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割草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35119阅读:975来源:国知局
智能割草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花园工具,尤其涉及一种智能割草机。



背景技术:

通常,在搬运智能割草机时,需要拖住底壳,搬运很不方便。而且底壳下面的刀片很容易划伤人手,非常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割草机,该智能割草机搬运方便且更加安全。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之一,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提供一种智能割草机,所述智能割草机包括壳体、切割机构和行走机构,所述壳体包括位于下部的内壳和与所述内壳相连接且位于上部的外壳,所述切割机构和所述行走机构安装在所述内壳,所述内壳上设有用于搬运所述智能割草机的把手,所述把手邻近所述外壳设置,且所述把手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位于所述外壳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范围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外壳与所述内壳之间为柔性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设有碰撞感应装置;当所述外壳被碰撞时可触发所述碰撞感应装置以进行预设操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与所述外壳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大于6 mm。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内壳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范围之外。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与所述内壳为一体成型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沿环形延伸,所述把手的两端均连接于所述内壳。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设置为两个,且分别设置于所述内壳相对的两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行走机构包括可转动地设于所述壳体的第一侧的第一行走轮和第二行走轮、及设于所述壳体的第二侧的第三行走轮和第四行走轮,其中一个把手位于所述壳体的第一侧,其中另一个把手位于所述壳体的第二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进一步改进,其中一个把手位于所述第一行走轮和第二行走轮之间,其中另一个把手位于所述第三行走轮和第四行走轮之间,且两个把手纵长延伸的方向均垂直于所述第一行走轮的轴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内壳上设置用于搬运所述智能割草机的把手。当需要搬运智能割草机时,手握把手进行搬运,搬运更加方便。且把手设置于内壳,且所述把手邻近所述外壳,这样在搬运智能割草机时,不会碰触到刀片,从而使得搬运该智能割草机时更加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智能割草机的横向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智能割草机的俯视图,此时去除外壳;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智能割草机的仰视图,此时去除外壳。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在本申请的各个图示中,为了便于图示,结构或部分的某些尺寸会相对于其它结构或部分夸大,因此,仅用于图示本申请的主题的基本结构。

另外,本文使用的例如“上”、“上方”、“下”、“下方”等表示空间相对位置的术语是出于便于说明的目的来描述如附图中所示的一个单元或特征相对于另一个单元或特征的关系。空间相对位置的术语可以旨在包括设备在使用或工作中除了图中所示方位以外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将图中的设备翻转,则被描述为位于其他单元或特征“下方”或“之下”的单元将位于其他单元或特征“上方”。因此,示例性术语“下方”可以囊括上方和下方这两种方位。设备可以以其他方式被定向(旋转90度或其他朝向),并相应地解释本文使用的与空间相关的描述语。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公开了一种智能割草机,包括壳体10、切割机构12和行走机构14,其中壳体10上设有用于搬运智能割草机的把手16,把手16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位于壳体10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范围内,也就是说壳体10的最外侧突出于把手16。此处的水平面指智能割草机处于工作状态下,即行走机构14被支撑于地面上时,所对应的水平面。其中,切割机构12包括切割刀片或打草线。

本优选实施例中,通过在壳体10上设置用于搬运智能割草机的把手16。当需要搬运智能割草机时,手握把手16进行搬运,搬运更加方便。且将壳体10的最外侧设置成突出于把手16的最外侧,这样可防止把手16被碰撞到,从而保护把手16。

进一步的,壳体10包括位于下部的内壳18和与内壳18相连接且位于上部的外壳20,其中内壳18用于安装切割机构12和行走机构14,外壳20用于从上方覆盖内壳18。具体的,把手16设置于内壳18并且邻近外壳20。也就是说把手16设置于内壳18上邻近外壳20的一侧,这样在搬运智能割草机时,不会碰触到刀片,从而使得搬运该智能割草机时更加安全。具体的,把手16与内壳18为一体成型结构,当然,把手16与内壳18之间也可以采用可拆卸的分体设置,通过螺钉连接或其他固定连接方式连接在一起。

具体的,把手16为中空结构,把手16的横截面形状大致为方形、圆形、椭圆形或其它形状等。把手16沿环形延伸,其两端均连接于内壳18上,把手16的中间部分与内壳18间隔一定间距。当然也可仅将把手16的一端连接于内壳18上,其把手16的另一端为远离内壳18的自由端。

另外,把手16也可以设置成其它形式,如沿其整个延伸方向上均与内壳18相连接。进一步的,把手16具有自内壳18向外延伸的第一部分和自第一部分向斜下方延伸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内壳18定义了容纳操作者的手指的凹入部,从而当搬运智能割草机时,操作者可将手从下方伸入凹入部并握持把手以对智能割草机进行搬运。

把手16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位于外壳20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范围内,且把手16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至少部分位于内壳18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外壳20的最外侧突出于把手16的最外侧,且把手16的最外侧突出于内壳18。这样,不但保护了把手16不会碰撞到,而且方便使用者握持把手16进行搬运智能割草机。

在本实施例中,外壳20与内壳18之间为柔性连接。具体地,外壳20与内壳18之间通过弹性件连接,当外壳20碰撞到障碍物时,外壳20能够相对于内壳18发生一定的位移,起到缓冲作用,防止内壳18及安装在内壳18上的其他组件遭到破坏。把手16与外壳20之间具有一定间距,从而为外壳20被碰撞时而产生的位移提供余量。具体的,把手16与外壳20之间的最小间距d不大于6mm。也就是,把手16具有邻近外壳20的把手16上表面,外壳20具有邻近把手16上表面的外壳20下表面,把手16上表面与外壳20下表面之间的间距不大于6mm,这样可防止人手误插进把手16和外壳20之间,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该智能割草机的安全性。

进一步的,外壳20具有顶部、底部和自顶部向底部延伸的外侧面,且外侧面从顶部到底部向外倾斜延伸。这样,外壳20的外侧面的形状为斜向下的斜面,可防止搬运人员使用把手16进行搬运时误碰到外壳20而破坏外壳20。

另外,壳体10上设有碰撞感应装置,具体地在内壳18和外壳20之间设有至少一个位移传感器,用来监测内壳18和外壳20之间是否发生位移。当外壳20被碰撞时可触发碰撞感应装置进而进行如报警、停机等的预设操作。这样,当外物碰撞到智能割草机时,首先碰撞到外壳20,外壳20会产生移动从而触发碰撞传感器以进行预设操作,从而进一步保护了智能割草机。

本优选实施例中,把手16设置为两个,且分别设置于壳体10相对的两侧。具体的,两个把手16均设置于内壳18上,设置于内壳18相对的两侧,且两个把手16对称设置。当然,两个把手16也可以设置于外壳20上,同样,两个把手16也可以设置为不对称。

行走机构14包括可转动地设于壳体10的第一侧的第一行走轮22和第二行走轮24、及设于壳体10的第二侧的第三行走轮26和第四行走轮28,其中一个把手16位于壳体10的第一侧,其中另一个把手16位于壳体10的第二侧。具体的,第一行走轮22和第三行走轮26相对称设置,第二行走轮24和第四行走轮28相对称设置,两个把手16对称设置于壳体10的第一侧和第二侧。进一步的,第一行走轮22、第二行走轮24、第三行走轮26和第四行走轮28均设置于内壳18上。

本优选实施例中,其中一个把手16位于第一行走轮22和第二行走轮24之间,且其中一个把手16纵长延伸的方向垂直于第一行走轮22的轴线,其中另一个把手16位于第三行走轮26和第四行走轮28之间,且其中另一个把手16纵长延伸的方向也垂直于第一行走轮22的轴线。具体的,两个把手16纵长延伸的方向平行于智能割草机的行进方向。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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