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特定的乳清与酪蛋白比的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11891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具有特定的乳清与酪蛋白比的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公开涉及用于减少日后生活中的炎症相关疾病的营养体系,其包括具有不同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至少第一和第二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可特别给予新生儿该营养体系以降低日后生活中的肥胖症风险。
【专利说明】具有特定的乳清与酪蛋白比的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
[0001] 对相关申请的夺叉引用 本申请特此要求2011年12月27日提交的临时专利申请系列No. 61/580, 477的权益, 其公开内容全文并入本文作为参考。
[0002] 公开领域 本公开涉及包括具有不同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至少第一和第二婴儿配方产 品的营养体系用于减少日后生活中的长期不良健康影响,包括肥胖症的用途。所述第一和 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是低热量和任选低蛋白婴儿配方产品并以依序方式给予婴儿以使第一 配方产品具有比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
[0003] 公开背景 炎症反应是身体被传染因子、抗原激发或物理、化学或创伤性损伤侵袭后恢复和保持 内稳态的尝试。尽管炎症反应通常被认为是对损伤的健康的反应,但如果其调节不当,免疫 系统会产生不合意的生理反应。具体而言,不受调节的氧化和相关炎症是早产儿和足月儿 中的组织损伤和临床显著疾病的主因。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婴儿,尤其是早产儿的天然 免疫系统功能的未成熟。
[0004] 炎症在世界上是非传染病、特别是肥胖症及其合并症的主要机制之一。例如,肥胖 症以脂肪组织中的慢性低度炎症为特征,这种炎症促成胰岛素抵抗、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 依赖型糖尿病)和心血管病。先天免疫系统的细胞(即巨噬细胞)和脂肪组织分泌的细胞因 子(例如脂肪因子)被认为是调节炎性环境的关键。特别地,IL-I P、TNF_a和NF-k B通 路的活化与肥胖症的负面代谢效应,包括心血管病和2型糖尿病相关联。此外,NF-k B通 路的几个独立分支(arms)的抑制表现出增重减少、胰岛素敏感度提高、脂肪分布改善和炎 症减少。
[0005] 母乳喂养与婴儿免疫系统的发育增强以及均衡生长和成熟相关联,由此为婴儿提 供对感染和炎症相关疾病的保护。母乳除诸如维生素A、C、E和硒的抗氧化剂外,还含有诸 如超氧化物歧化酶、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和过氧化氢酶的抗氧化剂,或其它非酶抗氧化剂, 诸如谷胱甘肽、乳铁蛋白和多酚。
[0006] 并非所有婴儿都能获得人母乳。此外,目前没有可用于防止炎症相关疾病,如肥胖 症和胰岛素抵抗的疫苗。因此,开发安全且有效的预防或治疗方法是有益的,尤其是对婴儿 而言。特别地,设计成在组成和功能上更接近母乳的婴儿配方产品会为这些婴儿提供益处。
[0007] 因此希望提供可降低日后生活中的炎症相关疾病,如肥胖症的风险的婴儿配方产 品或婴儿配方产品体系。
[0008] 公开概沭 本公开涉及包括具有不同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至少第一和第二热量减少型 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体系用于降低日后生活中的炎症相关疾病风险的用途。在生命前两周 依序给予所述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以向婴儿提供营养并开始规划婴儿的长期健康。给 予婴儿的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给予婴儿的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 白重量比。本公开的热量减少型配方产品当在生命前两周依序给予婴儿时降低日后生活中 的炎症相关疾病,如肥胖症和胰岛素抵抗的风险。
[0009] 因此,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公开涉及减少日后生活中的肥胖症的方法。该方法包 括在生命前两周给予需要其的婴儿第一婴儿配方产品,接着给予第二婴儿配方产品。第一 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第一和第二婴儿 配方产品各自具有小于650 Kcal/L的能量含量。
[0010] 在另一实施方案中,本公开涉及减少日后生活中的肥胖症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给 予需要其的婴儿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第一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都具有 小于650 Kcal/L的能量含量。在婴儿生命的前1至10天给予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并给予 第二婴儿配方产品4至13天以使第一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总共给予不超过14天。第一婴 儿配方产品具有比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
[0011] 在另一实施方案中,本公开涉及减少日后生活中的炎症相关疾病的方法。该方法 包括在生命前两周给予需要其的婴儿第一婴儿配方产品,接着给予第二婴儿配方产品。第 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第一和第二婴 儿配方产品各自具有小于650 Kcal/L的能量含量。
[0012] 在另一实施方案中,本公开涉及包含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的营 养体系。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第 一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各自具有小于600 Kcal/L的能量含量。
[0013] 现在已经令人惊讶地发现,包括具有不同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至少第一 和第二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体系可用于减少日后生活中的炎症相关疾病,特别 是日后生活中的肥胖症。这些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在生命早期以依序方式使用时规划 好婴儿以通过潜在降低对一种或多种炎症标志物的影响而降低长期不良健康影响。
[0014] 还已经发现,具有不同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热量减少型液体或粉末婴儿 配方产品的营养体系可降低日后生活中的胰岛素抵抗、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心血管病 和动脉粥样硬化的风险。
[0015] 公开详沭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包括至少第一和第二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第一热量减少型婴 儿配方产品具有比该营养体系的第二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 重量比。这些第一和第二配方产品可在婴儿生命的前两周依序使用以减少日后生活中的长 期不良健康影响,包括肥胖症。本文所述的营养体系包括至少两种具有不同的乳清蛋白与 酪蛋白重量比的婴儿配方产品并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可包括三种、四种或甚至更多种具有不 同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婴儿配方产品。
[0016]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包括低蛋白婴儿配方产品的本公开的营养体系提供降低婴儿 在日后生活中的长期不良健康影响,例如肥胖症和心血管病的发生率的简单且有效的手 段。
[0017] 该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为婴儿提供生长和成熟所需的营养益处,同时为婴儿 提供降低长期不良健康影响(其中许多继续每天困扰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和成年人)的发生 率的另一显著优点。有利地为婴儿提供这些益处以及如本文所述的其它益处而没有任何类 型的膳食改变或特殊膳食要求。本文所述的婴儿配方产品可以为婴儿提供可靠的高品质营 养以及在生命早期规划好婴儿以使婴儿对于日后生活中的健康体型和改善的一般整体健 康具有有利的开端。本文所述的婴儿配方产品在生命早期为婴儿提供营养益处,这在日后 生活中转化成显著的健康益处,以使婴儿在青少年和成年人时有可能获得更长久更健康的 生命。
[0018] 下面详细描述本公开的营养体系和方法的这些和其它任选特征以及许多其它任 选变化和补充中的一些。
[0019] 术语"蒸煮的(retort)"和"蒸煮消毒的"在本文中可互换使用,并且除非另行规 定,是指在容器,最通常金属罐或其它类似包装中装入营养液,如液体婴儿配方产品,然后 对装有液体的包装施以必要的热消毒步骤以形成蒸煮消毒的营养液产品的一般做法。
[0020] 术语"无菌的"和"无菌消毒的"在本文中可互换使用,并且除非另行规定,是指不 依靠上述蒸煮包装步骤制造包装产品,其中营养液和包装在灌装前分开消毒,然后在已消 毒或无菌加工条件下组合以形成已消毒的无菌包装的营养液产品。
[0021] 本文所用的术语"营养配方产品"或"营养产品"或"营养组合物"可互换使用并 且除非另行规定,是指如本领域中已知的营养液、营养固体、营养半液体、营养半固体、营养 粉、营养补充剂和任何其它营养食品。营养粉可重构形成营养液,所有这些都包含脂肪、蛋 白质和碳水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并适合人口服食用。
[0022] 营养配方产品可包括婴儿配方产品。
[0023]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营养液"是指即饮液体形式、浓缩形式的营养产 品和在使用前通过重构本文所述的营养粉制成的营养液。
[0024]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营养粉"是指可流动或可勺取形式的营养产品, 其在食用前可用水或另一水性液体重构并包括喷雾干燥和干混/干掺合粉末。
[0025]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营养半固体"是指性质(如刚性)介于固体和液体 之间的营养产品。一些半固体的实例包括布丁、明胶和面团。
[0026]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营养半液体"是指性质(如流动性)介于液体和固 体之间的营养产品。一些半液体的实例包括稠奶昔(shakes)和液体凝胶。
[0027]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营养体系"是指旨在如本文所述以特定依序方式 给予婴儿的两种或更多种营养配方产品的组合。
[0028]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婴儿"是指12个月或更小的儿童。本文所用的 术语"早产儿"是指在怀孕36周之前出生的婴儿。本文所用的术语"足月儿"是指在怀孕 36周时或之后出生的婴儿。
[0029]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新生儿"是指年龄小于大约3个月的婴儿,包括 年龄为〇至大约2周的婴儿。新生儿可能是足月儿或早产儿。
[0030]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婴儿配方产品"是指适合婴儿食用的液体和固体 营养产品。除非本文中另行规定,术语"婴儿配方产品"旨在包括足月儿和早产儿配方产品。
[0031]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早产儿配方产品"是指适合早产儿食用的液体和 固体营养产品。
[0032] 本文所用的术语"全热量婴儿配方产品"是指与婴儿配方产品中传统包含的热量 密度或能量含量相比,配方产品的热量密度或能量含量未降低的婴儿配方产品。通常,全热 量婴儿配方产品具有至少650 kcal/L,包括至少660 kcal/L,更通常至少676 kcal/L,包括 650 kcal/L 至 800 kcal/L 的能量含量。
[0033] 本文所用的术语"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或"低热量婴儿配方产品"可互换使 用以指示具有比全热量婴儿配方产品更低的每体积能量含量的婴儿配方产品。
[0034] 本文所用的术语"日后生活"是指从青春期到成年期的生命期。
[0035] 本文所用的术语"易患"和"有…风险"可互换使用以指示对某种病况或疾病的抵 抗力低,包括在遗传上易患该病况或疾病、具有该病况或疾病的家族史和/或具有该病况 或疾病的症状的个体。
[0036]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术语"炎性疾病"、"炎症相关疾病"或"炎性病况"是指 以炎症为特征的任何疾病、病症或病况。
[0037] 除非另行规定,本文所用的所有百分比、份数和比率按总组合物的重量计。除非另 行规定,涉及所列成分的所有这样的重量基于活性物水平,因此不包括市售材料中可能包 括的溶剂或副产物。
[0038] 本文所用的数值范围旨在包括该范围内的每一数值和数值子集,无论是否明确公 开。此外,这些数值范围应被解释为支持涉及该范围中的任何数值或数值子集的权利要求。 例如,1至10的公开内容应被解释为支持2至8、3至7、5至6、1至9、3. 6至4. 6、3. 5至9. 9 等范围。
[0039] 除非另行规定或提到其的文本清楚作出相反的暗示,本公开对单数特征或限制的 所有提及应包括相应的复数特征或限制,反之亦然。
[0040] 除非另行规定或提到该组合的文本清楚作出相反的暗示,如本文所用的方法或工 艺步骤的所有组合可以以任何次序进行。
[0041]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的各种实施方案还可能基本不含本文所述的 任何任选或所选基本成分或特征,只要其余婴儿配方产品仍含有如本文所述所有必需成分 或特征。在本文中和除非另行规定,术语"基本不含"是指所选婴儿配方产品含有小于功能 量的所述任选成分,按重量计通常小于1%,包括小于0. 5%,包括小于0. 1%以及包括0%的此 类任选或所选基本成分。
[0042]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和方法中所用的婴儿配方产品可包含如本文所述的该产品和 方法的基本成分以及本文所述或可用于营养婴儿配方产品用途的任何附加或任选成分,由 它们构成或基本由它们构成。
[0043] 营养体系产品形式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包括至少两种婴儿配方产品,并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包括至少三种或 至少四种或更多种婴儿配方产品,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如本文 中更充分描述,将构成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依序给予婴儿以使第一婴儿配方 产品具有设定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且给予婴儿的各后继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之前 给予的婴儿配方产品更低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以使随着婴儿成长,该婴儿获得渐 进降低量的乳清蛋白。作为具体实例,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给予婴儿具有90:10的乳清蛋 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第一婴儿配方产品所需时期,接着给予具有80:2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 白重量比的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所需时期,以使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第一婴儿配方产品 更低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在另一实例中,在给予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后,给予具有 70:3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第三婴儿配方产品所需时期,以使第三婴儿配方产品 具有比之前给予的婴儿配方产品更低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
[0044] 用于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可以以任何已知或另外合适的口服产品 形式配制和给予。任何固体、液体、半固体、半液体或粉末形式,包括它们的组合或变体适用 于此,只要此类形式能向个体安全有效地口服递送如本文中规定的基本成分。
[0045] 适用于本文中公开的产品和方法的产品形式的具体非限制性实例包括例如液 体和粉末早产儿配方产品、液体和粉末足月儿配方产品以及液体和粉末元素配方产品 (elemental formula)和半兀素配方产品(semi-elemental formula)。
[0046]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中所用的婴儿配方产品合意地配制为食用产品形式,其在本文 中是指在随之含有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的产品形式中包含本公开的基 本成分的那些实施方案。
[0047] 该婴儿配方产品可以用足够种类和足够量的营养素配制以提供唯一的、主要的或 补充的营养源,或提供用于受特定疾病或病况困扰的婴儿的专用营养产品,或提供有针对 性的营养益处。
[0048] 本公开的婴儿配方产品可以为足月儿和早产儿配制。合意地,该营养体系中所用 的婴儿配方产品配制成在出生后前几天、几周或几个月喂给婴儿,并包括喂给0至1岁的婴 儿,包括0至6个月,包括0至2个月,包括0至1个月,包括0至14天,包括出生后1天至 13天,包括出生后4天至13天,包括出生后1天至10天。在一个特别合意的实施方案中, 婴儿从出生到14天用如本文所述的营养体系喂养,其中前7天喂第一婴儿配方产品,接下 来的7天喂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在另一特别合意的实施方案中,婴儿从出生到14天用如本 文所述的营养体系喂养,其中前10天喂第一婴儿配方产品,接下来的4天喂第二婴儿配方 产品。
[0049]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喂养婴儿1天至10天,包括1天至9天,包 括1天至8天,包括1天至7天,包括1天至6天,包括1天至5天,包括1天至4天,包括1 天至3天,包括1天至2天,并包括1天,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喂养新生婴儿1天至10天,包 括1天至9天,包括1天至8天,包括1天至7天,包括1天至6天,包括1天至5天,包括 1天至4天,包括1天至3天,包括1天至2天,并包括1天,其中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第二 婴儿配方产品总共给予不超过14天。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给予婴儿第一婴儿配方产品 1天至10天,并给予婴儿第二婴儿配方产品1天至10天,其中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第二婴 儿配方产品总共给予不超过14天。在另一实施方案中,给予婴儿第一婴儿配方产品1天至 10天,并给予婴儿第二婴儿配方产品4天至13天,其中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第二婴儿配方 产品总共给予不超过14天。要理解的是,本公开的婴儿配方产品的给予不限于在出生后仅 前六个月给予,还可以给予更大的婴儿。
[0050] 营养液 营养液包括浓缩和即食营养液。这些营养液最通常配制成悬浮液、乳液或清澈或基本 清澈的液体。
[0051] 适用于该营养体系的营养乳液可以是包含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水性乳 液。这些乳液是在大约rc至大约25°C下通常可流动或可饮用的液体,并通常是水包油、油 包水或复合水性乳液的形式,尽管此类乳液最通常是具有连续水相和不连续油相的水包油 乳液的形式。
[0052] 该营养液可以并通常耐贮存。该营养液通常含有最多大约95重量%的水,包括占 该营养液的大约50重量%至大约95重量%,还包括大约60重量%至大约90重量%,还包括 大约70重量%至大约85重量%的水。该营养液可具有各种产品密度,但最通常具有大约 1. 01克/毫升或更高,包括大于大约1. 02克/毫升,包括大于大约1. 03克/毫升,包括大 于大约1. 04克/毫升,包括大于大约1. 055克/毫升,包括大约1. 06克/毫升至大约1. 12 克/晕升,还包括大约1. 085克/晕升至大约1. 10克/晕升的密度。
[0053] 该营养液可具有大约3. 5至大约8的pH范围,但最有利的范围为大约4. 5至大约 7. 5,包括大约4. 5至大约7. 0,包括大约4. 5至大约6. 5,包括大约4. 5至大约6. 0。在另 一些实施方案中,pH范围可以是大约5. 5至大约7. 3,包括大约5. 5至大约7. 0,包括大约 5. 5至大约6. 5,包括大约6. 2至大约7. 2,包括大约6. 2至大约7. 0,并包括大约6. 2至大 约 6. 5。
[0054] 尽管营养液的服用量可随许多变量而变,但典型服用量通常为至少大约2毫升, 或甚至至少大约5毫升,或甚至至少大约10毫升,或甚至至少大约25毫升,包括大约2毫升 至大约300晕升的范围,包括大约100晕升至大约300晕升,大约4晕升至大约250晕升, 大约150晕升至大约250晕升,大约10晕升至大约240晕升,和大约190晕升至大约240 毫升。
[0055] 营养粉 用于该营养体系的营养粉是可流动或基本可流动的微粒组合物或至少微粒组合物的 形式。特别合适的营养粉形式包括喷雾干燥、附聚或干混的粉末组合物、或其组合、或通过 其它合适的方法制成的粉末。该组合物可容易勺取并用勺或类似的其它工具计量,其中该 组合物可容易地用合适的水性液体,通常水重构,以形成用于立即口服或肠内使用的营养 液,如婴儿配方产品。在本文中,"立即"使用通常是指在重构的大约48小时内,最通常大约 24小时内,优选就在重构后或在20分钟内。
[0056] 婴儿配方产品的能量含量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与传统的足月儿和早产儿配方产品相比具有降低 的能量含量(在本文中可与术语"热量密度"互换使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可通过降低该配 方产品中的一种或多种常量营养素的含量来实现降低的能量含量。具体而言,本公开的婴 儿配方产品提供小于650 Kcal/L,包括小于600 Kcal/L,包括大约200 Kcal/L至小于650 Kcal/L,包括大约 200 Kcal/L 至大约 600 Kcal/L,包括大约 200 Kcal/L 至小于 600 Kcal/ L,更特别大约250 Kcal/L至大约500 Kcal/L的热量密度或能量含量。在一些实施方案中, 热量密度可以为大约250 kcal/L至大约450 kcal/L,或甚至大约250 kcal/L至大约400 kcal/L,或甚至大约250 kcal/L至大约300 kcal/L。不同于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 产品,在本文中也被称作"全热量婴儿配方产品"的传统足月儿和早产儿配方产品的热量密 度或能量含量明显更高,通常为650 kcal/L至880 kcal/L。
[0057] 当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为粉末形式时,则该粉末打算在使用前重构 以获得上述热量密度和其它营养需要量。同样地,当该婴儿配方产品为浓缩液形式时,则该 浓缩液打算在使用前稀释以获得所需的热量密度和营养需要量。该婴儿配方产品还可配制 成已具有所需的热量密度和营养需要量的即食液体。
[0058]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合意地根据本文所述的方法给予婴儿,特别是 新生儿。此类方法包括根据本文所述的每日配方产品摄入体积喂以该婴儿配方产品。
[0059] 该婴儿配方产品的能量组分最通常由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营养素的组合提 供。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蛋白质可占总热量的大约4%至大约40%,包括大约10%至大约30%, 还包括大约15%至大约25% ;碳水化合物可占总热量的小于50%,包括大约5%至大约45%, 还包括小于大约42%,还包括大约20%至大约37% ;脂肪可构成剩余配方产品热量,最通常小 于大约60%的热量,包括大约30%至大约60%。下面列出用于备选实施方案的其它不例性的 量或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
[0060] 常量营养素 本公开的营养体系中所用的婴儿配方产品包含足够类型和足够量的碳水化合物、脂肪 和蛋白质常量营养素以满足婴儿的营养需求。这些常量营养素在本公开的各实施方案中的 浓度包括下述范围。
[0061] 蛋白质 用于本公开的营养体系的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包含适用于婴儿配方产品的蛋白 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公开的婴儿配方产品包括与传统的足月儿和早产儿配方产品相 比减少的蛋白质量。例如,该蛋白质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包括每升配方产品小于14. 0克蛋 白质,包括每升配方产品大约5. 0至大约10. 0克蛋白质,包括每升配方产品大约7. 6至大 约10. 〇克蛋白质的蛋白质含量。
[0062] 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案涉及使用两种或更多种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它们 包含所需的蛋白质浓度--具有酪蛋白和乳清蛋白的特定混合物。该蛋白质混合物具有 90:1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包括85:15的比率,包括80:20的比率,包括75:25的比 率,包括70:30的比率,包括65:35的比率,包括60:40的比率。已经发现,乳清蛋白和酪蛋 白的这些特定的混合物提供可在生命前两周给予婴儿以降低日后生活中的炎症相关疾病, 特别是肥胖症的风险的营养体系。如本文所述,当使用两种热量减少型婴儿配方产品的体 系时,给予婴儿的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 量比;换言之,随着婴儿长大,给予婴儿具有比最初给予婴儿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低 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婴儿配方产品。在一个特别优选的实施方案中,从出生到第 7天喂给婴儿具有90:1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并在第8至14 天喂给婴儿具有70:3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第二婴儿配方产品。
[0063]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公开的营养体系包括具有第一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 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具有第二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的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其中第一婴 儿配方产品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高于第二婴儿配方产品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 t匕。在一个具体实施方案中,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90:1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且 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具有60:4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
[0064]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除上列乳清蛋白和酪蛋白外,用于该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 品还可含有附加蛋白质。合适的附加蛋白质可包括大豆蛋白水解物、酪蛋白水解物、乳清蛋 白水解物、大米蛋白水解物、马铃薯蛋白水解物、鱼蛋白水解物、卵清蛋白水解物、明胶蛋白 水解物、动物和植物蛋白水解物的组合,和它们的组合。
[0065] 在本文中,术语"蛋白水解物"或"水解蛋白"在本文中可互换使用并包括深度水解 蛋白(extensively hydrolyzed proteins),其中水解度最通常为至少大约20%,包括大约 20%至大约80%,还包括大约30%至大约80%,再更优选大约40%至大约60%。水解度是肽键 通过水解法断裂的程度。配制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量化所选配方产品的蛋白质组分的 氨基氮/总氮比(AN/TN)容易确定用于表征这些实施方案的深度水解蛋白组分的蛋白水解 度。通过用于测定氨基氮含量的USP滴定法量化氨基氮组分,并通过Tecator Kjeldahl法 测定总氮组分,所有这些都是分析化学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方法。
[0066] 根据本公开的所选实施方案,适用于婴儿配方产品的蛋白质因此可包括完整或水 解蛋白、游离氨基酸或其组合。合适的蛋白质的非限制性实例包括水解、部分水解或未水解 的蛋白质并可衍生自任何已知或另外合适的来源,如乳(例如酪蛋白、乳清、无乳糖的乳蛋 白分离物)、动物(例如肉、鱼)、谷物(例如大米、玉米)、植物(例如大豆)或其组合。该附加蛋 白质可以包括,或完全或部分被已知或另外适合用于营养产品的游离氨基酸替代,其非限 制性实例包括L-丙氨酸、L-精氨酸、L-天冬酰胺、L-天冬氨酸、L-肉碱、L-胱氨酸、L-谷 氨酸、L-谷氨酰胺、甘氨酸、L-组氨酸、L-异亮氨酸、L-亮氨酸、L-赖氨酸、L-甲硫氨酸、 L-苯丙氨酸、L-脯氨酸、L-丝氨酸、L-牛磺酸、L-苏氨酸、L-色氨酸、L-酪氨酸、L-纟颜氨 酸及其组合。
[0067] 脂肪 除本文所述的酪蛋白和乳清蛋白的混合物外,该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还可包含一 种或多种脂肪源。用于本文中公开的婴儿配方产品的合适的脂肪源包括适用于口服营养 产品并与此类产品的基本成分和特征相容的任何脂肪或脂肪源,只要此类脂肪适合喂给婴 儿。
[0068] 用于本文所述的婴儿配方产品的合适的脂肪或其来源的非限制性实例包括椰子 油、分馏椰子油、大豆油、玉米油、橄榄油、红花油、高油酸红花油、高GLA-红花油、油酸、MCT 油(中链甘油三酯)、葵花油、高油酸葵花油、结构化甘油三酯、棕榈油和棕榈仁油、棕榈油 精、芥花籽油、亚麻籽油、琉璃苣油、月见草油、黑醋栗籽油、转基因油源、海洋油(例如金枪 鱼、沙丁鱼)、鱼油、真菌油、海藻油、棉籽油及其组合。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合适的脂肪或其 来源包括含有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LC-PUFAs)的油和调和油。要包含的一些非限制性的 具体多不饱和酸包括例如二十二碳六烯酸(DHA)、花生四烯酸(ARA)、二十碳五烯酸(EPA)、 亚油酸(LA)等。花生四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非限制性来源包括海洋油、蛋衍生油、真 菌油、海藻油及其组合。特别优选的脂肪源包括高油酸红花油、大豆油和椰子油,它们都可 以与ARA和/或DHA油组合使用。在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该婴儿配方产品包括与ARA油 和DHA油组合的高油酸红花油、大豆油和椰子油的组合。
[0069] 碳水化合物 该营养体系的婴儿配方产品可包含适用于口服营养产品,如婴儿配方产品并与此类产 品的基本成分和特征相容的任何碳水化合物。
[0070] 用于本文所述的婴儿配方产品的合适的碳水化合物或其来源的非限制性实例包 括麦芽糊精、水解、完整或改性淀粉或玉米淀粉、葡萄糖聚合物、玉米糖浆、玉米糖浆固体、 大米源碳水化合物、大米糖浆、豌豆源碳水化合物、马铃薯源碳水化合物、木薯、蔗糖、葡萄 糖、果糖、乳糖、高果糖玉米糖浆、蜂蜜、糖醇(例如麦芽糖醇、赤藓糖醇、山梨糖醇)、人造甜 味剂(例如三氯蔗糖、安赛蜜、甜菊糖(stevia))、不消化寡糖,例如果寡糖(F0S)、及其组 合。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碳水化合物可包括具有小于20的DE值的麦芽糊精。
[0071] 尽管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在该婴儿配方产品中的总浓度或量可随产品形式 (例如粉末或即食液体)或预期使用者的目标膳食需要而变,这样的浓度或量最通常落在下 表中所述的具体范围之一内(各数值前加上术语"大约"),包括如本文所述的任何其它基本 脂肪、蛋白质和或碳水化合物成分。对粉末实施方案而言,下表A中的量是粉末重构后的 量。
[0072] 表 A
【权利要求】
1. 减少日后生活中的肥胖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生命前两周给予需要其的婴儿第 一婴儿配方产品,接着给予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所述第二婴 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各自具有 小于650 Kcal/L的能量含量。
2. 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给予婴儿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1天至10天,并给予婴儿 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品1天至10天,优选4至13天,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 二婴儿配方产品总共给予不超过14天。
3. 权利要求1和2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二婴儿配方 产品中的至少一种具有每升配方产品小于14. 0克,优选5. 0克至10. 0克蛋白质的蛋白质 含量。
4.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二婴儿配 方产品中的至少一种具有200 kcal/L至600 kcal/L,优选250 kcal/L至500 kcal/L的能 量含量。
5.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90:10的乳清 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且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具有60:4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
6. 减少日后生活中的炎症相关疾病的方法,其中所述疾病优选选自胰岛素抵抗、非胰 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心血管病和动脉粥样硬化,所述方法包括在生命前两周给予需要其的 婴儿第一婴儿配方产品,接着给予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比所述 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各 自具有小于650 Kcal/L的能量含量。
7. 权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给予婴儿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1天至10天,并给予婴儿 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品1天至10天,优选4至13天,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 二婴儿配方产品总共给予不超过14天。
8. 权利要求6或7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 品中的至少一种具有每升配方产品小于14. 0克,优选5. 0克至10. 0克蛋白质的蛋白质含 量。
9. 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二婴儿 配方产品中的至少一种具有200 kcal/L至600 kcal/L,优选250 kcal/L至500 kcal/L的 能量含量。
10. 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90:10的 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且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具有60:4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 比。
11. 包含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第二婴儿配方产品的营养体系,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 具有比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品更高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婴 儿配方产品各自具有小于600 Kcal/L的能量含量。
12. 权利要求11的营养体系,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品中 的至少一种具有每升配方产品小于14. 0克,优选5. 0克至10. 0克蛋白质的蛋白质含量。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任一项的营养体系,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和所述第二 婴儿配方产品中的至少一种具有200 kcal/L至600 kcal/L,优选250 kcal/L至500 kcal/ L的能量含量。
14. 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的营养体系,其中所述第一婴儿配方产品具有 90:10的乳清蛋白与酪蛋白重量比,且所述第二婴儿配方产品具有60:40的乳清蛋白与酪 蛋白重量比。
15. 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的组合物用于减少日后生活中的肥胖症或炎症相关疾 病的用途。
【文档编号】A23L1/305GK104302192SQ201280070488
【公开日】2015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14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27日
【发明者】B.J.玛莉亚奇, C.L.加拉多 申请人: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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