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熏烤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30127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烟熏烤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技术领域,特指一种烟熏烤炉。
背景技术
烟熏烤炉由于不单具有烤炙食物的功能,还能在烤炙的同时对食物进行烟熏,制成口感特别的风味食品,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普通家庭的欢迎。其中有中国专利ZL01215274.9公开了一种包括壳体、置于壳体内的外锅、扣在外锅上口的锅盖、包在外锅外壁上的电热元件、夹在壳体与外锅之间的保温材料、控制面板、设在外锅里的烤架、带有透气口的熏盒等部件的烟熏烤炉,其工作方式是把加工物置于烤架上,烟木材料放在熏盒内,在烤制食品的同时对被烘烤的食物进行熏制。上述结构,基本上能够满足制作烟熏食品的要求,但由于没有设置可单独控制的、专门对烟熏料进行加热的元件,只能在烤炙的时候对食物进行烟熏,导致某些食物由于烤炙时间过长而口感不好,使食物无法同时具备良好的烤炙效果和烟熏效果,也浪费能源。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结构合理、性能好、操作方便的可通过单独控制的加热元件给烟熏料进行加热的烟熏烤炉。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包括有锅盖和烤炉本体,以及放置于其内的烟熏盘、内锅,在烤炉本体的外锅侧壁与外壳间设有主加热元件,在外锅底部和底盖之间设有烟熏盘加热元件。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可以由设在外锅底部和底盖之间的烟熏盘加热元件给烟熏料单独进行加热,解决了现有的烟熏烤炉必须在烤炙的时候才能进行烟熏的不足,这样就可以在可以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和个人喜好灵活控制其烤炙时间而不影响烟熏效果,改善了食物的口感,还可以大量节省能源。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拆分结构示意图;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见附图1~附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包括有一锅盖1和一烤炉本体2,以及放置于其内的一烟熏烤盘3、一内锅4。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在于外锅6底部通过固定装置8固定一可为烟熏料提供热源的发热元件7。其可以单独提供烟熏功能也可与外围发热元件9一起在烘烤的同时实现烟熏功能。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之后,可以在无需进行烤炙的时候对食物单独进行烟熏,譬如在烤炙之前先对食物进行烟熏或在食物达到所需的烤炙效果后关闭主加热元件而继续进行烟熏,使食物的烤炙效果和烟熏效果都可以根据食物自身的特性或/和个人喜好灵活控制,改善了食物的口感,也大大节省能源。
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只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之形状、构造及原理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烟熏烤炉,包括有锅盖(1)和本体(2),以及放置于其内的烟熏盘(3)、内锅(4),在本体(2)的外锅(6)侧壁与外壳(10)之间设有主加热元件(9),其特征在于在外锅(6)底部和底盖(11)之间设有烟熏盘加热元件(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烟熏烤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熏盘加热元件(7)通过固定装置(8)固定在外锅(6)底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特指一种具有烟熏功能的烤炉,包括有锅盖和烤炉本体,以及放置于其内的烟熏盘、内锅,在烤炉本体的外锅与外壳的夹壁内设有主发热元件,在外锅底部和底改之间设有烟熏盘加热元件。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可以由设在外锅底部和外壳底部之间的发热元件单独控制给烟熏料进行加热,即可以在无需进行烤炙的时候对食物单独进行烟熏,使食物的烤炙效果和烟熏效果都可以灵活控制,改善了食物的口感,也大大节省能源。
文档编号A21B3/00GK2850294SQ20052011940
公开日2006年1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5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05年11月25日
发明者简伟文, 邹恒金, 钟权 申请人: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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