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脊茄子煲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1998阅读:53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里脊茄子煲,属于农产品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现代生活中,人们已经不再为生计发愁,人们渐渐开始尝试各种好吃的食物,简单的菜肴已经无法完全满足人们的味蕾,茄子一直是人们喜爱的食物之一,其除了富含各种营养外,熟后质地柔软,老少皆宜食用,因此茄子的食用方法变得更加重要。在人们日常烹饪中,茄子一般都作为素食来食用,如何能在家常菜中将茄子和肉结合起来,如何能让茄子做出来更加符合现代人的饮食需求一直是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人在2014年设计出一种技术方案,主要包括由主料和辅料组成;主料有:茄子、里脊肉;辅料有:食用菜籽油、葛根粉、大葱、香菜、生姜、大蒜、鸡蛋、食用盐。其效果也非常明显,但不具有有助于消除脾胃气滞、胸闷、呕恶、清热等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里脊茄子煲,能在家常菜中将茄子和肉结合起来,符合现代人的饮食需求,味道可口。

本发明所述的里脊茄子煲,其特征在于,由主料和辅料组成;主料有:茄子、里脊肉;辅料有:食用菜籽油、葛根粉、大葱、香菜、生姜、大蒜、鸡蛋、 食用盐、紫苏、鱼腥草;

其中所述茄子为50-65份;所述里脊肉为30-40份;所述食用菜籽油为10-15份、所述葛根粉为5-8份;所述大葱为3-5份;所述香菜为2-4份;所述生姜为1-3份;所述大蒜为1-3份;所述鸡蛋为6-8份;所述食用盐为3-6份;所述紫苏为2-4份;所述鱼腥草为1-3份;

所述的份数为重量份数。

本发明优选所述紫苏为新鲜的紫苏。

优选所述鱼腥草为鱼腥草的根部。

优选所述鱼腥草长度为5mm~10mm。

本发明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所述的里脊茄子煲,能在家常菜中将茄子和肉结合起来,符合现代人的饮食需求,味道可口,同时,还具有有助于消除脾胃气滞、胸闷、呕恶、理气健脾、清热等作用,适合推广应用。采用新鲜紫苏可以增加菜的色泽,新鲜的紫苏更容易分辨,味道更鲜美,鱼腥草根部切成段,易散发其清热解毒的作用,同时不影响茄子煲的美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一

所述的里脊茄子煲,由主料和辅料组成;主料有:茄子、里脊肉;辅料有: 食用菜籽油、葛根粉、大葱、香菜、生姜、大蒜、鸡蛋、食用盐、紫苏、鱼腥草;

其中所述茄子为60份;所述里脊肉为35份;所述食用菜籽油为14份、所述葛根粉为7份;所述大葱为3份;所述香菜为3份;所述生姜为2份;所述大蒜为1份;所述鸡蛋为7份;所述食用盐为4份;所述紫苏为3份;所述鱼腥草为1份;所述的份数为重量份数。

本实施例中所述紫苏为新鲜的紫苏;所述鱼腥草为鱼腥草的根部;所述鱼腥草长度为5mm。

实施例二

所述的里脊茄子煲,由主料和辅料组成;主料有:茄子、里脊肉;辅料有:食用菜籽油、葛根粉、大葱、香菜、生姜、大蒜、鸡蛋、食用盐、紫苏、鱼腥草;

其中所述茄子为55份;所述里脊肉为35份;所述食用菜籽油为14份、所述葛根粉为6份;所述大葱为4份;所述香菜为3份;所述生姜为2份;所述大蒜为2份;所述鸡蛋为7份;所述食用盐为5份;所述紫苏为4份;所述鱼腥草为2份;所述的份数为重量份数。

本实施例中所述紫苏为新鲜的紫苏;所述鱼腥草为鱼腥草的根部;所述鱼腥草长度为8mm。

实施例三

所述的里脊茄子煲,由主料和辅料组成;主料有:茄子、里脊肉;辅料有:食用菜籽油、葛根粉、大葱、香菜、生姜、大蒜、鸡蛋、食用盐、紫苏、鱼腥草;

其中所述茄子为50份;所述里脊肉为30份;所述食用菜籽油为10份、所述葛根粉为5份;所述大葱为3份;所述香菜为2份;所述生姜为1份;所述大蒜为1份;所述鸡蛋为6份;所述食用盐为3份;所述紫苏为2份;所述鱼腥草为1份;所述的份数为重量份数。

本实施例中所述紫苏为新鲜的紫苏;所述鱼腥草为鱼腥草的根部;所述鱼腥草长度为10mm。

实施例四

所述的里脊茄子煲,由主料和辅料组成;主料有:茄子、里脊肉;辅料有:食用菜籽油、葛根粉、大葱、香菜、生姜、大蒜、鸡蛋、食用盐、紫苏、鱼腥草;

其中所述茄子为65份;所述里脊肉为40份;所述食用菜籽油为15份、所述葛根粉为8份;所述大葱为5份;所述香菜为4份;所述生姜为3份;所述大蒜为3份;所述鸡蛋为8份;所述食用盐为6份;所述紫苏为4份;所述鱼腥草为2份;所述的份数为重量份数。

本实施例中所述紫苏为新鲜的紫苏;所述鱼腥草为鱼腥草的根部;所述鱼腥草长度为7mm。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