个腰的位置上;透水孔5为多个并列排布的圆孔。

该方案中,主种植槽1设有3个,堆肥槽3设置有4个,主种植槽1对应设置在相邻两堆肥槽3之间。当然,主种植槽1和堆肥槽3并不局限于上述数字,其数量主要以场地、运输方便为限。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所公开的技术内容,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可以对其中的一些技术特征作出一些替换和变形,这些替换和变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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