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水稻种子的育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育苗盘,其上设置有多个用于育苗的沉槽;
与第一育苗盘相配合的第二育苗盘,其包括基体,以及设置在基体之上的多个育苗钵,其底部分别设置有透水孔;
其中,各所述育苗钵被配置为与各沉槽相配合,且各育苗钵在空间上的高度被配置为沉槽高度的1/3-1/2;
所述育苗钵的顶部在与基体相配合的周向上,间隔预定距离设置有多个槽口,进而在育苗钵的顶部分割出多个与基体相配合的连接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种子的育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育苗钵的底部中心处设置有向上延伸的凸台,以在育苗钵的底部与凸台之间限定水槽,所述透水孔被设置在凸台中央;
所述透水孔在与沉槽底部相配合的位置上设置有吸水棉条。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种子的育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别与第一育苗盘、第二育苗盘相配合的覆泥板;
其中,所述覆泥板的一端上设置有预定角度的刮泥部,另一端设置有可供持握的把手,所述把手上设置有硅胶防滑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种子的育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架,以及套设在支架上的框架型支撑组件;
其中,支架包括多个呈插接状的立柱;
各层所述立柱的外周上分别设置有凸出其外表面的安装台;
框架型支撑组件被配置为包括与立柱相配合的固定环,设置在固定环周向上的多个支撑件;
所述安装台上设置有与固定环相配合的环形限位槽;
所述支撑件上设置至少一条与第一育苗盘上折弯部相配合的固定槽。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水稻种子的育苗装置,其特征在于,各层所述立柱在与其下层立柱相配合的一端设置有锥形结构的承插部;
各层所述立柱在与其上层立柱相配合的一端,设置有与承插部相配合的承接部;
其中,所述承接部上设置有柔性限定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种子的育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将育苗钵与基体分离的切刀;
其中,所述切刀包括刀把,以及设置在刀把上,并与育苗钵上各连接部相配合的环形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