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1798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牛奶灭菌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



背景技术:

牛奶的加工处理主要是一个灭菌(杀菌)并包装的过程,主要有两种方法:巴氏灭菌法和超高温灭菌法。巴氏灭菌法是将原奶加温到摄氏72-80度3-15分钟,这样就能尽可能的杀灭原奶中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并能最大限度的保存牛奶的口感和营养价值。

中国专利(授权公告号:CN204377840U)公开了一种巴氏杀菌设备,其通过加热管道对物料管道中的牛奶进行加热,使得管道中的物料受热均匀,灭菌效果好,虽然该装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牛奶的灭菌效率,但是该装置设置的温度破坏了蛋白质的结构,灭菌后牛奶冷却时间长,效率低,不利于牛奶的后期加工包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包括机体和底托,所述机体上端设有端盖,端盖内部设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右端连接有减速器,减速器下端连接有搅拌轴,搅拌轴上端均匀设有搅拌叶,所述机体右侧上端设有进料口,进料口上端连接有进料盖,所述机体前端设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上端设有温控显示器,控制面板下端设有控制按钮,所述机体左右两端设有磁场发生器,所述底托下端设有出料管道,出料管道上下外侧设有散热铜片,散热铜片外侧螺旋缠绕有铜管,出料管道右端设有出料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磁场发生器为永磁铁。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搅拌轴和搅拌叶均为镍钴合金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体内部设有温度传感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进料盖通过合页连接有进料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所述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设有的搅拌叶和搅拌轴在驱动电机的作用下旋转,在旋转的同时切割磁场发生产生的磁场,从而使得搅拌轴和搅拌叶产生涡流,进而使得搅拌轴和搅拌叶在旋转的同时实现加热的功能,大大提高了牛奶均匀加热的效果和灭菌效率,牛奶灭菌结束后通过往铜管中通入冷水,从而实现了对牛奶的冷却的目的,大大提高了后期牛奶的加工效率,此外,通过控制面板实现了温度、牛奶搅拌速度和加热时间的控制,避免温度过高和加热时间过长的产生,大大提高了巴氏灭菌设备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包括机体1和底托13,所述机体1上端设有端盖2,端盖2内部设有驱动电机3,为搅拌轴4和搅拌叶5的旋转提供动力,驱动电机3右端连接有减速器4,减速器4下端连接有搅拌轴14,搅拌轴14和搅拌叶5均为镍钴合金制成,大大提高了搅拌轴14和搅拌叶5产生涡流的能力,从而提高了加热效果,搅拌轴14上端均匀设有搅拌叶5,所述机体1右侧上端设有进料口6,进料口6上端连接有进料盖7,进料盖7通过合页连接有进料口6,所述机体1前端设有控制面板16,用于控制牛奶的加热时间和加热温度,控制面板16上端设有温控显示器17,控制面板16下端设有控制按钮15,用于控制驱动电机13的旋转速度,从而改变着搅拌轴14和搅拌叶5产生热量的速度,所述机体1左右两端设有磁场发生器8,磁场发生器8为永磁铁,用于产生磁场,所述底托13下端设有出料管道9,出料管道9上下外侧设有散热铜片12,散热铜片12外侧螺旋缠绕有铜管10,通过缠绕的方式,增加了铜管10和散热铜片12的接触面积,从而提高牛奶的冷却效率,出料管道9右端设有出料口11,机体1内部设有温度传感器,用于实现监控机体1内牛奶的温度。

所述一种牛奶巴氏灭菌设备,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工作时,首先通过进料口6往机体1内部倒入牛奶,通过设有的搅拌叶5和搅拌轴14在驱动电3机的作用下旋转,在旋转的同时切割磁场发生产生的磁场,从而使得搅拌轴14和搅拌叶5产生涡流,进而使得搅拌轴14和搅拌叶5在旋转的同时实现加热的功能,大大提高了牛奶均匀加热的效果和灭菌效率,牛奶灭菌结束后通过往铜管10中通入冷水,从而实现了对牛奶的冷却的目的,大大提高了后期牛奶的加工效率,此外,通过控制面板16实现了温度、牛奶搅拌速度和加热时间的控制,避免温度过高和加热时间过长的产生,大大提高了巴氏灭菌设备的实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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